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69 公司简称:海汽集团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31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800,000元(含税)。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1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道路旅客运输业务,主要从事汽车客运、汽车客运站经营以及与之相关的汽车销售、维修与检测、汽车器材与燃油料销售等业务。

1.汽车客运

汽车客运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也是公司最主要的盈利来源。目前公司已形成了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车客运等多方位的道路客运服务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班车客运车辆1989辆,旅游车508辆、出租车及租赁车512辆;拥有省内跨市县客运班线285条,市县内班线105条,省际客运班线109条;公司在海南省已建立了覆盖全省18个县市的道路客运网络,且运营范围辐射到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四川、贵州、江西、福建、浙江、重庆、山东、云南等12个省市自治区。

2.汽车客运站经营

客运站经营也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是公司开展客运业务的支点和载体。根据现行道路客运行业相关规定,所有营运车辆必须进入各地经政府规划、交通部门审核发放经营许可证的汽车客运站从事客运运输,各汽车客运站按照站级不同,结合交通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进入汽车客运站的营运车辆收取费用取得收入,主要包括客运代理费、站务费、安检费、车辆清洗费等。公司现有27个客运站,其中一级客运站5个,二级客运站16个,三级客运站3个,三级以下客运站3个,分布在海南省各主要县市,在当地道路运输业中发挥重要的枢纽作用。目前,海南省二级以上的全部客运站均由公司独家运营。

3维修及销售

为延伸主业经营的产业链,公司还开展了汽车销售、维修与检测,汽车器材与燃油料销售等业务,成为客运业务的重要补充。

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二)经营模式

1.汽车客运的经营模式

汽车客运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目前公司的汽车客运业务根据旅客类别分为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和出租车客运等,其中班车客运实行公车公营和责任经营相结合的经营形式,旅游客运全部实行公车公营的经营形式。具体情况如下:

(1)班车客运

①公车公营

公车公营形式是指车辆产权和线路经营同时实现公司化,即由公司购置车辆,并直接运营所拥有的线路经营权及车辆,公司进行统一调度及管理,在相关线路开展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方式。在公车公营形式下,公司管理涵盖司乘人员、营运车辆的调度、管理与维修等方面,公司对营运车辆及司乘人员进行统一财务核算,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司进行承担。

②责任经营

责任经营形式是指车辆产权归公司所有,但线路经营权实行责任经营,即在公司的统一管理下,由公司购置营运车辆,将公司拥有的线路经营权及车辆按规定的程序,由符合规定条件的责任经营者在指定的线路开展道路客运业务,并完成目标利润的一种经营方式。该种经营方式是道路客运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成熟模式,在全国道路运输行业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公司与车站结算票款并确认客运收入,责任经营车辆的保险、折旧、税金、燃油费、修理费、通行费等运营成本按照公司的会计制度统一进行核算。公司经营管理涵盖司乘人员以及营运车辆的使用、管理与维修等方面;发生交通事故时,公司统一代为处理,但与事故相关的责任、损失和费用最终由责任经营方承担,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旅游客运

本公司的旅游客运全部实行公车公营形式。在此经营形式下,公司是旅游客运车辆的所有者和经营主体,统一司乘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和监督,并依照海南省相关规定将旅游客运车辆纳入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和旅游委共同组建的海南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的统一调度平台,实行统一调派、统一结算。

(3)出租车客运

公司的出租车客运是指以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公安车管部门登记为出租或租赁使用性质的车辆,按照乘客要求提供客运服务或车辆租赁服务,以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经营活动。公司开展出租车客运业务均采用承包经营的经营模式。公司出租车的承包经营模式是指公司通过公开招标获得出租车运输经营许可权,出资购买用于出租营运车辆,再与有承包意愿的个人签订合同,将车辆的使用权以风险抵押金和月租金的方式发包给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的一种经营模式。在该模式下,公司按月收取租赁承包费用确认为收入,车辆运营期间的修理费、燃油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营运车辆共3009辆,其中班车客运车辆1989辆,旅游车508辆,出租车及租赁车512辆。公司共有客运班线499条,其中409条班线是以责任经营的形式经营,109条班线是以公车公营形式经营。

2017年度公司以责任经营形式实现的道路客运收入为30,178.88万元,占整个道路客运收入的34.38 %;以公车公营模式实现的道路客运收入为57,591.74 万元,占整个道路客运收入的65.62 %。2017年度公司以责任经营模式实现的道路客运毛利为6,691.55万元,占整个道路客运毛利的38.94 %;以公车公营模式实现的道路客运毛利为10,494.90万元,占整个道路客运毛利的61.06%。

2.汽车客运站的经营模式

客运站是公司客运经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开展道路客运业务的支点和依托。本公司的客运站经营除为公司所属的营运车辆提供站务服务外也同时面向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其他企业,为其所属营运车辆提供客运代理、安检服务、清洁清洗等各类站务服务,并根据物价主管部门的核定,收取相关费用。此外,公司为充分发挥各客运场站的人员聚集和商业辐射带动作用,积极进行包括商铺租赁、广告等业务的商业性的综合开发,提升客运站的服务职能和经济效益。汽车客运站业务中最重要的服务项目是客运代理服务,即客运站为道路运输企业提供代办售票、检票、发车、运费结算等服务,并收取客运代理费。客运代理费是站务收入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占到客运站收入的60%左右。此外,客运站还提供车辆安检、清洁清洗、停车管理以及行包托运、物品寄存等站务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确认为站务收入。

(三)行业情况说明

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纽带和基础,道路运输行业是以道路为运行基础,以站场为作业基地,以车辆为主要工具,以实现旅客和货物位移为目的的生产活动,是国民积极的基础产业和服务性行业之一,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其他运输方式的重要纽带。道路运输具有机动、灵活、快速、经济,可以实现“门对门”直达,运行范围广泛等许多其他运输方式所不能取代的优点,在交通运输系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等业务,其中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和包车客运。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度,公司总资产为1,854,918,466.77元,同比增长5.1%,总负债为774,918,675.77元,同比增长8.4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70,963,965.65元,同比增长2.75%;实现营业收入1,105,401,742.80元,利润总额77,215,474.80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736,289.68元。

2017年,公司主要推进的重点工作如下:

(1)客运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推进。一是主动融入机场等领域发展客运业务,取得了美兰机场汽车客运站托管权,开通了文昌、琼海等市县至美兰机场的客运专线,拓展了客运业务。二是积极推进班车开进景点景区工作。三是继续优化线路资源。四是大力拓展会议会展用车、校车等形式多样的租包车业务。

(2)“旅游客运+旅游服务”业务成效突出。一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与旅行社和会展企业的合作,进一步拓宽业务渠道。二是积极参与省内旅游服务业务竞标和竞争性谈判,取得了旅游服务团队接待业务的新突破。三是各单位充分利用班线客运闲置运力,积极开展“乡村游”“亲子游”等“运游结合”业务。

(3)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一是海口汽车客运总站、东方汽车客运总站、洋浦汽车客运站已竣工,即将开业运营。二是稳步推进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改建、国际旅游岛中部汽车城客运站、陵水新车站、乐东商务大楼、九所客运站等项目建设。三是推进昌江新汽车站项目前期工作。四是积极推进重点项目的招商工作。

(4)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强化。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二是建立安全生产督导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源头管理。五是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六是优化监控系统,强化科技兴安。

(5)信息化建设工作成果显著。一是推进海南省公路水路联网售票与电子客票系统建设,该系统现已建成并通过省交通厅初验并投入使用。二是建设完成公司模块化机房和监控中心。三是加快车站智能化安全管理系统建设,推进服务流程的自助化。

(6)“树形象·创品牌”活动深入开展。一是开展“文明车站”创建活动。二是积极开展品牌宣传活动,参与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海南省党代会等重要活动、会议运输保障工作,树立良好的口碑。三是加强“海汽VIP快车”“海汽旅游”“海汽站务”等子品牌建设,不断提升影响力。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 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二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2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5楼2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召集、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0,736,289.68元,公司2017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7,079,615.0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95,412,196.07元,减本年支付2016年度股利18,960,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3,531,811.10元。

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800,000.00元(含税)。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1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授权公司董事长发布对外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姜宏涛先生、王小岸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5月15日下午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决议。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3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5楼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集、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0,736,289.68元,公司2017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7,079,615.0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95,412,196.07元,减本年支付2016年度股利18,960,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3,531,811.10元。

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800,000.00元(含税)。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1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监事郑豪世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

特此决议。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4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9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年6月2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9,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3.8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17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889.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88.7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7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7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字(2016)11548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资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6年8月2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40.95万元,其中:2016年度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置换出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997.44万元,2017年度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置换出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43.51万元。

2.2017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711.48万元。

3.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88.74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463.89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累计利息净收入(含理财收益)484.57万元,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余额为人民币11,309.42万元,其中:银行专户存储余额4,309.42万元,购入理财产品余额7,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7月5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和保荐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共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共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签订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8 月 28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40.95万元,其中:2016年度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置换出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997.44万元,2017年度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置换出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43.51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办理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2017年1月12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办理中信银行海口分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048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2017年1月1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000 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海口分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 55976 号理财计划产品; 2017年4月26日、13日,公司分别按期收回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上述募集资金,并获得理财产品收益170.20万元。2017年6月1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 万元办理了招商银行CHK00029结构性存款;2017年6月1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办理中信银行海口分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466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2017年9月14日、27日,公司分别按期收回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上述募集资金,并获得理财产品收益131.21万元。2017年11月2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 万元办理了招商银行CHK00046结构性存款;2017年11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办理了中信银行海口分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391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2018年3月1日、12日,公司分别按期收回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上述募集资金,并获得理财产品收益82.50万元。

公司本年度累计购买理财产品 38,000.00 万元,其中有 31,000.00 万元已到期,取得理财收益 301.42万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7,000.0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本年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金元证券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27,243.41万元,调整为27,288.74万元,增加了45.33万元,是因为2016年6月21日披露招股意向书时预计发行费用为2,934.59万元,在2016年7月11日发行完毕披露上市公告书时统计实际发生发行费用2,889.26万元,少花费45.33万元,导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变为27,288.74万元。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5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4日,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0,736,289.68元,公司2017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7,079,615.0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95,412,196.07元,减本年支付2016年度股利18,960,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3,531,811.10元。

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800,000.00元(含税)。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1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6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018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基于关联方取得资产的成本和应缴纳的税金或协议约定,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姜宏涛先生、王小岸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 2017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定价原则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拟发生的 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行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因此,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说明:1.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依据协议定价原则向海汽控股及其附属企业出售汽油、柴油等燃料、轮胎、汽车配件等原材料,并提供相关的修理、修配服务、弱电系统以及其他服务或物品。同时,向海汽控股及其附属企业采购人员培训服务、治安保卫业务服务、物业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或物品。

2.2016年底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进行业务重组,原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的营运车辆过海费用业务全部移交给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因此,2017原预计与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发生的营运车辆过海费用转移至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内容及金额

单位:万元

说明:1.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因日常经营的需要,计划在2018年度向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采购人员培训服务、物业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或物品。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为公交公司)因就近采购原则,日常向我公司及附属公司采购汽车、汽油、柴油等燃料、轮胎、汽车零配件等原材料,并由我公司提供相关的修理、修配服务、弱电系统以及其他服务或物品;我公司向海汽控股公司下属驾校提供经营场所及培训场地2.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向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日常代售船票服务3.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运营省际线路车辆通过琼州海峡的过海服务。4.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向我公司下属港口客运站出租房屋场地。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宏涛

注册资本:19,700万元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81号

主要股东: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企业经营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开发与经营,资产租赁。

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3.5%股权。

(二)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毅

注册资本:50,801.90万元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

主要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国内沿海、近洋及远洋货物、汽车、旅客运输,海南海口至广东、海安、湛江航线危险品车滚装船运输,货轮运输,水上项目安全保障服务,物流,旅游,旅游投资,房地产投资,资产租赁,餐饮服务,百货、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参股股东,持有公司3.75%股权。

(三)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毅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96号

主要股东:海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港口装卸、仓储、水上客货代理服务;集装箱运输;外轮理货;产业租赁;港口工程建设;旅游项目开发;轻工产品加工,为船舶提供岸电、燃物料、淡水和生活供应,代理人身意外险、货物运输险。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是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51.38%股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1.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如交易事项无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交易定价应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3.既无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应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按行业的通常成本毛利率计算)作为定价的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做到优势互补,降低采购成本,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因此,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销售商品等业务系日常经营所需。

(二)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而是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经营范围产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不会出现关联方控制公司的采购、销售等环节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三)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7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5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5楼2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5日

至2018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8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8年5月14日(周一,上午 9:00-11:00,下午 15:00-17:30)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11楼公司治理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三)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四)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美兰区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5379357

联系人: 张冬

传真:0898-65379357

邮政编码:570203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