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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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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67版)

证券代码:002250证券简称:联化科技公告编号:2018-01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在联化科技上海办事处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865,257.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为560,972.88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0,738.8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34.1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883.82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21)。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22)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致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经董事会洽谈后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3)。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7)。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0证券简称:联化科技公告编号:2018-02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在联化科技上海办事处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会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21)。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22)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致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3)。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24)。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0证券简称:联化科技公告编号:2018-02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和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8号文《关于核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480万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135,334.00股,每股面值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15.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19,359,930.6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2,990,302.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6,369,628.27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月3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11000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6,299,788.73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41,082,2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225,217,588.73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5,343,949.72元。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735,413,789.2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联化科技及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629.9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108.22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048号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本公司于2017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现金管理仅为对募集资金存款利率的约定,不属于投资产品。对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影响,可以随时取用,没有锁定期。仅在满足一定存款期和存款额的前提下,可以获得高于活期利率的优惠。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的议案》。“年产 9,000 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联化实施。盐城联化将利用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配套的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购买相关设备,采用成熟的生产工艺,实施年产 9000 吨氨氧化系列产品项目。该项目原计划具体生产公司成熟产品对氯苯腈、邻氯苯腈、2,6-二氯苯腈、2-氰基-4-硝基苯胺、2-氰基-4-硝基-6-溴苯胺等。由于市场和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从整体利益和产品布局的角度,将对“年产 9,000 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原计划生产的部分具体产品种类、产量进行调整。即“年产 9,000 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原方案生产五种产品,本次调整为生产三种产品。调整掉的产品为:2-氰基-4-硝基-6-溴苯胺(计划 500 吨)和 2-氰基-4-硝基苯胺(计划 1,000 吨)。本次对“年产 9,000 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原计划生产的部分具体产品种类、产量进行调整,不影响项目建成后继续生产对氯苯腈、邻氯苯腈、2,6-二氯苯腈等产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3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0证券简称:联化科技公告编号:2018-02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修订并颁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自2017年12月25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以上通知规定,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按照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不存在上述事项。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部分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7,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及合同履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对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联化”)和辽宁天予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予化工”)分别提供15,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公司拟调整对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化”)和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联化”)的担保,调整后,公司对上述两家子公司分别提供50,000万元和25,000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即为上述四家子公司向国内各类商业银行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担保期限五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

为便于台州联化、江苏联化、盐城联化三家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公司将在其与特定供应商签署业务合同时,为其提供履约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每家子公司不超过4,000万元,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台州联化

企业名称: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八大道3号

法定代表人:邹本立

注册资本:80,168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4月12日

经营范围:原料药制造(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范围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精细化工产品中间体制造(危化品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内容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台州联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以上2017年度报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2、全资子公司——天予化工

企业名称:辽宁天予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阜蒙县伊吗图镇福兴地村

法定代表人:沈燕清

注册资本:12,888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0日

经营范围:盐酸、氟中间体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天予化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以上2017年度报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3、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

企业名称: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蔡乐民

注册资本:57,958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31日

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制造(凭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意见书核定的产品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江苏联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99.31%,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持股比例为0.69%。即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盐城联化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以上2017年度报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4、控股子公司——盐城联化

企业名称: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贤桂

注册资本:56,118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