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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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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6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从事安防视频监控产品硬盘录像机、摄像机及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不断革新产品技术指标,完善产品功能,产品布局涵盖从模拟标清到模拟高清、网络高清等多种系列和型号的前后端视频监控设备,已形成了前后端产品并重发展、逐步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业务体系,产品线较为完整。

公司采取ODM、OBM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在OBM模式下,公司自主完成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并以自有品牌将产品销售给客户,公司依托自身对市场的把握能力研发产品,打造公司品牌影响力;在ODM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市场需求情况,自主设计和研发产品的构造、功能和系统等以供客户选择。目前,公司主要采取ODM模式完成产品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视频监控产品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根据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工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信息”产业中的“数字音视频产品”领域,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从实际应用来看,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安防领域,所处行业亦通称为安防行业,其细分行业为视频监控行业。

一方面,随着全球恐怖主义和破坏活动时有发生以及各种组织机构面对的安全风险日渐增多,包括恐怖袭击、有组织犯罪、暴力事件、盗窃团伙和破坏活动等,促使在全球范围内安全议题逐步得到重视,安防意识也逐步提升,导致了全球对安防产品需求量逐渐增大;另一方面,技术变革、产品升级和系统集成的创新,也刺激了安防市场的健康增长,增强了安防市场的渗透力。总的来说,安防产业成为目前全球成长最快的产业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因美元汇人民币汇率变动及加大研发投入等原因,在公司销售收入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净利润出现较大下降。

1. 公司业务规模基本稳定,但净利润出现较大下降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5.22亿元,同比下降0.85%,净利润2045.10万元,同比下降68.17%;主要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下降的因素,公司财务费用由2016年的-1159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935万元,增长180.67%。

2、为保持公司产品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近几年安防视频监控行业处于技术快速升级、产品快速更新换代的大发展时期,为保持公司产品竞争力及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17年研发投入8022.81万元,同比增长19.76%,2017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5.36%,同比增加2.64个百分点。引进研发人才,加强研发团队建设。

3、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公司在惠州同为实施的视频监控录像设备建设项目、数字监控摄像机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一期工程“一号厂房、二号宿舍”竣工并达到可使用状态,第一期工程已经进入小批量试产阶段,第二期工程已经在办理开工前准备。

4、立足海外市场,加大国内市场开拓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以海外市场为主要发展方向,此次利用上市募集资金建设项目为契机,加大开拓国内市场,特别是北京、上海、新疆等地区。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本公司编制 2017 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营业外支出31,087.80元,资产处置收益31,087.80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上午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立志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共8名,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其中独立董事杜小鹏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杜小鹏、刘广灵、杨春祥、彭学武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上述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480,00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超过公司未分配利润可分配范围。

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2017年度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报告的相关意见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报告的相关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3、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4、向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35,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郭立志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 表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陈民召集并主持,召开此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 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5:00至2018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8年5月11日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大会上就2017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工作报告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8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议案5、7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如下: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8年5月15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18年5月15日9:30-11:30,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邮编:518057,传真:0755-331048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谷宁

2、联系电话:0755-33104800

3、传真号码:0755-33104777

4、电子邮箱:guning0104@163.com

5、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35”,投票简称为“同为投票”;

2、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 5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5月 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8年5月11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35)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5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投资者互动平台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总经理郭立志先生,独立董事杜小鹏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刘杰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杨晗鹏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4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4元,共计募集资金33,318.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200.00万元(包含进项税额124.5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11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18.00元(包含进项税额68.0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900.00万元,其中:计入股本2,7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7,392.62万元(包含新增股本溢价27,200.00万元和上述相关费用增值税进项额162.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70号)。

(二)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2017年11月14日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产品名称为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CNYS17)的理财产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惠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安支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惠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与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86.6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3-4号)。

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一、保荐工作概述

二、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字:

颜利燕 张剑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