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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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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版)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具体影响如下:

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据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20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开展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期限将于2018年4月24日到期,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可控制投资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范围

证券投资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权、掉期和期货等产品。

(三)拟投入资金及期间

在连续12 个月内,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相当于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的资本金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四)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即除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以外的自有资金,且通过公司的资金管理核算,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五)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有进行证券投资,未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情况如下: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相当于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该投资期限将于2018年4月24日到期,前十二个月证券投资累计投资收益为81.16万元。

(六)决策程序

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相当于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总资产55.60亿的5.40%,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投资原则

1、全部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2、证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品投资必须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严格遵守风险与收益最优匹配原则;

4、公司财务部配备专人进行跟踪,并定期汇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资产、外币负债面临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公司进行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风险敞口,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探索更为丰富的盈利与投资模式,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同时,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 市场风险:公司进行的证券投资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时,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证券投资标的及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因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的具体实施事宜。公司配备专人进行跟踪证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加强对公司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已制定《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5、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利用资本市场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2、公司已制定《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了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措施。该议案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拟继续开展最高额度相当于3亿人民币的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符合有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21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性质品种。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范围

为保证资金安全,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性质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投资风险投资类业务,且所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拟投入资金及期间

在连续12 个月内,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本金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

(四)资金来源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7.68亿元人民币,资金较为充裕,本次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即除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以外的自有资金,且通过公司的资金管理核算,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五)决策程序及实施

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总资产55.60亿的21.58%,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六)投资原则

1、全部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2、现金管理必须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选择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保本性质品种;

4、公司财务部配备专人进行跟踪,并定期汇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保本性质品种,可以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保本型、低风险金融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性质的投资品种,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 能力强的发行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公司配备专人进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加强对公司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已制定《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5、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相关信息以及相应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回报率。

2、公司已制定《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了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措施。该议案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有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22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

新项目名称: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投资总额67,116.09 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HDI项目募集资金余额57,111.52万元及其孳息合计人民币62,485.9724万元

新项目预计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19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57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1元,募集资金总额 1,377,9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57,493,9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20,406,100.00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833,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7,572,6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年产11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和“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 0002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76,327.04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拟将 “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以下简称“HDI项目”)”变更为“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该项目已投入金额为 8,643.82 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57,111.52 万元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43.68%,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374.45万元,本次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HDI项目募集资金余额57,111.52万元及其孳息合计人民币62,485.9724万元。

(三)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对于上述计划资金不足的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补足。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HDI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选址位于公司目前生产大楼的四楼,公司拥有该厂址的房地产证。

2、投资估算

HDI项目总投资65,800.20万元,投资明细如下:

3、项目效益情况测算

HDI项目建设期为1年,投产后第一年生产负荷按60%计算,第二年生产负荷按80%计算,第三年开始正常生产,生产负荷按100%计算,同时按照以本公司经验数据取产品销售平均价格计算,项目的效益情况测算如下:

正常生产年销售收入为101,475.00万元,投产第一年销售收入为60,885.00万元,第二年销售收入为81,180.00万元,第三年开始正常生产。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投资回收期为4.45年(税前)或5.08年(税后),所得税前为30.98%,所得税后为24.48%,正常生产年份销售净利率为16.61%。

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相关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及实际建设需要,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将 “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

4、实际投资情况及后续安排

HDI项目总投资65,800.20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8,643.82万元,截止公告披露日投资进度为13.14%,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57,111.52 万元,加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374.45 万元,合计62,485.97 万元,公司采取了专户存储。HDI项目尚未实现效益,项目建设已形成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该部分机器设备全部可通用于公司多层印刷线路板生产。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鉴于近年HDI行业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激烈,HDI产品价格下滑,盈利性不如理想,为了提高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集中资源发展公司优势业务,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经慎重研究,公司拟对将 “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 变更为“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

HDI目前主要应用于手机、数码(摄)像机、MP3、MP4、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及IC载板中,其中手机市场为最大的应用市场。伴随2009年左右智能手机渗透率迅速提升,消费电子市场爆发式增长,HDI技术出现以来渐成手机板主流,但经过10多年高速发展,中国市场的手机渗透已经接近饱和。根据市场调研机构 Canalys 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在2017年首次迎来整体性的下滑,与2016年相比下降4%;其中2017年四季度的表现最差,出货量同比下滑超过14%。而2018年第一季度跌势扩大,根据工信部旗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2018年3月国内手机市场运行分析报告》显示,2018年1-3 月,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下降26.1%。而前些年PCB厂纷纷大量投资扩产HDI板应以对市场旺盛需求,且2001以来欧美地区大部分HDI产能向大陆转移,中国大陆HDI板生产比重持续加大,最终形成HDI产能过剩的局面,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普通HDI产品价格下降趋势明显。因此从目前市场情况来看,普通HDI供不应求的局面已过。

而随着电子产品功能的增加,HDI的电路设计复杂度亦随之增加,加上电子产品轻薄短小的需求日增,因此HDI的技术层次不断演进。 HDI板一般采用积层法制造,积层的次数越多,板件的技术档次越高。普通的HDI板一般为1次积层,高阶HDI采用2次或以上的积层技术,同时采用叠孔、电镀填孔、激光直接打孔等先进技术,需要投入巨大时间及设备资金,因此HDI板生产成本越来越高。

在HDI板价格下滑,生产成本增加的情况下,HDI项目投资回报率并不乐观,按原计划投入已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相比之下,多层印刷线路板应用领域更广,其下游应用服务器/通信基础设施和汽车电子发展前景明确,且公司深耕印刷线路板行业多年,在线路板精细化管理、工艺改进、技术创新、大客户集中度等方面的具有较大优势。公司从2013年中起着力优化线路板产品订单结构,优质订单占比逐渐提高,至2015年线路板产品结构已从中低端转为中高端, 2017年,公司线路板毛利率为33.37%,同比上升4.80个百分点,创开业以来新高,产品结构调整成效凸显。公司最近五年线路板毛利率情况如下图:

公司主营业务一直为高精度、高密度双层及多层印刷线路板的制造和销售,在生产、销售四层板、六层板及八层以上板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具备较为成熟的技术储备及人才储备,为多层印刷线路板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因此,公司将 “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 变更为“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聚焦公司核心竞争力所在,继续巩固在多层印刷线路板的领先优势,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建设地点

公司现有厂区的生产大楼南侧的空置地块,公司拥有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粤(201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44708号]。

(2)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本项目建成后,产能为70万平方米/年,全部生产四层以上的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建成后优先用于汽车电子线路板生产,具体为:

四层线路板占50%,为35万平方米/年;

六层和八层线路板占29%,为20万平方米/年;

十层以上线路板占21%,为15万平方米/年。

(3)人力资源配置方案

本项目涉及的部门属于产品管理体系,主要是生产部门的人员。人力资源配置方法为按岗位计算定员,根据设备操作岗位和每个岗位需要的工人数计算生产定员人数。

生产车间下设车间主任、车间生产调度员、班长、车间统计员、车间工艺员、设备维护员、包装员、检验员、仓管员等岗位。

项目新增定员1,320人,其中管理人员22人,技术人员240人,生产人员890人,辅助生产人员148人,服务人员20人。

(4)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为67,116.09万元,包括设备投资资金43,161.00万元、土建投资资金15,692.61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8,262.48万元。

HDI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57,111.52 万元,加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374.45万元,合共62,485.9724万元将全部用于新项目建设,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5)项目审批情况

公司正在积极办理项目立项等审批备案程序。

(6)项目效益情况测算

本项目建设期为1年,投产后第一年生产负荷按60%计算,第二年生产负荷按80%计算,第三年开始正常生产,生产负荷按100%计算,同时按照以本公司经验数据取产品销售平均价格计算,本项目的效益情况测算如下:

投产第一年销售收入为55,441.20万元,第二年销售收入为73,921.60万元,正常生产年销售收入为92,402.00万元,年利润总额15,469.22万元。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投资回收期5.62年(税后),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较高,所得税后为20.58%;项目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项目市场前景

印刷线路板(PCB)作为电子设备的基础组件,被誉为“电子产品之母”。根据Prismark 预测,2017至2022年期间全球 PCB 产值将保持年均复合增长率3.2%的速度增长,而中国大陆PCB 产值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7%,将继续高于全球和其他地区的增速。根据Prismark初步统计,2017年多层线路板产值223.93亿美元占全球PCB产值38.05%,为全球PCB行业中产值最大的产品,且未来该趋势仍将持续。公司线路板按广泛应用在汽车电子、通讯设备、消费电子、计算机、工业控制等下游行业产品上。PCB 下游产业良好的发展势头是 PCB 产业成长的基础,下游需求的不断增加将为PCB 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把信息通信列在要加快突破核心技术领域的首位,智能制造等也位列其中。纲要明确提出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运用,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积极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和超宽带关键技术研究,启动5G商用,积极推进云计算和物联网发展。实施工业强基工程,重点突破包含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在内的“四基”瓶颈,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等。上述行业的发展将为应用于信息通讯、智能制造等的多层印刷线路板带来发展机遇。

近年来,汽车电子对多层印刷线路板发展的推动作用日益明显。随着汽车发展成为智能化、信息化、机电一体化的高科技产品,电子技术在汽车上已十分广泛,无论是发动机系统、还是底盘系统、操纵系统、安全系统、信息系统、车内环境系统等都无一例外地采用了电子技术产品,且越高阶的车款比例越高,目前中高档轿车中汽车电子成本占比达到 28%,新能源汽车则高达 47%。2018年两会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接受访问时表示“确定了(我国新能源汽车)2019年要占到8%,2020年要占到10%”。汽车轻量化、小型化、智能化和电动化是未来发展大趋势,而汽车的这些发展将对多层印刷线路板的发展起到强大的驱动作用。

因此,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二)项目风险因素

1、全球经济波动的风险及对策

印刷线路板行业的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及电子信息产业的整体发展状况存在较为紧密的联系,统计数据显示,在宏观经济向好的年度,印刷线路板行业的景气程度亦较高。我国已成为全球印刷线路板的主要生产基地,国内印刷线路板行业受全球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日趋明显。未来若全球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包括公司在内的PCB厂商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优化资本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注重研发技术创新以提高公司竞争实力,紧盯全球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用高附加值产品代替低附加值产品以提升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2、环保风险及对策

印刷线路板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等。公司自成立以来便重视对生产经营过程的环境保护,建立了专门的环境保护部门,制定了相关的环保制度,不断增加、改造公司的环保工程及环保设备,对各类污染物分别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使公司的“三废”排放达到环保规定的标准。但公司仍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疏忽等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出现环境事故的可能。若出现环保方面的意外事件、对环境造成污染、触犯环保方面法律法规,则会对公司的声誉及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未来国家可能制订并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规,造成公司的环保支出增加、经营成本提高,对公司的利润水平带来一定的影响。为增强环保风险防控,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做好生产工艺改进,对生产流程进行严格的环保控制。

3、投资效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及对策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于“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是基于线路板行业的当前国内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订单的预计执行情况等因素做出。虽然公司在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情况,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国家产业政策变化以及设备供应、客户开发、产品市场销售状况等变化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面临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加大市场研判力度,发挥成本控制优势,提高优质客户粘性以降低投资风险。

4、扩产导致的管理风险

项目投产后,将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公司规模,改变公司目前的产品结构,这对公司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市场营销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若公司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市场营销水平未能适应产品结构的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售达不到预期目标,对项目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制订及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以提高其管理素质及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了明确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为公司主营业务,且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巩固公司业务优势,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股东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二)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议案并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三)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且公司将就此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为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23)。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5 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23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2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25日

至2018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王子谋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1至议案3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4)。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的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4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1)、《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临2018-012号)等公告及附件。

议案4-10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5)、《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6)等公告及附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8、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 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6月21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 登记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依顿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依顿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528445

电 话:0760-22813684

传 真:0760-85401052

联 系 人:林 海 郭燕婷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24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8年6月20-21日 (8:30-12:00,13:00-17:3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依顿电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子谋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王子谋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王子谋先生在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期间,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同意的表决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理由如下:

1、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薪酬考核体系,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有利于提高公司业绩,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6、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25日

2、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会议室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以下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1、《关于〈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23)。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18年6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依顿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林 海 郭燕婷

邮 编:528445

电 话:0760-22813684

传 真:0760-8540105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4、由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 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 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4)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王子谋

2018年 4 月 25日

报备文件:征集人身份证明文件

附件: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子谋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