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40 公司简称:华业资本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1,424,253,6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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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业务、医疗投资业务、金融投资业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
1、房地产开发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拥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经营模式以开发中高端住宅和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为主。公司房地产项目主要集中在北京、深圳和大连等区域,主要开发产品为住宅、车库及商铺,公司房地产项目均已进入销售阶段。
2、医疗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了直销和代理相结合的经营模式销售医疗器械、耗材及药品,并与重庆医科大学合作经营一家混合所有制医院。公司采取积极的营销策略,努力拓宽全国市场,依托丰富的代理资源,并借鉴先进的医疗服务模式及管理经验,集中力量打造集医疗销售、医院管理为一体的医疗服务平台。
3、金融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金融投资业务分为股权投资业务、应收账款债权投资业务。股权投资业务主要以投资合伙企业、创投基金等方式,围绕地产及医疗领域进行投资。应收账款债权投资业务,主要是通过公司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合伙企业、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以一定折扣提前支付供应商对三甲医院销售药品、设备、耗材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三甲医院于到期日将按应收账款原值归还资金,从而实现投资收益。
(三)报告期内行业情况
1、房地产业务
2017年,房地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主基调,各地加速推进房地产长效机制,积极引导预期,从传统需求端调整向供给侧调整转变;限购限贷限售政策叠加,土地供应结构优化,调控效果逐步显现。房地产市场全年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16.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7.7%;实现商品房销售额13.4万亿元,同比增长13.7%,虽然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增长,但增长速度有所放缓,区域分化显著。一线城市进入“限购、限贷、限价、限售”时代,调控形势严峻,而对绝大部分三四线城市政府则鼓励去库存。政府开始推进和构建租购并举的房地产制度建设,明确“租售同权”,鼓励发展中长期租赁市场,完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控制房价水平,推动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在四季度多城调控政策密集出台后,热点城市的新房及二手房价格涨幅均出现回落。
2、医疗投资业务
基于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医疗保险体系趋于完善,居民对生活品质与健康的关注也与日俱增,自我医疗保健意识正逐渐加强,为医疗服务市场和医药商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而且人口与健康问题仍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重大挑战,政府为此大力推动医疗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办医,支持民营医院的发展。2017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服务的意见》,《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支持社会办医,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加快发展专业化能力,扩大市场开放程度,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优化审批结构,促进投资与合作,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人力资源保障。2017年8月,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进一步简化了三级医院的设置审批。政府制定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国内医疗机构在政策导向下逐步向市场化运作转变。医疗行业政策环境显著改善,为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服务行业创造了良好环境。
3、金融投资业务
2017年,国家政策强调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提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继续支持引导金融投资行业的健康发展。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于2017年11月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意见》涵盖了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的方方面面,一是让产品与风险承担能力匹配,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二是让资本与其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所承担的实际风险相匹配,完善资本约束与风险准备金计提规则;三是统一杠杆要求,消除多层嵌套,明确了各类私募产品的最高杠杆比例;四是充分共享信息,建立综合统计制度,实现监管者对底层资产和最终投资者的穿透识别;五是明确监管权属划分,明确“监管部门”为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强力出台监管政策,提出了对风控标准统一、监管权属划分、详细产品信息共享等核心问题的改革思路,体现出对金融市场深度改革的决心。伴随着金融改革政策的完善,金融市场将会继续平稳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同时整个行业的监管趋势越来越严,金融风险及金融乱象将得到有效规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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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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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发展”)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开展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华业发展于2017年9月18日将其持有的10,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约定赎回日期为2018年9月18日,此次交易后华业发展减少的10,520,000股公司股票,在待回购期间将单独由“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专项持有。华业发展按约定日期购回上述股票后,上述股票将直接转回原华业发展的股东账户。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0)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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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15华业债”债券相关条款,2015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08月06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2017 年08月07日,公司已兑付上一计息年度的利息。
根据“15华资债”债券相关条款,2015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12月25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2017 年12月25日,公司已兑付上一计息年度的利息。本期债券的期限为四年,附第2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回售条款,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登公司”)于2017年12月06日至2017年12月08日对本期债券持有人开放了回售申报,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根据中登公司统计,本期债券于回售期内登记数量为0手,回售金额为0元。
根据“16华业01”债券相关条款,2016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03月0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公司已于报告期内按时支付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利息。本期债券的期限为三年,附第1年末和第2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回售条款,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登公司”)于2017年02月08日至2017年02月10日对本期债券持有人开放了回售申报,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根据中登公司统计,本期债券于回售期内登记数量为5,500,000手,回售金额为550,000,000.00元。公司已于2017年03月06日对本次有效登记回售的持有人实施了回售。
根据“16华业02”债券相关条款,2016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06月03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公司已于报告期内按时支付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利息。本期债券的期限为三年,附第1年末和第2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回售条款,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登公司”)于2017年05月08日至2017年05月10日对本期债券持有人开放了回售申报,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根据中登公司统计,本期债券于回售期内登记数量为800,000手,回售金额为80,000,000.00元。公司已于2017年06月05日对本次有效登记回售的持有人实施了回售。
根据“16华业03”债券相关条款,2016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09月1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公司已于报告期内按时支付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利息。本期债券的期限为三年,附第1年末和第2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回售条款,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登公司”)于2017年08月17日至2017年08月23日对本期债券持有人开放了回售申报,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根据中登公司统计,本期债券于回售期内登记数量为8,000,000手,回售金额为800,000,000.00元。公司已于2017年09月14日对本次有效登记回售的持有人实施了回售。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公司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两个月内进行跟踪评级。联合评级于 2017年6月21日出具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评级报告维持公司AA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5华业债”AA的债券信用等级。本次评级结果与前次相比未发生调整。本次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6,170.9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78%,实现利润总额112,691.5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820.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08%。
2、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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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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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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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34户,具体包括:
1)通过投资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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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对该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章程规定本公司对该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故将该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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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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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增加1户,减少2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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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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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董事长:徐红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前:2018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8-018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于2018年4月16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燕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2017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www.huayezb.com),同时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见2018年4月25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7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998,208,562.02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合并未分配利润为4,706,449,764.64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5,510,373.92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7,730,607.02元。为使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1,424,253,6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共计分配利润142,425,360.00元。同时,董事会提出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 审议并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 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兑现范围:公司内部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兑现依据: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绩效考核薪酬制度。本次薪酬确认,依据公司2017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薪酬核定。根据上述确认依据,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审定,认为兑现的薪酬符合市场规则和行业薪酬水平,符合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
其中,董事薪酬的确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并通过了《制定2018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草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董事(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草案)。主要内容:
1、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薪级薪酬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年薪制度,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薪酬总额由月度基本工资、月度绩效考核金、年度绩效考核金三部分组成,各部分在年薪中所占的比重和包含的项目根据岗位薪级的高低而不同。其中:月度基本工资为定额发放项目,根据岗位级别核定发放标准;月度绩效考核金根据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考核金年底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
2、其他事项:
(1)董事(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月度薪金按月发放、年底清算绩效奖金的办法支付。
(2)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上述人员中,董事薪酬的确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7年履职情况汇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一、 审议并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进行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
2017年度公司支付年度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三、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公司将根据各准则对应时间变更节点按以上新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应变更,主要会计报表列报情况及预计影响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于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进行了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 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在比较报表中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及影响金额:
持续经营净利润 995,314,333.44元, 终止经营净利润0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从总额法改为允许采用净额法,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配,并修改了政府补助的列报项目。2017年1月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2017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 对新的披露要求不需提供比较信息,不对比较报表中其他收益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及影响金额:
其他收益 4,159,449.57元
营业外收入 -4,159,449.57元
(3)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相应的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盈利得或损失、捐赠利得、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资产处置损益 -216,609,638.59元
营业外收入 -112,650.71元
营业外支出 -216,722,289.30元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华业物业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预计与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发展)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物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2017年公司实际与华业物业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3,368,847.0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34%,未超出年度预计发生额。
根据公司2018年开发经营的需要,参照上年度本公司与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公司2018年预计与“华业物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交易涉及的金额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66%,金额未达到净资产的5%,本类型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蔡惠丽女士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六、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华业发展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度预计向控股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发展)申请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2017年公司实际向华业发展借款金额为0元,未超出年度预计发生额。
根据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和资金安排需要,预计2018年度向控股股东华业发展申请借款,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
1) 公司预计2018年向控股股东华业发展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华业发展取得借款的同等利率。
2) 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的控股股东借款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总经理进行签批。
3) 授权期内与控股股东发生借款总额超过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借款均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借款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预计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蔡惠丽女士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其他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度公司子公司西藏华烁预计与公司关联方李仕林控制的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韵医药”)发生三甲医院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亿元。2017年公司子公司西藏华烁实际与恒韵医药发生此类关联交易金额为33.28亿元,未超出年度预计发生额。
根据公司2018年供应链金融业务投资计划,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李仕林控制的企业在三甲医院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业务上展开合作,参照上年度公司子公司西藏华烁与恒韵医药发生的此类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以下范围内对此类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决策:
1) 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亿元,单笔不超过10亿元;
2) 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总经理对上述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文件等进行签批;
3) 授权期内与李仕林控制的关联公司发生交易总额超过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交易均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 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预计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刘荣华先生、尹艳女士、孙涛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医疗金融投资金额的议案》;
2017年,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投资医疗供应链金融产品的总规模约107亿元,其中由公司及子公司出资金额约42.11亿元,2017年度公司投资的医疗供应链金融业务累计实现投资收益6.15亿元。为加快医疗金融业务发展,公司预计2018年度新增医疗金融方向的对外投资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医疗金融投资业务已是公司成熟的投资业务,为简化常规业务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
1)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新增医疗金融投资总额不超过100亿元,投资方向围绕医疗供应链和医疗金融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收购三甲医院应收账款及质押融资,单独或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成立医疗供应链基金、信托计划、有限合伙企业及医疗产业并购基金等金融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可转让已认购的金融产品份额用于循环投资。授权公司总经理对上述交易具体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等。
2)授权期内发生交易总额超过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交易均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
公司目前自有资金较为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国债、央行票据、债券投资及回购、二级市场股票、申购新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授权用于短期投资的资金不超过20亿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现金流量充裕,为防止资金闲置,公司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短期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该项对外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十、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2019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8-2019年度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同时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
1) 公司2018-2019年度新增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和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其中,预计公司与全资下属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公司与控股下属公司(含其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 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投资医疗金融产品时,为保证金融产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金融机构可能会要求公司或子公司为金融产品中优先级资金的本金及收益或标的资产的回购义务提供担保,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在累计不超过150亿元范围内对上述金融产品中涉及的优先级资金的本金及收益或标的资产回购义务提供担保。
3) 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总经理进行签批。
4) 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披露的《关于2018-2019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 审议并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
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制订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内容详见公司当日披露的《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并通过了《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8-019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次监事会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张焰先生主持了会议,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2017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www.huayedc.com),同时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见2018 年4 月25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提出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7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998,208,562.02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合并未分配利润为4,706,449,764.64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5,510,373.92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7,730,607.02元。为使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1,424,253,6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共计分配利润142,425,360.00元。同时,董事会提出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 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新会计准则调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公司将根据要求的各准则对应时间变更节点按以上新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 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兑现范围:公司内部监事。
兑现依据:公司内部监事实行绩效考核薪酬制度。本次薪酬确认,依据公司2017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监事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薪酬核定。根据上述确认依据,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审定,认为兑现的薪酬符合市场规则和行业薪酬水平,符合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并通过了《制定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草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监事(在公司领薪的监事)薪酬方案(草案)。主要内容:
1、在公司领薪的监事实行岗位薪级薪酬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年薪制度,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薪酬总额由月度基本工资、月度绩效考核金、年度绩效考核金三部分组成,各部分在年薪中所占的比重和包含的项目根据岗位薪级的高低而不同。其中:月度基本工资为定额发放项目,根据岗位级别核定发放标准;月度绩效考核金根据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考核金年底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
2、其他事项:
(1)监事(在公司领薪的监事)薪酬实行月度薪金按月发放、年底清算绩效奖金的办法支付。
(2)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8-020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预计与控股股东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8年度预计向控股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华业发展取得借款的同等利率。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和资金安排需要,预计2018年度向控股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发展)申请借款。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
1) 公司预计2018年向控股股东华业发展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华业发展取得借款的同等利率。
2) 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的控股股东借款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总经理进行签批。
3) 授权期内与控股股东发生借款总额超过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借款均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借款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华业发展持有本公司股份323,375,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0%,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华业发展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惠丽女士回避表决。
二、 关联方介绍
华业发展持有本公司股份323,375,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0%,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华业发展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85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6,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ZHOU WEN HUAN;
企业性质:外商独资企业;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43号深勘大厦20层;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投资咨询;自有物业租赁;商业信息咨询等。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8年度预计向控股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华业发展取得借款的同等利率。
四、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将根据华业发展与相关机构签署的融资合同为定价依据,华业发展以取得借款的同等利率向公司提供借款。
五、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进行的关联交易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通过控股股东华业发展在资金方面的支持,能够更好地实现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拟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华业发展以取得借款的同等利率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关于拟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七、 备查文件
1、 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8-021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预计
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8年度预计与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8年供应链金融业务投资计划,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李仕林控制的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韵医药”)等医疗企业在三甲医院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业务上展开合作,参照上年度公司子公司西藏华烁与恒韵医药发生的此类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以下范围内对此类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决策:
1) 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亿元,单笔不超过10亿元;
2) 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总经理对上述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文件等进行签批。
3) 授权期内与李仕林控制的关联公司发生交易总额超过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交易均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 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其他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荣华先生、尹艳女士、孙涛先生回避了表决。
二、 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二路137号申基索菲特商务大厦B座26楼;
法定代表人:白晓敏;
注册资本:伍亿柒仟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医疗器械、通用机械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等。
恒韵医药成立于2008年10月,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截至2017年9月30日,恒韵医药总资产为187,662万元,净资产为179,118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0,476万元,净利润2,947万元。
恒韵医药为李仕林实际控制的企业,李仕林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重庆玖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满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禄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李仕林及其控制的企业均视为公司关联方。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8年度预计向关联方李仕林控制的恒韵医药等医疗企业购买三甲医院应收账款债权,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四、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满足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 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8-022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2019年度
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266,269.39万元;
● 本次关于2018-2019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本次关于2018-2019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8-2019年度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同时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
1) 公司2018-2019年度新增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和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其中,预计公司与全资下属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公司与控股下属公司(含其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 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投资医疗金融产品时,为保证金融产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金融机构可能会要求公司或子公司为金融产品中优先级资金的本金及收益或标的资产的回购义务提供担保,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在累计不超过150亿元范围内对上述金融产品中涉及的优先级资金的本金及收益或标的资产回购义务提供担保。
3) 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总经理进行签批。
4) 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预计担保范围为公司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截至公告日,公司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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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3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