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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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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住所:南京市建宁路37号)

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签署日期:2018年4月25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次发行简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5,424.99万元(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本公司所处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密切相关,对宏观经济周期变化较为敏感,宏观经济运行所呈现出的周期性波动、周期性的宏观政策调整,都会使该行业受到较大影响。一旦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市场营销产生不利影响。

三、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29%、64.30%、64.14%和64.04%,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项目投入较多,增加了融资规模所致。2015年,因子公司华东科技定向增发募集资金105亿元,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从未来发展看,公司未来几年仍将维持较高的资金需求,发行人存在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四、公司作为国有企业改制成立的集团公司,存在经营管理层次较多、人员较多、历史包袱较重等问题,造成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项费用较高。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三项费用合计与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3.97%、13.22%、13.99%和7.85%。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三项费用的占比较高,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影响较大,且存在未来继续增加的风险。

五、截至2016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701,176.53万元、341,795.22万元、1,219,042.51万元和198,284.20万元,公司有息债务合计2,972,686.00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59.84%。公司2016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158,859.96万元,相对于较大余额的有息债务,现金流覆盖程度较低。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不含应付融资租赁利息口径的有息债务合计为2,813,605.08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55.26%,呈增加趋势。若未来信贷政策进一步收紧或者发行人融资能力下降、融资成本上升,均可能造成发行人资金链紧张和偿债困难,存在一定的债务偿付风险。

六、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受限资产为807,088.8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0.15%,占净资产的比例为28.23%,主要为用于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等,较大的受限资产将影响发行人未来债务融资的条件和规模,公司面临受限资产较大的风险。

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为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发行人投资收益波动较大,分别为24,180.48万元、47,445.91万元、30,546.89万元和17,777.47万元,主要为确认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42,240.33万元、111,148.93万元、86,439.19万元和7,263.00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如未来被投资企业出现盈利能力下降或政府补助收入减少,都有可能给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影响。

八、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存货分别为905,030.54万元、1,039,399万元、1,048,383.58万元和1,206,180.28万元,分别占流动资产的21.81%、34.56%、37.91%和38.64%。虽然公司已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但仍面临存货跌价风险,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九、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32,181.83万元、-55,023.49万元、-17,725.02万元和13,376.04万元,最近三年持续为负,主要是由于8.5代线等项目投入较大,同时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较高,未来随着8.5代线量产提高,公司营业利润有望改善,但仍存在营业利润持续为负的风险。

十、2014-2016年,发行人实现净利润分别为7.63亿元、3.22亿元和3.6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1.04亿元、-5.21亿元和-0.32亿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4.90亿元、1.48亿元和1.24亿元,最近三年,公司盈利水平持续下滑。2017年一季度,发行人亏损金额较大,其中,8.5代线实现营业收入10.81亿元,利润总额为-3.74亿元,主要原因为:一是2016年底,发行人8.5代线项目转为固定资产,其于2017年一季度折旧金额为5.36亿元,折旧金额较大;二是公司产品结构中的中小尺寸面板还处于研发投入阶段,没有形成规模销售,仅达到预期的25%,产品收入的85%来源于大尺寸,导致实际毛利率比预期低了13%;三是原材料中硝气供应不足等原因,导致2017年一季度平均产能未能达到60K/月满产的目标,使单片产成品分摊的折旧等制造费用过高。

发行人针对春节期间硝气市场整体供应不足,致使2017年一季度平均产能未能达到60K满产的目标的问题,发行人二季度通过加强硝气供应管理,有效解决了硝气供应,使得二季度产能逐渐满产,达到60K/月满产目标。此外,发行人未来将逐步提高中小尺寸产品销售,提高部分中屏和大屏产品综合良率,使其保持在90%以上,并持续提升小屏良率,并进一步巩固宏碁、康佳、长虹、海尔、华勤等客户合作关系,推进与DELL、联想、冠捷的合作,同时加大产品开发力度,丰富产品种类,使可量产产品型号不断增加,适时投放市场。

2017年前三季度,发行人实现营业利润1.34亿元,其中,二季度实现营业利润1.98亿元,经营情况趋势向好。2017年1-6月,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对于2017年1季度已由负转正,为1.76亿元。同时,作为国家大力支持的从事液晶面板制造的本土企业,发行人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根据发行人股东中国电子与南京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G108项目战略合作的协议》,南京市政府承诺给予发行人子公司中电平板总计30亿元的补贴,因此发行人未来补贴持续性较强。发行人预计,2017年全年将不出现较大金额亏损。

十一、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1,238,382.84万元、1,955,696.38万元、2,105,685.76万元和2,189,730.28万元,占同期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69.12%、74.47%、75.80%和76.60%。少数股东权益占比过大不利于发行人母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控制,如果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不能有效控制,将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稳定性和收益,存在一定的风险。

十二、液晶面板业务是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影响较大的业务板块。发行人8.5代线项目总投资291亿,整体投资规模大,相对于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单位产能投资成本较高。2017年上半年及前三季度,受发行人一季度8.5代线液晶面板尚未实现满产满销、产品结构未达最优、毛利偏低的影响,发行人液晶面板业务效益尚未充分显现,同时已达产的6代线项目盈利未达预期。虽然发行人加快手机和显示器面板的新品研发,推进与联想洽谈和产品导入,不断完善与华勤合作产品的方案,加速与DELL的产品送样、验证,并与Acer、熊猫、康佳、长虹、海尔等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但是如果未来液晶面板价格走势对发行人不利,发行人未来在该项目收益上仍存在亏损的风险。总体而言,发行人主营的液晶面板业务毛利率较低,存在亏损的风险。

十三、近年来,全球液晶面板市场规模持续稳定增长。液晶面板行业属于高科技产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市场景气程度受到供需情况变化影响而呈现周期性波动,产品价格也呈现波动趋势,未来液晶面板价格走势不确定较大。液晶面板属于高投入、高技术行业,且其下游的电视、电脑、手机等电子消费品市场受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大,周期性较强。如未来经济环境恶化,将对发行人液晶面板的下游需求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压缩液晶面板行业的企业利润水平,对发行人液晶面板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公司2014年度和2015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为发行人之子公司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日(新旧会计准则转换日),对投资性房地产(南京市中山东路301号部分土地使用权)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以评估值作为公允价值参考依据,该事项调增公司2008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1,167,599,675.45元。此事项影响2014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1,269,796,650.65元;影响2015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1,371,219,150.65元;影响2016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1,097,184,928.78元;对公司净资产影响较大。但此事项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十五、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账面价值为810,032.80万元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未办妥产权证书,规模较大,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为20.20%,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0.46%,占净资产的比例为29.16%,占比较高,主要为G108项目固定资产等,目前,发行人仍正在办理之中。

十六、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十七、本期债券设置了交叉违约条款。为切实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出现如下触发情形时,将启动投资者保护机制:在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以下情况,且在发生后的30个工作日内未予以纠正完毕,视同发生违约事件: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没有清偿到期应付的任何金融机构借款、承兑汇票或直接债务融资(包括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且单独或半年内累计的总金额达到或超过:(1)人民币5,000万元;或(2)发行人最近一年或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0.5%;以较低者为准。在启动投资者保护机制后,将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处置:(1)信息披露。发行人应在知悉上述触发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2)通知。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知悉上述触发情形发生或其合理认为可能构成该触发情形的,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本期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3)救济与豁免机制。受托管理人应在知悉(或被合理推断应知悉)触发情形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召开持有人会议。发行人可做出适当解释或提供救济方案(增加担保/提高票面利率/其他),以获得持有人会议决议豁免本期公司债券违反约定。持有人有权决定是否豁免(无条件豁免/享有回售选择权/有条件豁免)。发行人应无条件接受持有人会议作出的上述决议。如果持有人会议未获通过的,视同未获得豁免,则在该触发情形的宽限期到期后,发行人承诺履行下列投资者保护措施中的其中一项:a.发行人承诺宽限期到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本付息责任;b. 发行人提前赎回;c.投资者选择性提前回售;d.增加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等信用增进措施;(4)宽限期机制:给予发行人在发生触发情形之后的1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在宽限期内发行人对相关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公司债券项下的违反约定,无需适用救济与豁免机制。

十八、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资信评级机构网站(http://www.shxsj.com)及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同时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5个工作日内,评级机构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十九、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二十、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二十一、凡通过购买、认购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二十二、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091号文核准,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40亿元的公司债券,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可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公司债券。

鉴于本次公司债券于2018年发行,本次债券名称由“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变更为“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及《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国飞

设立日期:2007年5月1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05,564.25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405,564.25万元

住所:南京市建宁路3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宁路3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606874261

联系电话:025-58595020

传真号码:025-58595000

邮政编码:210037

经营范围:电子信息技术研发、服务、转让;电子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服务;电子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房地产投资;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及资产经营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1、2017年6月5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2017年6月15日,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2017年6月15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分期发行的决定》,公司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公司董事长决定将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其中首期发行的债券基础规模不超过30亿元,剩余部分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发行。

3、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091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各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5、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如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9、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5月2日。

13、付息债券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5月2日,但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5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5月2日,但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5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6、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7、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5月2日,但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5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5月2日至2023年5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本期债券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5月2日至2021年5月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新世纪资信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3、主承销商:公司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

24、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簿记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2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并由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规定的比例承担各自的承销责任。

26、债券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2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29、本期债券设置了交叉违约条款:为切实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出现如下触发情形时,将启动投资者保护机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以下情况,且在发生后的30个工作日内未予以纠正完毕,视同发生违约事件: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没有清偿到期应付的任何金融机构借款、承兑汇票或直接债务融资(包括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且单独或半年内累计的总金额达到或超过:(1)人民币5,000万元;或(2)发行人最近一年或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0.5%;以较低者为准。在启动投资者保护机制后,将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处置:(1)信息披露。发行人应在知悉上述触发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2)通知。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知悉上述触发情形发生或其合理认为可能构成该触发情形的,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本期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3)救济与豁免机制。受托管理人应在知悉(或被合理推断应知悉)触发情形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召开持有人会议。发行人可做出适当解释或提供救济方案(增加担保/提高票面利率/其他),以获得持有人会议决议豁免本期公司债券违反约定。持有人有权决定是否豁免(无条件豁免/享有回售选择权/有条件豁免)。发行人应无条件接受持有人会议作出的上述决议。如果持有人会议未获通过的,视同未获得豁免,则在该触发情形的宽限期到期后,发行人承诺履行下列投资者保护措施中的其中一项:a.发行人承诺宽限期到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本付息责任;b.发行人提前赎回;c.投资者选择性提前回售;d.增加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等信用增进措施;(4)宽限期机制:给予发行人在发生触发情形之后的1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在宽限期内发行人对相关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公司债券项下的违反约定,无需适用救济与豁免机制。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8年4月25日。

发行首日:2018年4月27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2日,共2个工作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和/或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宁路37号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宁路37号

法定代表人:徐国飞

联系人:袁锋

联系电话:025-58595020

传真:025-58595000

(二)牵头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项目负责人:韩宁、刘乾宇

联系人:韩宏权、韩宁、刘乾宇

联系电话:021-38637163

传真:021-33830395

(三)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项目负责人:王晓磊、王成成

联系人:王晓磊、孙东林、王成成、孙毅旸

联系电话:025-83387750

传真:025-83387711

(四)分销商: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309室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林祥

联系电话:0755-23980019

传真:0755-23982945

(五)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负责人:马国强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309号B座7-8层

联系人:景忠、孙宪超

联系电话:025-89660934

传真:025-89660966

(六)会计师事务所: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邱靖之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39层

联系人:王传邦

联系电话:13816152937

传真:025-66080670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茅台大厦28层

联系人:孟庆祥

联系电话:010-56730088

传真:010-56730000

(七)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主要联系人:陈思阳、王婷亚

联系电话:021-63501349

传真:021-63500872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8号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8号

负责人:戴巍

联系人:谢义超

联系电话:025-83168771

传真:025-83168771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人:孙治山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邮政编码:200120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高斌

联系人:王博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和/或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7年9月末,本公司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重大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世纪资信”)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新世纪资信出具了《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该评级报告在新世纪资信网站(http://www.shxsj.com/)予以公布。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新世纪资信出具的《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新世纪资信给予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认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安全性高,并给予本期债券AA+信用等级。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主要优势/机遇

(1)政策环境有利。电子信息产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之一,当前政策环境有利于中电熊猫的主业发展。

(2)业务多元化。中电熊猫业务规模较大,多元化的产业布局有助于缓和业绩波动。通过投资建设高世代线、彩色滤光片生产线等项目,公司打造了较完整的液晶显示产业链,未来随着高世代线生产运营步入正轨,公司资产整合度有望得到提升。

(3)政府和股东支持。作为中国电子平板显示领域的经营平台和南京市电子信息产业的龙头企业,中电熊猫可得到股东中国电子及南京市政府较大力度的支持。近年来通过股东增资及上市子公司定增,公司权益资本实力得到较大增强。

(4)技术及研发优势。中电熊猫拥有多个技术(工程)中心和大量专利,具有一定的技术及研发优势。同时,近年来公司凭借引进自日本夏普先进的液晶面板生产技术,获得较多技术转让服务收入,并且根据技术转让服务约定,未来短期仍将获得较多相关服务收入,但总量相对有限。

(5)货币资金存量充裕,融资渠道畅通。中电熊猫目前仍有较充裕的货币资金存量,且融资渠道较为畅通,可为公司的债务偿付提供一定缓冲。

2、主要风险/关注

(1)行业竞争激烈。中电熊猫所处的液晶面板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国内的液晶面板生产商缺乏核心技术,同时目前国内仍有多条高世代线在建,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仍较大。此外,液晶面板行业还面临OLED技术和TPS技术等技术变革的风险;且目前三星等手机厂商已开始将OLED屏幕用于手机生产,公司高世代线所生产的小尺寸面板已开始面临较大的技术变革风险。

(2)主业经营利润持续较大亏损。近年来中电熊猫主业综合毛利率相对较低,期间费用不断上升,公司主业经营利润持续较大亏损,短期内公司主业盈利能力仍较难有效改善。

(3)高世代线运营初期亏损较大。中电熊猫六代线投产以来,收益远低于预期;公司高世代线于2016年11月正式投产以来,因中小尺寸面板多数产品仍在进行客户认证等原因,销售出现滞后,亏损较大,后续需关注其中小尺寸面板产品销售情况和盈利预期实现情况。同时公司参股的成都8.6代线投资规模也很大,若未来盈利不达预期,公司将面临较大的投资损失风险。

(4)刚性债务偿付压力较大。中电熊猫刚性债务规模较大,且后续液晶显示、房地产等领域仍有较大的投融资规模,公司刚性债务偿付压力较大。

(5)盈利能力对财政补贴依赖性较大。中电熊猫近年来盈利主要来自于政府补贴等营业外收入,财政补贴的稳定性对公司盈利影响较大。但随着高世代线的投产,公司未来中短期内仍将获得较多的政府补贴支持。

(6)关注房地产业务盈利贡献可持续性。近年来中电熊猫的房地产业务利润贡献较大,但公司主要对原老厂区存量土地进行开发,且近来政府对房地产政策调控持续升级,未来需关注房地产业务盈利贡献的可持续性。

(7)成本控制压力。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及日益上升的劳动力成本使中电熊猫面临一定的成本控制压力。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公司债存续期(本期公司债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评级机构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本评级机构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评级机构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评级机构相应事项并提供相应资料。

评级机构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5个工作日内,评级机构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评级机构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要求和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本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获得的银行授信为447.22亿元。其中,已使用的授信额度为262.54亿元,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184.68亿元。

(二)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有严重违约之情况。

(三)报告期内发行的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报告期内发行的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共计117.50亿元,剩余规模57.0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报告期内发行的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均按时支付上述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未发生逾期未支付情况。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累计余额为0万元,如公司本次申请的不超过40亿元公司债券全部发行完毕,本公司的累计最高公司债券余额为40亿元,占公司2017年9月末净资产(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的比例为13.99%,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合并净资产的40%。

(五)发行人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国飞

设立日期:2007年5月1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05,564.25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405,564.25万元

住所:南京市建宁路3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宁路37号

邮政编码:210037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袁峰

联系电话:025-58595020

传真号码:025-58595000

所属行业:C 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电子信息技术研发、服务、转让;电子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服务;电子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房地产投资;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及资产经营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606874261

二、发行人设立及历史沿革

1、2007年公司设立

发行人系经南京市人民政府宁政复(2007)35号《市政府关于同意组建南京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成立,由中国电子、江苏省国信和南京市国资委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时的名称为“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007年5月9日,江苏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天业验字[2007]055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7年5月10日,发行人已收到中国电子首次缴纳的实收资本3亿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7年5月11日,发行人领取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20100101463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实收资本为3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赖伟德,住所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谊路9号,经营范围为电子信息技术研发、服务、转让,电子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服务,电子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房地产投资,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及资产经营管理服务。

2、2007年变更公司名称及增加实收资本

2007年11月7日,发行人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收资本由3亿元增加至979,999,999元、出资方式为中国电子以持有的南京中电置业有限公司97.50%股权作价1,950万元及现金14,550万元作为出资。

2007年10月30日,江苏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天业验字[2007]083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7年10月30日,发行人已收到中国电子、江苏省国信、南京市国资委缴纳的第2期出资,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4,550万元、以持有的股权出资53,449.9999万元,累计实收资本为97,999.9999万元。

2007年11月8日,发行人领取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20100101463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97,999.9999万元。

3、2009年增加实收资本

2009年5月8日,发行人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实收资本由97,999.9999万元增加至999,999,998元、出资方式变更为南京市国资委以持有的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19,999,999元作为出资。

2009年5月8日,江苏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永和会验字(2009)第15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9年5月8日,发行人已收到南京市国资委缴纳的本期出资19,999,999元,南京市国资委以其持有的股权出资,变更后的累计实收资本为99,999.9998万元。

2009年12月17日,发行人领取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2010000003976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99,999.9998万元。

4、2009年增资

2009年9月16日,发行人召开2009年度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现金形式增资24.48亿元,其中中国电子增资17.136亿元、南京市国资委增资7.344亿元、江苏省国信不增资。

2009年12月18日,江苏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永和会验字(2009)第15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9年12月18日,发行人已收到中国电子、南京市国资委缴纳的本期出资244,8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344,800万元、实收资本为344,799.9998万元。

2009年12月22日,发行人领取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2010000003976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行人的注册资本为344,800万元,实收资本为344,799.9998万元。

5、2012年增加实收资本

2012年4月,发行人新增实收资本2元,江苏省国信、南京市国资委均以货币出资。2012年4月18日,江苏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永和会验字(2012)第02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2年4月18日,发行人已收到南京市国资委、江苏省国信缴纳的本期出资2元,以货币出资,发行人的累计实收资本为344,800万元。

(下转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