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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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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9: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淦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李建辉先生、赵建青先生、郑建江先生以及原独立董事娄爱东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238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18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制定为:独立董事领取津贴,为人民币税前每人8万元/年,按季度发放;内部董事薪酬由固定薪酬和年终绩效奖励组成(均为含税薪酬),其中:固定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绩效奖金结合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薪酬和年终绩效奖励组成(均为含税薪酬),其中:固定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绩效奖金结合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1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2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五)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5.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2 《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18年5月17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5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下午14: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238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运行,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公司出具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制定为:全体监事薪酬由固定薪酬和年终绩效奖励组成(均为含税薪酬),其中:固定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绩效奖金结合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1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2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3.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2 《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未产生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6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18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8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85,860,924.28元(母公司报表,下同),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586,092.4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7,747,160.59元,减2016年度现金分红30,400,000元,2017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64,621,992.4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48.00万元,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说明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合规性。

(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理、可行性。

(三)利润分配审议情况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9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201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504.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5,986.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17.2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月17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明细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010 号)审验。

(二)募集资金结存情况

截至 2017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面修订。本公司严格依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2月17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2017年3月4日,公司与公司子公司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与公司子公司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高新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限用于公司子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17年9月11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部分投资款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 吨)”中的募集资金共计13,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海南全资子公司实施建设运营“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

2017年11月28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子公司对应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所有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17.8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20,829.41万元(含发行费825.2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133号)。

2017年3月2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829.41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同意后予以披露。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本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1、本公司于2017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5月24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17年度,公司累计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27,500.00万元,累计赎回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9,50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赎回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8,000.00万元。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专户存储,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本公司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82,000吨)”募集资金1.30亿元用于“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3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注1:“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为报告期内新增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于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82,000吨)”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及公司自筹资金2,000.00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0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且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经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认真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和资质情况,我们认为: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8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

3、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一致性与连续性,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1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本投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亦可以由公司子公司使用,但应按照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分别予以合并计算。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201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5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7.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504.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 5,986.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17.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010号)审验。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2017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部分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江西雄塑”为“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的简称(下同),河南雄塑为“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的简称(下同),海南雄塑为“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简称(下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2,388.87万元(含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20,004.21万元),另外收取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81.4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收益224.0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5,633.83万元(含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17,000.00万元)。目前,江西雄塑业务持续拓展、业绩提升,河南雄塑平稳运营,海南雄塑募投项目正在筹建中。

考虑到市场的开拓进展与相关募投项目后续使用资金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而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2、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将切实落实如下举措:

1、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相关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在投资对象选择时,应严格筛选投资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单位所发行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实施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1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继续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依据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对现金管理投资品种、日常跟踪、监督与检查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能够有效防范并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实施前,应取得所投资产品发行方的保本承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未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广发证券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2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2,800万元,同时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

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预计(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期)不超过人民币42,800万元(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授信及担保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止。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融资等。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注:1、“广西雄塑”为“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简称(下同),“江西雄塑”为“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的简称(下同);2、在上述预计的授信总额内,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与资金需求在各银行选择具体业务品种并进行授信额度调剂。

(二)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广西雄塑”、“江西雄塑”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其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需公司提供担保时,公司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授信及担保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止。

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注:在上述预计的担保总额内,公司将根据子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资金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三)相关事项审议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便于具体授信及担保事项的顺利进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黄淦雄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处理在上述额度内的相关事宜。同时,超过上述额度的授信和担保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工商登记信息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财务数据2017年度已经审计,2018年一季度未经审计;2、广西雄塑、江西雄塑信用良好,未涉及其他或有事项风险(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具体内容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并未就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签署任何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业务情况与资金需求,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与担保额度预计金额范围内逐步签订相关协议。具体综合授信及担保合同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依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针对对外担保的实施情况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1、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将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更好地实现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安排。

2、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且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具备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800万元,同时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对外担保审议通过后,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6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

(二)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3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18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对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四)变更审批程序

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 列表,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主要影响如下: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准则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与财务报表格式作出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未产生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5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5月17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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