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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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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2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凤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主要数据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的变动情况

金额单位:元

2、变动原因说明

(1)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58.18%,主要系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已背书使用或到期解付;

(2)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241.94%,主要系本期向供应商预付产品采购款,及加强专业化的市场推广、学术推广力度所预付的一部分推广费用所致。上年同期余额2,707万元,余额变动与业绩变动匹配;

(3)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39.06%,主要系本期维奥制药支付了工程款及设备质保金、支付营销中心办公楼装修费尾款以及原材料货款等所致;

(4)预收款项较期初减少37.08%,主要系上年预收的原材料货款已于本期确认销售收入;

(5)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43.34%,主要系期初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本期已缴纳;

(6)财务费用较期初减少143.39%,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票据贴现利息,本期无此项费用;

(7)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664.76%,主要系本期易明康元、维奥制药处置车辆收益 65.57万元;

(8)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224.12%,主要系本期收到彭州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拨付的综合奖励资金50万元;

(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88.74%,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公益捐赠支出10万元,本期无此项支出;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92.59%,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代理产品保证金2,000万元,以及本期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94.78%,主要系上年同期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10,000万元、购置营销中心办公楼2,430万元所致,本期无此类项目发生;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366.38%,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短期借款1,000万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