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联保理提供贷款担保
的补充公告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6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联保理提供贷款担保

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发布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联保理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公司现对本次交易事项的有关情况作出如下补充披露:

一、对“四、董事会意见”补充披露了华联保理在华夏银行的剩余贷款担保情况,补充后内容如下:

华联保理在华夏银行的剩余贷款由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故华联保理的少数股东华联综超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财务公司34%的股权;公司与华联综超分别持有财务公司33%股权。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3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联保理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于北京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门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华联(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保理”)在华夏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5,000万元贷款担保,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11月13日。华联保理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超”)持有其49%股权。华联保理在华夏银行申请的贷款总额度为1亿元,由公司为其部分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两年(简称“本次担保”)。本次为华联保理提供的担保比例未超过公司的持股比例。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担保,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回避、0票否决,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华联保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联(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16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融慧园6号楼4-81

法定代表人:崔燕萍

经营范围: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担保。(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华联保理51%股权,华联保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联综超持有华联保理49%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联保理经审计资产总额23456.30万元,负债总额2196.20万元(其中短期借款总额1904.5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196.20万元),净资产为21260.12万元,资产负债率9.36%;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712.17万元,利润总额1462.68万元,净利润1260.12万元。华联保理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截至目前,华联保理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主债务人:华联(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主合同:华夏银行与主债务人在约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内连续签订的多个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被担保债权:主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0万元,包括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华夏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华联保理的应付费用。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两年

其他股东方的担保:华联保理的少数股东华联综超没有对该主债权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华联保理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营业范围是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商业保理相关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为提高华联保理的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华联保理财务结构,华联保理向华夏银行申请1亿元贷款,用于解决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为促进华联保理业务发展,增强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增强行业竞争力,公司同意为华联保理贷款提供最高债权额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公司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已经对其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华联保理的偿债能力较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华联保理在华夏银行的剩余贷款由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故华联保理的少数股东华联综超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财务公司34%的股权;公司与华联综超分别持有财务公司33%股权。

公司为华联保理贷款提供最高债权额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公司持有华联保理51%的股份,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管理情况、控制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本次公司为华联保理提供的担保比例未超过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1.75亿元人民币,其中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亿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75亿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金额为40,231.63万人民币,其中为华联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5亿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231.63万元,合计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09%。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