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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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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91 公司简称:至正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7,957,327.51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91,078,586.42元,减去本年已分配利润3,795,732.75元,本年度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240,181.18元。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目前资金使用实际情况及公司后期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74,534,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017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光缆用绿色环保型聚烯烃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被作为绝缘材料或外护套料广泛应用于电线电缆及光缆的生产过程中。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分为以下三大类:光通信线缆、光缆用特种环保聚烯烃高分子材料;电气装备线用环保型聚烯烃高分子材料;电网系统电力电缆用特种绝缘高分子材料。

(二)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四位一体的经营模式。公司自成立至今,秉承“品正至上、塑造未来”的经营理念,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靠创新求发展”,近几年产品结构和业务规模快速发展,在细分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三)行业情况

电线电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发展与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电线电缆被喻为国民经济发展的血脉,在国家发展战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受益于“中国制造”、“一带一路”发展、国家城乡通信设施升级改造、电网改造、清洁可再生能源建设、西部大开发、机车车辆及轨道交通建设、电力光纤入户等政策的影响,电线电缆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电线电缆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目前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保持快速稳定增长,全国电线电缆的产销量已经超过美国达到世界第一。

虽然目前我国是电线电缆制造大国,但不是制造强国。我国高端的特种电线电缆高分子材料大部分都依赖进口,大大制约了我国电线电缆制造企业的产品技术升级和创新。此外,从整个行业看,我国电线电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内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等级参差不齐。行业竞争不规范,存在无序竞争现象,整个行业发展不平衡,企业集中度也比较低。

2017年西安奥凯事件发生后,电线电缆质量的监管日趋严厉,并且随着国家对环保工作的重视,高品质的绿色环保型电线电缆用高分子材料的发展前景广阔。电线电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近几年将面临行业整合升级的迫切需求,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从而带动提升行业整体的发展。公司是专业从事环保型低烟无卤聚烯烃电缆高分子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定位于中高端电线电缆用绿色环保型特种聚烯烃高分子材料市场,属于国内电线电缆用高分子材料领先企业中的专业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744.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74%,净利润3,795.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4%。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2,779.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77%,净资产46,131.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7.4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7名,通讯出席董事2名(董事翁文彪先生、刘平先生),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海良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7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744.59万元,净利润3,795.73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2,779.70万元,净资产46,131.91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7,957,327.51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91,078,586.42元,减去本年已分配利润3,795,732.75元,本年度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240,181.18元。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目前资金使用实际情况及公司后期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74,534,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017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的,现对现金分红比例水平较低说明原因,具体说明如下:公司上游原材料价格近期大幅上涨,自身发展资金需求较大,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求,并减轻公司资金压力,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故拟定了目前的现金分红方案,其目的是为了公司未来更好的发展,以及业绩增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07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按公允价格,决定日常经营活动中关联交易的实际数量和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08号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侯海良先生、翁文彪先生、章玮琴女士以及迪玲芳女士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2018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为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2018年度向各银行申请的总授信额度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审批相关借款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借款金融机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形式、借款利率等,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借款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8年度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年报财务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2017年度,公司合计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4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0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1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11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因公司职位名称发生变动,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改为《总裁工作细则》,除细则中的总经理均改为总裁之外,其他内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总裁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12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2018年公司董事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完成情况、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等确定薪酬,不另行计发津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6万元(税前),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的相关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18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月薪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绩效工资将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完成情况、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等确定。其中,固定月薪按以下标准发放:总裁2.5万元、副总裁2.2-2.5万元、董事会秘书2.5万元、财务总监2.5万元、总工程师2.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披露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2015年12月修订)中第二条第二点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按规定处于内控体系建设期内,因此未披露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披露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近期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传镇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744.59万元,净利润3,795.73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2,779.70万元,净资产46,131.91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7,957,327.51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91,078,586.42元,减去本年已分配利润3,795,732.75元,本年度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240,181.18元。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目前资金使用实际情况及公司后期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74,534,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017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07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0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改善物流和原材料质量、降低成本,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08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0号)核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61元,共计募集资金19,840.7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226.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614.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2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463 号《验资报告》。

(二) 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于2017年3月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人民币172,866,286.31元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压(110-220KV)特种电线电缆高分子材料产业化项目”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17年3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878号《关于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及变更,已分别经公司于2015年3月3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于2017年3月3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至正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公告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业务,相关交易行为均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存在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侯海良先生、翁文彪先生、章玮琴女士以及迪玲芳女士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2、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有利于公司减少管理成本,扩大产品销售。

我们同意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有利于公司减少管理成本。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5、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改善物流和原材料质量、降低成本,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2017年度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侯海良先生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2017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按公允价格,决定日常经营活动中关联交易的实际数量和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齐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楚物流”)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钱公路555号16幢104室;

注册资本: 2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侯海峰;

主要股东:上海至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验范围:普通货运,货物运输代理,人工搬运服务,仓储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齐楚物流成立于2013年,主要从事国内陆运物流配送服务,为公司控股股东至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齐楚物流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458.32万元,净资产393.80万元,营业总收入1,126.00万元,净利润4.0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Original International Co., Ltd(以下简称“Original International”)

注册地址:1601 WALNUT ST STE 208, CARY, NC 27511

注册证书编号:C201707303990

Original International成立于2017年,主要从事贸易进出口服务,为公司控股股东至正集团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Original International尚未开展具体业务。

2、 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齐楚物流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侯海良之弟弟侯海峰控制的公司,2017年9月变更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至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Original International 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至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齐楚物流、Original International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运输劳务、采购原材料,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齐楚物流现金流稳定,具有优良的履约能力,Original International信用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齐楚物流、Original International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原则依据市场行情,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齐楚物流、Original International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改善物流和原材料质量、降低成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各方都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利,以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条件和价格实施,因而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已按照2017年度生效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对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三、 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主要体现为会计报表及附注项目的列示调整,对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均不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以上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相关事宜。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国际形象,拟对公司英文名称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英文名称变更情况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下转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