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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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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8-022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9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的核心业务为激光有机光导鼓(Organic Photo-Conductor Drum,简称“激光 OPC 鼓”)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业务为公司的传统业务,也是公司营业收入与利润的主要来源。同时,公司也从事硒鼓等打印耗材及打印零配件的国际与国内贸易业务。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为激光有机光导鼓系列产品。它是一类在激光的照射下能使光生载流子形成并迁移的新型高技术信息处理器件,是激光打印机、数码复印机、数字图文快印、激光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等现代办公设备中最为核心的光电转换及成像部件,直接决定打印、复印等影像输出的质量,是集现代功能材料、现代先进制造技术于一体的有机光电子信息产品。激光OPC鼓是鼓粉盒组件(俗称“硒鼓”)的核心元件,与碳粉、充电辊、磁辊及塑料件等部件共同构成完整的硒鼓,应用于激光打印机、数码复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三)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利用自有的核心研制技术及专用设备系统集成能力,自主研发与设计产品,依据产品设计标准及生产工艺要求,采购原辅材料,按照标准自动化的生产流程完成整个产品的制造,经验收合格并实现对外销售。公司的产品销售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通过将各种专利及专有技术应用于产品生产、新型产品研发、设备技术改造及改善镀膜材料配方,以提高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同时,公司密切关注市场动向,在维护与巩固现有客户的基础上,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增加新区域市场覆盖,并提高高端产品的销售比例,以实现公司经济效益。

(五)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激光 OPC 鼓属于办公耗材,没有明显的销售淡季和旺季,因此本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

在我国,由于打印耗材的生产主要集中在以广东省为主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特别是珠海作为世界打印耗材之都,集中了全球排名前几位的通用耗材生产厂家,对激光 OPC 鼓的采购量较大,但由于产品的终端用户遍布全国,乃至世界各地,因此就产品的终端用户来说,不存在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六)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2000年,我国引进了第一条OPC鼓涂布生产线,开始了我国OPC鼓的产业化进程。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场对通用耗材产品需求不断增长的背景下,激光OPC鼓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行业的技术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国内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明显提升。另一方面,行业内原装配套厂商与通用耗材企业、各通用耗材企业间的竞争也在不断加剧,行业已发展至充分竞争阶段,不具有自主研发能力与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将被淘汰,行业优秀资源将向有显著成本、品质及技术优势的企业集中。

2003年,公司在国内率先以自有技术建成了一条高度自动化的高分辨力激光OPC鼓生产线,并成为国内第一家掌握高分辨力激光OPC 鼓生产工艺和生产线集成技术的厂家,摆脱了过去激光OPC鼓生产只能依赖国外设备的局面,为我国激光有机光导鼓的发展掀开了新的篇章。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生产经营,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激光OPC鼓生产制造行业内规模最大的民族企业,在国内激光OPC鼓行业具备显著的技术和研发优势,也是目前世界上少数完整掌握激光OPC鼓核心技术并具备专用设备系统集成能力的企业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度,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坚持立足行业和自身实际,稳步推进转型升级战略,持续提升创新能动力,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产品结构,积极降本增效,顺利完成了2017年度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为公司稳步、健康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经营业绩: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86,359,847.6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446,607.7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83%;实现每股收益0.15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097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但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5.83%,其主要原因在于报告期内美元汇率大幅波动所产生的财务汇兑损失,使财务汇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04.88%。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22,898,240.51元,较上年同比增长8.43%;负债总额81,941,073.40元,较上年同比增长59.3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40,957,167.11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42%,公司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

(2)产业战略整合:打印耗材行业是一个有着完善分工又密切协作的产业群,是一个环环相扣高效运作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报告期内,公司以激光OPC鼓及相关技术作为核心产业基础,加快了外延式扩张步伐,通过投资碳粉、硒鼓及办公设备共享电商平台等企业,不断拓展产业链的深度与广度,与公司现有的产品与业务形成战略匹配,实现行业资源优势互补和协同发展。公司另通过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帮助行业相关企业盘活资产,有助于构建产业链企业良性发展的生态环境。公司通过业务互补、金融支持及技术合作等多方式深化多层次、全方面、立体及生态的影像产业战略布局,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健的发展奠定基础。

(3) 技术研发:公司设有“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苏州市有机光导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报告期内,为了在日益变化的市场形势中获取技术与产品的先发优势与核心竞争力,公司凭借自身研发与技术实力,加大新项目及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对负电性OEM激光有机光导鼓的再生研制、多元环境适用型激光光导鼓、低场高敏性复合型正电涂布技术、轻质高强度铝基管技术、CTL自流平工艺技术等8个项目进行自主研发,以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再生产品制造方面的技术优势;扩大公司核心产品的匹配适应性,提高兼容性;为正电性陶瓷硅鼓转化为有机光导鼓做好技术储备;提高产品价格竞争优势。这些研发项目的开展与完成为公司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品种更新换代,生产工艺的改进、生产效率的提高和生产成本的降低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公司在2017年度取得5项专利授权,并新申请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截止本报告公布日,公司共有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外观专利15项,同时尚有14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中。公司在报告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

(4)募投项目建设:激光OPC鼓制造业为技术和资金密集型产业,实现规模化生产能够显著降低产品的制造成本,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制胜的关键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所建造的最后两条生产线分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上年技术改造的生产线也于报告期内释放产能,这些项目的推进与技改使公司激光OPC鼓的年产能与产量有了较大的上升,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单位产品成本,进一步凸显公司在行业内的规模效益优势,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更为有利的位置。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范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根据上述2项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解读的相关规定: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合并范围较上年同期增加了恒久高新及恒久保理,详情如下:

1、2017年9月18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恒久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报告期末尚未缴纳出资,该子公司自设立起纳入合并范围。

2、2017年10月11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恒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报告期末已实缴出资2,000万元,该子公司自设立起纳入合并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荣清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8-014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荣清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董事方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兰山英女士代表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荣清先生所作的《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反映了2017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同时对公司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方世南先生、俞雪华先生、李建康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86,359,847.6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2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446,607.7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5.83%;实现每股收益0.15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097元。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决算报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3248号),该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出具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839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具体内容见2018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7年度)》(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837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838号)。该专项审计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现有股本19,200万股作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6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2018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7.10万元。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2018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度(含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公司)预计与珠海东越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亿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发生采购、销售、接受劳务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不含税)。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无需回避表决的董事。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2018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的理财产品的累计发生额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该期限内行使限定额度范围内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2018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2018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调减至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并根据本次调整,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

该议案具体详见2018年4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修订状况,公司对原《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出修改。

该议案具体详见2018年4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原《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修订状况,公司对原《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余荣清先生、兰山英女士、张培兴先生、余仲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8.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余荣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兰山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培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余仲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具体详见2018年4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建康先生、朱雪珍女士、潘晓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朱雪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建康先生、朱雪珍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潘晓珍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9.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建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朱雪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潘晓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详见2018年4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2018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为:

公司内部董事薪酬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整体薪酬与考核制度确定报酬,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或津贴。

公司仅向独立董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职务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3万元(税后)。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

上述董事为履行公司职责所发生的交通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20.1、《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方世南先生、俞雪华先生、李建康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的履职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2018年度,总经理薪酬总额不超过35万元/年(税前);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薪酬总额均不超过33万元/年(税前)。

21.1、《关于公司总经理余荣清先生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总经理余荣清先生回避表决。

21.2、《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兰山英女士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副总经理兰山英女士回避表决。

21.3、《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张培兴先生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副总经理张培兴先生回避表决。

21.4、《关于公司副总经理施建豪先生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5、《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孙仕杰女士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的各项议案及监事会提交的《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等各项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2018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分别出具的核查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的各项报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8-015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同双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86,359,847.6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2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446,607.7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5.83%;实现每股收益0.15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097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决算报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3248号),该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出具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839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该报告具体内容见2018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7年度)》(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837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对《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无异议。

《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838号)。该专项审计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现有股本19,200万股作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6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2018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7.10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外部审计机构。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2018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度(含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公司)预计与珠海东越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亿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发生采购、销售、接受劳务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不含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使公司对该关联方产生依赖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2018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的理财产品的累计发生额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该期限内行使限定额度范围内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确保公司日常经营为前提,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2018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追溯调整事项。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2018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是根据公司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的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

该议案具体详见2018年4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提名高钟先生、魏先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4.1、《关于提名高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2、《关于提名魏先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内部监事薪酬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确定报酬,不另行发放监事薪酬。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上述监事履行公司职责所发生的交通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8-016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已于2018年4月25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8年5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余荣清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孙仕杰女士,独立董事李建康先生,保荐代表人郭玉良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8-017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度(含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公司)与珠海东越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东越”)发生采购、销售、接受劳务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不含税)。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度(含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公司)与珠海东越、亿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亿码科技”)发生采购、销售、接受劳务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不含税)。2017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2,568.20万元(不含税)。

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 不存在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珠海东越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东越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919.9208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红燕

主营业务: 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自产的激光打印机及激光硒鼓、碳粉、喷墨打印机及墨盒、墨水、电脑外设等打印机耗材及上述产品的配件产品,以及复印机配件及打印机碳粉盒、喷墨盒的回收灌装加工(经营、处置和利用进口的废旧电子电器类固体废物除外)。

住 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虹晖二路588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珠海东越经审计的总资产7,559.36万元,净资产881.76万元,营业收入7,609.33万元,净利润107.1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珠海东越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珠海东越21.74%股权,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分析,珠海东越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亿码科技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亿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6.17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LIM SOOI TEE(林汉河)

主营业务:打印机粉盒、墨盒的资源再生,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

住 所:苏州工业园区创投工业坊1号厂房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亿码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1,622.15万元,净资产-105.27万元,营业收入911.85万元,净利润53.0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亿码科技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亿码科技20%股权,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分析,亿码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2018年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尚未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协议。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经营需求,与关联方依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订单或协议后实施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珠海东越与亿码科技均为专业生产硒鼓的公司,为公司所属行业的下游企业,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激光OPC鼓等打印耗材,能够拓宽销售渠道,增加销售收入,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硒鼓等打印耗材,有利于集中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积极的意义。

由于关联销售总金额占公司营业总收入比重较低,关联采购总金额也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和了解董事会提交的有关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资料后,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珠海东越、亿码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交易;该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开、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也不存在使公司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无需回避表决的董事,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珠海东越、亿码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使公司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监事会对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3、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苏州恒久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8-018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2017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446,607.7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64,545.7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68,400,728.79元,扣除2017年度对股东实施的现金分红12,000,000.00元 ,公司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4,882,790.78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9,645,457.63元,按照母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964,545.76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50,826,923.52元,扣除2017年度对股东实施的现金分红12,000,000.00元 ,母公司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6,507,835.39元。

2、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9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6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3、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因此,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4、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因此,独立董事均表示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认为:《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予以审议通过。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若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8-019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的理财产品的累计发生额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该期限内行使限定额度范围内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持资金流动性,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购买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3、资金来源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额度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的累计发生额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5、授权管理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确定理财产品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三、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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