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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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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5版)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阅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8-2020年)利润分配规划》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战略、投资需求及股东利益,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愿,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其它相关要求,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截至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止,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86证券简称:龙马环卫公告编号:2018-030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4日,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熟悉,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有利于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8-031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拟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拟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促进公司良性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董事会同意2018年公司择机进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本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发行期限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包括:

(1)发行规模及方式:每种债券品种的发行规模不超过本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可发行的该类债券的限额。具体发行方式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2)债券工具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包括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票据、公司债券、私募债、境外债券或境内外发行的其他债券新品种等。

(3)债券工具期限: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每期期限不超过1年,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公司债券、私募债、境外债券每期期限在1年以上,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由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本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及股东配售安排: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不会以优先配售方式向现有股东发行。

(5)发行利率:预计利率不超过发行时市场同期限贷款利率水平,实际利率由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本公司及/或子公司营运资金、资本开支、偿还原有债务以及新项目的资金需求等。

(7)上市:由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8)担保:由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担保方式(如需)并在其权限范围内审批。

(9)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本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批准及办理以下事宜:

(1)确定有关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债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的品种、本金总金额、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期限、评级、担保、偿债保障措施、任何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任何配售安排、任何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

(2)就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债券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聘请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

(3)就执行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债券作出所有必要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及根据适用法例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如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批准办理有关债券上市的相关事宜。

发行债券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及改善公司的债务结构,故建议视市场时机进行相关工作,并根据审批情况适时发行。在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后,有关债券的发行还须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方可实行。发行债券之建议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并且将不会向股东进行配售,提请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于交易本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时,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86证券简称:龙马环卫公告编号:2018-032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17年与龙岩协成兴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成兴”)、韶关福龙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福龙马”)和海南易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登科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拟与协成兴、易登科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的正常稳定进行和环卫产业服务业务项目的高效管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2、公司2018年与协成兴、易登科技日常交联交易的预计金额未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董事会9名董事中,关联董事陈敬洁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他8名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通过;其中公司3名独立董事黄兴孪、唐炎钊、肖伟对上述议案事前认可并一致同意,就此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17年公司与协成兴实际发生交易额为8,457,755.43元;与易登科技实际产生的交易金额为5,683,415.37元。上述交易均未超出2017年3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的额度,每一笔交易的流程和定价办法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交易的定价方式一致。该年度与协成兴、易登科技的关联交易合理正常、符合规定。2017年公司与韶关福龙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未发生交易。

2、因协成兴在场地、设备、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具有优势,2018年度公司将继续向其采购机加工非标件;易登科技主要从事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对公司积极构建的“环卫智慧云服务系统”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2018年度公司将继续向其采购智慧环卫系统、技术咨询服务等;采购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交易的定价方式一致,均按照公司统一的采购流程和办法确定。

我们认为这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和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定价合理,交易过程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与协成兴实际产生的交易金额为8,461,539.88元,未超出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计不超过1,500万元的额度;2017年度公司与易登科技实际产生的交易金额为5,683,415.37元,未超出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额度;2017年度公司未与韶关福龙马发生交易。

(三)2018年度日常交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公司拟在2018年继续与协成兴进行合作,向其采购机加工的非标配件,预计2018年度公司向其采购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与易登科技进行合作,向其采购智慧环卫系统、技术咨询服务等,预计2018年向其采购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各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龙岩协成兴机械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宪龙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住所:龙岩市工业西路68号(龙岩市龙州工业区核心区2-38.39)15号厂房

4、主营业务:矿山、工程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生产、销售

5、关联关系:目前,协成兴由张宪龙(持有36%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陈敬纯(持有36%股权)、郭达鸿(持有28%股权并担任总经理)出资设立。其中陈敬纯系陈敬洁(龙马环卫股东、董事)之兄,郭达鸿系陈敬洁之妹的配偶,故协成兴为公司关联方。

(二)海南易登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孟凡旭

2、注册资本:500万元

3、住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晶大厦25-E房

4、主营业务: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软件开发,系统维护,系统集成,投资咨询;垃圾分类研发、运营及建设;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清运、转运,道路机械清扫保洁、冲刷、洗地、喷雾压尘、清除非法小广告,园林养护、保洁,河道、水域清理保洁,下水道清污,移动厕所、固定厕所服务、保洁,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粪便、城镇固废的处理与处置,环卫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废旧物质的回收与利用,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物清洁服务,资产管理(金融、证券、保险、期货、基金等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房屋租赁,汽车、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销售,车辆修理及维护,电子设备、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办公家具、服装的销售。

5、关联关系:目前,公司持有易登科技40%的股权,易登科技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其董事沈家庆系公司监事,故易登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协议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与协成兴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公司向其他第三方采购其他非标配件的流程和办法相同;与易登科技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将与公司向其他非关联第三方采购类似服务价格的确定方式一致,均将按照公司采购的有关流程进行定价并签署协议。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协成兴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且在场地、设备、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具备履约能力。

易登科技主要从事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对公司积极构建的“环卫智慧云服务系统”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作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易登科技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的目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书》

(五)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686证券简称:龙马环卫公告编号:2018-033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龙马环卫”)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5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1%,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58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545,450.00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21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月20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5】第10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0,855,619.78元,其中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56,234,578.63元,研发中心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34,626,191.15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资金偿还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用途的银行贷款、支付承兑汇票到期结算款199,994,85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58,689,830.22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633,861.3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4,323,691.57元(包含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50,000.00元)。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920,955股,每股发行价为27.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29,827,090.05元,扣除发行费用12,856,863.9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6,970,226.07元,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1日出具的天健验【2017】492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516,970,226.07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09,794.6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19,893,484.08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513,463.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关于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理财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74,323,691.57 元,包含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50,000.00元。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3个理财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开具该银行账户专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末本金体现在账号为8111301112700378106的理财专户中,期末余额系产生的活期利息。

注2:公司开具该银行账户专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末本金体现在账号为100043778901810001的理财专户中,期末余额系产生的活期利息。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7年3月20日起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在额度内将上述资金仅限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已全部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16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现金管理额度总额不超过3亿元,用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截至2017年12月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3,675,306.86元。2018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675,306.86元。置换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492号《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4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12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龙马环卫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龙马环卫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马环卫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8-034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5】3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5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558.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03.55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954.545万元,并且存放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5】10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项目的投资预算总额为46,808.27万元,其中包括1,853.21万元的土地购置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因此拟募集的资金使用量为44,955.06万元。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920,955股,每股发行价为27.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29,827,090.05元,扣除发行费用12,856,863.9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6,970,226.07元,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1日出具的天健验【2017】492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0,855,619.78元,其中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56,234,578.63元,研发中心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34,626,191.15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资金偿还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用途的银行贷款、支付承兑汇票到期结算款199,994,85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58,689,830.22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633,861.3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4,323,691.57元(包含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50,000.00元)。

2016年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使用最高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16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决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增加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6年4月15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关于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理财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74,323,691.57 元,包含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50,000.00元。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516,970,226.07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09,794.6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19,893,484.08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513,463.4元)。

2017年12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对最高总额不超过5.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3,675,306.86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4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3个理财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开具该银行账户专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末本金体现在账号为8111301112700378106的理财专户中,期末余额系产生的活期利息。

注2:公司开具该银行账户专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末本金体现在账号为100043778901810001的理财专户中,期末余额系产生的活期利息。

三、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各个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品种及条件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各个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各个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现金管理的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要求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现金管理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现金管理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现金管理业务有关的信息。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公司继续对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购买各个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宜。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公司继续对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购买各个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宜。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龙马环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兴业证券对龙马环卫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8-035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的资金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或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相关资管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进行现金管理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资金安全,但受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品种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2)要求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现金管理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现金管理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现金管理业务有关的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相关资管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8-036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5】3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5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558.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03.55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954.545万元,并且存放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5】10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项目的投资预算总额为46,808.27万元,其中包括1,853.21万元的土地购置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因此拟募集的资金使用量为44,955.06万元。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920,955股,每股发行价为27.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29,827,090.05元,扣除发行费用12,856,863.9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6,970,226.07元,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1日出具的天健验【2017】492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0,855,619.78元,其中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56,234,578.63元,研发中心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34,626,191.15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资金偿还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用途的银行贷款、支付承兑汇票到期结算款199,994,85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58,689,830.22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633,861.3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4,323,691.57元(包含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50,000.00元)。

2016年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使用最高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16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决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增加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6年4月15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7年3月20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5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1月23日,公司已将该资金归还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情况,近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516,970,226.07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09,794.6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19,893,484.08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513,463.4元)。

2017年12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对最高总额不超过5.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3,675,306.86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4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情况,近期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8年4月24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1)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2018年4月24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8年4月24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下转1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