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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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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33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环保

1、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提供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相关的解决方案与系统集成,环境质量管理软件开发,监测站运营维护服务等。

2、大气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提供大气监测和治理相关的解决方案和系统集成,环境质量管理软件开发,监测站运营维护服务等。

2、土壤治理整体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提供土壤修复和重金属治理相关的解决方案和项目实施、废水治理相关的解决方案和项目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的解决方案和项目实施等。

(二)能源

1、智能电网在线监测:电力高压设备在线监测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变电站在线监测系统、变压器色谱在线监测系统、GIS局部放电在线监测系统、输电线路在线监测系统、电网调度系统等。

2、电力信息化:电力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化服务提供商,主要包括电力工程造价工具软件销售、定制化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以及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与维护。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环保、水利、市政、电力、钢铁、冶金、铁路、煤矿、石化、化工等诸多领域,产品已出口印度、新加坡、俄罗斯、缅甸、委内瑞拉、伊朗等十余个国家和地区。

作为全国领先的地表水水质监测设备和运维厂商、国内电力设备在线监测行业的推动者和首家上市公司,电力工程信息化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在线监测产品、智能变电站在线监测产品、双通道图像监控装置、电力工程造价工具软件市场占有率雄踞国内首位,公司拥有先进的远程监控中心、水质监测实验室、高压实验室、电磁兼容实验室,秉承着“以科技改变环境,让天更蓝,水更清,家园更美。”的愿景,公司坚定的进行环保产业链拓展和战略转型,依托环境监测数据平台和智能运维监管平台,构建环境监测大数据,进行环境监测设备故障诊断和GIS全方位数据展现,对环境监测站进行智能化运维管控和全寿命周期管理,实现水质监测、大气质量监测、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固定污染源排放监测、环境治理设施运行状态监测的全覆盖,打造环境监测、治理的全产业链,形成环保业务综合供应商,同时计划投资建设1万个以上的各类监测站,打造天地一体化、水陆空齐备、全球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数据最全面的生态环境感知网,以此为基础,构建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的环境数据服务平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在环保和能源两个领域积极开拓,在数据获取、数据处理、数据应用三个层面积极投入,在环境监测、电力监测、环保与电力信息化、环境治理四个板块取得良好成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185.3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49%;利润总额30,915.6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4.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11.7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3.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462.7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6.78%?各项指标的增长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业绩增长及2017年全年并表碧蓝环科所致。

一、环境监测板块

报告期内,承载公司环境监测工作的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尚洋环科,不断开拓、锐意进取,理工环科自动监控系统水运行服务能力及尚洋环科自动监控系统气运行服务能力同获壹级资质;理工环科及尚洋环科成功通过CMMI 3级认证;理工环科成功研发AQM500/1000动态自动质控仪,提升企业竞争实力。

其中,尚洋环科实现营业收入22,937.5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57%;净利润5,844.3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3.4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50.3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3.32%。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政府釆购环境监测数据模式:中标“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及运维项目” 掀开了集团转型环保的新篇章;中标“江阴市水质考核断面自动监测采购数据服务及数据第三方质控服务采购项目” 系政府釆购环境监测数据模式在江苏省的深入应用。自公司开创政府采购环境监测数据模式以来,该模式不仅在浙江得到普遍应用,而且在全国各地也纷纷开花结果。2017年,该模式在浙江、江苏、河南、江西、四川、山东等多地成功实施应用,相关事项获得了中央电视台《走近科学》、《中国环境报》、《杭州日报》、《宁波日报》等多家媒体的专题报道。作为环境网格建设的先行兵,环境信息化建设的疾行者,公司首创的政府釆购环境监测数据模式凭借“四省一快”的特点一步步夯实了“水上天网”工程的基础---数据获取,同时凭借强劲的信息化能力进行数据处理,打通数据到监控、数据到管理、数据到监督、数据到治理、数据到执法五大通道,实现数据应用,为公司生态环境感知网的建设和环境数据服务平台的搭建打下坚实基础。

此外,“河南省省级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直管站运维项目”是河南直管站从半托管到全托管的转型,是环保垂直改革带来的环境监测新气象,中标该项目将加速河南省其他地区水质监测站的运维模式转型升级,为政府釆购环境监测数据模式的开拓打好基础。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仙居县乡村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使仙居在全国率先实现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全覆盖,央视 CCTV13《朝闻天下》等主流媒体曾相继进行了专题报导。

“玉环县环境监测站城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建设”项目、“玉环县环境监测站城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建设(二期)”项目和“ 杭州市乡镇街道空气自动站数据购买服务项目”的中标及顺利实施实现了政府釆购环境监测数据模式从地表水监测向大气监测的拓展。为公司构建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的环境数据服务平台的战略规划的实施添砖加瓦。

二、环境治理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和中国电建与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签署了《湘潭市竹埠港滨江商务区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将及时追踪湘潭市竹埠港滨江商务区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况,借助框架协议的优势,积极参与相关招投标,以期使公司能在PPP领域实现突破,并为公司土壤修复领域的发展添砖加瓦。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接的湘潭锰矿地区重金属污染项目二、三期等多个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湘潭市竹埠港工业园易家坪片区场地污染综合治理EPC项目基本通过验收。其中,湘潭市竹埠港工业园易家坪片区场地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受到了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组、湘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调研、考察,该土壤修复项目的技术特点和治理后的成效受到了充分的肯定。该项目还受到了湖南电视台的宣传报道。

报告期内,碧蓝环科项目施工实施精细化管理,树立企业品牌。对项目工程施工中质量、安全、进度等三大指标实施精细化管理、狠抓工程项目的具体落实,成效显著;碧蓝环科加大企业管理力度,促管理上台阶。优化企业内部管理,通过借助及借鉴理工环科规范的企业管理体系和经验,大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主要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公司各部门、人员之间充分发挥协同作战的团队精神,相互密切协作,推进项目实施,攻克技术难关,代表了环保工程专业承包领域的最高资质和最高能力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获得了住建主管部门的升级批准;碧蓝环科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员工的主人翁意识。积极开展各类职业培训、知识讲座有效地促进了员工的职业技能的提高和责任心的增强。同时,不断改善改进员工福利待遇,使得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荣誉感进一步增强。

2017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公布,随着政策的落实和法律的出台,土地修复市场有望打开巨量市场空间。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碧蓝环科将紧抓时代脉搏,继续做大做强土壤治理业务,碧蓝环科土壤修复技术面对大面积、多层次土壤污染修复转化效率达到99%以上,验收达标率100%,土壤高效修复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碧蓝环科将继续推动土壤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同时积极向黑臭河整治、海绵城市建设等方向进行拓展。

报告期内,承载公司环境治理工作的全资子公司碧蓝环科实现营业收入14,867.7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52%;净利润4,338.6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62.5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46%?碧蓝环科净利润略下降的主要原因系个别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土壤的污染程度和深度不同导致施工成本和药剂成本的增加所致。

三、电力监测

报告期内,电力监测业务受到行业影响公司业绩尚不尽如人意,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45.9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29%;净利润3,651.9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3.46%?公司仍继续坚持推动电力监测存量业务重启,报告期内较有代表性的中标项目有《广西、广西电网公司2017年省级物资集中采购第二批框架招标》、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在线监测招标》、《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十组分)在线监测装置框架招标》等。

四、环保与电力信息化

报告期内,承载公司环保与电力信息化工作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业绩喜人,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6,629.7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6.20%;净利润21,709.0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574.9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30%?相关数据的增长主要系电力工程计价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定额发布,软件集中换版致软件业务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博微公司紧抓着力点,经营业绩屡创新高。可喜业绩的取得彰显博微公司对于市场着力点的总体布局与把控,得益于博微公司每一个部门的通力协作、每一位同事的勤奋践行!博微公司抓住环保上升到国家意志层面的着力点,依托公司业务优势重点布局环保信息化业务领域,报告期内项目落地开花;博微公司抓住营改增在电力行业全面推行的着力点,造价类软件销售业绩创新高;博微公司抓住配电网需求编制软件在国网范围内推广的着力点,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一举拿下接近80%的份额,同时开创项目需求咨询这一细分咨询市场;博微公司抓住国网推广人员车辆管理系统、4G视频监控系统的着力点,迅速占据可喜的市场份额;博微公司抓住客户紧缺专业知识培训的着力点,报告期内培训收入超百万。紧抓着力点就是抓住机遇、抓住趋势、抓住变革,抓住市场经济这个看不见的手。

报告期内,博微公司找准结合点,管理充分为经营服务。报告期内,为了实现将博微打造成“培养有目的、学习有标杆、考核有制度、成长有平台”的一流软件企业的目标,博微公司严格设立和执行各类管理规章制度。为了规避企业发展风险,也是为了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出台各类管理办法。明确管理为经营服务,找准二者结合点,要求管理者做到以管理促进效率,向管理谋求效益,用管理推动变革。

报告期内,博微公司紧扣立足点,坚持市场引领,业务创新,协同推进。博微的立足点是为满足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所提供的服务。紧扣立足点,坚持市场引领。国家倡导供给侧改革,博微公司引导供给侧改革,切实解决给市场、给客户提供的服务是真实存在的服务和真正急需的服务。配网需求编制软件项目、浙江省清新空气平台项目的成功实施是博微公司市场引领的典范;紧扣立足点,坚持业务创新。业务创新是发现新机会的重要手段,更是“老树开新花”的法宝。持续推动成熟市场的业务创新,是构筑核心竞争力的关键。配网造价软件高级版、清标工具软件、技术研究中心开展的易构平台研发与应用都是博微公司业务创新的成果;紧扣立足点,坚持协同推进。围绕电力、环保、系统集成三大领域,不同体系、不同部门、不同人员之间通力合作。未来随着博微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张,体系、部门的边际正在变得越来越模糊,坚持协同推进的重要性越来越高。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信息化及电力信息化各业务线齐头并进。优势软件产品继续保持旺盛生命力和竞争力。配电网项目需求软件在行业内推广应用,市场占有率达到70%,配网设计软件和配电网工程造价软件在县级市场进一步渗透与应用。工程量清单标准化软件、物资标准化软件、配电网地块规划等新产品研发与推广工作已经初见成效,与造价类软件实现业务联动,进一步构筑电力工程建设完整的造价数据链。同时,公司正式进军电力工程系统集成业务和电力工程设计与造价咨询业务领域,已经在江西、湖北、安徽、江苏、浙江、山西、甘肃、辽宁等地实现规模化突破。博微与其北京子公司、南京子公司实现技术、市场联动,开展电力工程三维设计技术研究及产品研发,全面参与国家电网公司三维设计标准化创建和顶层设计工作。报告期内,环保信息化业务稳步推进,浙江省清新空气平台等项目开花结果,聚焦智慧环保、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水质预警监测三个业务方向,依托大数据处理及分析技术,建立从数据的采集、监测、预警、运维为一体的整体解决方案。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时间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政府补助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会计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报告期中,将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计入其他收益,涉及金额为52,735,898.36元。

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综上所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及以前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受让宁波保税区中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90%股权,宁波保税区中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保税区理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宁波杰锐智能电气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后不再持有宁波杰锐智能电气有限公司股权,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清算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尚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周方洁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30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在宁波市北仑保税南区曹娥江路2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方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五、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9,117,907.0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6,534,586.2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653,458.63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2,881,127.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5,422,455.36元,减去2016年度已分配利润119,410,304.4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78,893,278.58元。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关于分配方案披露日与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差异的情况说明:

1、分配方案披露日总股本为398,034,348股。

2、公司履行交易对方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回购注销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相应补偿股份1,372,143股,该部分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3,985,3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4、分配方案披露日后至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户进行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一世纪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35,100元的价格向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租场地用于其办公。

关联董事周方洁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陈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本外币合计人民币8亿元;内容包括贷款、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保函、贴现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同意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

关联董事朱林生、于雪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就本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暨相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总价1.00元人民币回购注销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相应补偿股份1,372,143股,回购注销股份具体清单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98,034,348股减至396,662,205股。

关联董事沈习武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暨相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就本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签署〈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签署《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签署〈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并签署后,公司按照《购买资产协议》及《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考核。如果《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审议未通过,则公司将按照《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条款对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考核。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签署〈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就本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为保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相关事项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补偿措施相对应的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支付对价;

3、签署、修改相关交易文件、协议及补充文件(如有);

4、办理相关股份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回购注销事宜;

5、股本变更登记及信息披露事宜;

6、办理与本次股本变更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的工商登记和备案手续;

7、办理与本次业绩承诺补偿回购股份相关的法律诉讼事宜;

8、办理与本次业绩承诺补偿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31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12:00时在宁波市北仑保税南区曹娥江路22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键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各项制度均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实施,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保证了公司健康良好的发展。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一世纪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决策履行了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授权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允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同意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

十、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暨相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利润补偿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规定,回购注销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暨相应补偿股份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总价1.00元人民币回购注销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暨相应补偿股份。

十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签署〈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签署《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十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并签署后,公司按照《购买资产协议》及《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考核。如果《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审议未通过,则公司将按照《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条款对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考核。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八、十、十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34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9,117,907.0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6,534,586.2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653,458.63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2,881,127.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5,422,455.36元,减去2016年度已分配利润119,410,304.4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78,893,278.58元。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关于分配方案披露日与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差异的情况说明:

1、分配方案披露日总股本为398,034,348股。

2、公司履行交易对方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回购注销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相应补偿股份1,372,143股,该部分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3,985,3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4、分配方案披露日后至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户进行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在该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预案尚需待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完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维护了股东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意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35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计机构进场审计前及审计过程中与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议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后,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有效期至2019年4月30日。

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此议案需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我们在事前认可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次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了该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37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天一世纪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7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18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一世纪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17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董事会在表决《关于公司与天一世纪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周方洁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一世纪”)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方洁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及实业投资咨询;金属材料、五金产品、电子产品、装饰材料、矿产品、塑料制品的批发、零售;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水电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出租;酒店管理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住所:宁波保税区曹娥江路22号4号楼4-1,4-2室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一世纪的合并报表:总资产为481,102.49万元,净资产为102,827.00万元,2017年实现净利润21,639.11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一世纪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一)项关于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天一世纪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4、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17年度公司因向天一世纪出租办公室收取房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35,100元。2018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35,100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天一世纪出租场地用于天一世纪办公。公司与天一世纪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根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天一世纪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租赁活动,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但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额相对同期公司营业总收入而言很小,公司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我们事前认可公司与天一世纪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与天一世纪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我们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7年度公司与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且交易金额占同期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预计2018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对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决策履行了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授权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允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3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陈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同意提名增补陈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陈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提名增补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提名增补陈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经审阅陈超先生的个人履历情况,我们认为陈超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陈超先生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超先生:1980年 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历任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联席总监、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现任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上置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陈超先生担任副总裁的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嘉旨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的股权;陈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39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本外币合计人民币8亿元;内容包括贷款、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保函、贴现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公司上述所申请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40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公司拟回购注销尚洋环科2017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相应补偿股份1,372,143股,公司总股本由398,034,348股减至396,662,205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号)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具体修订如下: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41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号)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下转1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