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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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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8-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9077679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对管理架构进行了调整:将公司原有的电梯导轨产业资产全部注入新设立的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将其作为传统板块业务的运作平台;而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则作为医药业务的运作平台;同时,在2017年5月26日,公司正式更名为“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成为管理型控股公司。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医药制造业务

公司以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医药板块,围绕抗感染类医药制造业务,形成了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专注于高质量的处方抗生素药物的生产与销售,主要包括抗生素类、心血管类、肠胃类以及外用乳膏剂等多种类型的产品,通过逾600家分销商将产品销售至中国31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在国内建立了完善的销售及分销网络,在国内抗生素市场上持续领跑,为中国医药制造业100强企业、2017年度海南省企业100强(第65位)、2017年度十大最具商业创新力医药企业。

(2)机械制造业务

公司以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传统机械制造业务板块,专业从事电梯导轨系统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长期为三菱、奥的斯、通力以及蒂森等国际知名电梯制造商提供战略服务,为目前产品规格最齐全、规模最大的单体制造工厂,为国内优秀民族品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医药板块和传统板块均面临了严峻的形势:在医药板块方面,国家医药政策频繁出台、各省医保目录重新调整,以及医保控费等等;在传统板块方面,受“国家环保政策限产、导致钢价居高不下”以及“市场疲软、恶性竞争”等不利因素叠加影响,中国电梯配件制造业从辉煌走向低谷。

面对困难形势,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念、主动出击、攻坚克难,通过强化管理、创新发展等手段,稳定了发展态势,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医药板块:在国家医药政策频繁出台、医保目录重新调整的情况下,团队协作、主动出击、攻坚克难,通过强化管理、创新发展,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经济指标要求,顺利实现业绩承诺指标;此外,报告期内,海灵药业获得中国医药制造企业100强企业、2017年海南省企业100强(第65位)、2017年度十大最具商业创新力医药企业等多项荣誉,企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面对恶劣的经营和竞争环境,公司传统板块业务通过:狠抓内部精细化管理,全面控制生产成本,深挖内部潜力;狠抓营销管理,积极拓展有利润空间的订单,减少低价销售订单份额,加大出口业务的开拓;狠抓新产品开发,通过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提升盈利能力。全力以赴规避风险,减少亏损,在逆流之中积极寻求破冰方法、扭转局面。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8,694.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23%;实现净利润33,061.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3,469.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8.99%;基本每股收益0.6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67%;截止期末,公司总资产681,689.39万元,净资产532,413.25万元,资产运行质量良好。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根据该准则规定,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该准则规定,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对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2017年11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批,公司对相关业务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在编制本报告期年度财务报表时,对上年度政府补助等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对本年度相关业务,自2017年1月1日起,按新的会计政策处理,并列报于2017年度财务报表中。

(2)会计报表列报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中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的营业外收入78.21元、营业外支出1,052,896.03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052,817.82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2016年12月9日、2016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的议案》,将公司拥有的电梯导轨业务(包含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浦钢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及负债整体按截至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值划转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以承接公司现有的电梯导轨业务。

2017年1月13日,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了《营业执照》,于2017年3月1日起开始运营。2017年4月5日,长江润发(张家港)浦钢有限公司完成了关于变更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股东由“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变更后,长江润发(张家港)浦钢有限公司成为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2、根据公司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7年5月8日,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3、长江润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在毛里求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日期为2017年12月11日,尚未开展业务。

4、根据公司2017年8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合并范围内下属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西藏贝斯特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以自有资金9,000万元对其控股子公司西藏贝斯特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持有西藏贝斯特药业有限公司的比例由70%变更为97%。根据2017年10月16日股权转让协议,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受让西藏昂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西藏贝斯特药业有限公司1%的股权。股权转让后,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持有西藏贝斯特药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变更为98%。

5、宿迁市长江润发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开展经营活动。根据章程规定,公司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0%,公司未出资。公司于2017年7月4日注销了子公司宿迁市长江润发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郁霞秋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8-007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郁霞秋女士、郁全和先生、邱其琴先生、黄忠和先生、卢斌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18年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8年1月1日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与张家港市长江大酒店有限公司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52.67万元;本公司与张家港长江壹号娱乐总汇有限公司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4.79万元;本公司与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352.75万元;本公司与长江润发(张家港)水电安装有限公司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142.93万元;本公司与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润发仓储有限公司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5.03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二)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1、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际贸易公司100%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长江润发(张家港)水电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安装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水电安装公司92.5%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张家港市长江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大酒店”)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江大酒店81.06%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张家港长江壹号娱乐总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壹号”),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江壹号100%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润发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润发仓储”),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江润发仓储100%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内容为:长江大酒店主要是餐饮和住宿;长江壹号主要是娱乐项目;水电安装公司主要是因基建项目产生的水电工程;国际贸易公司主要是提供公司下属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浦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钢公司”)生产所需的煤炭;长江润发仓储公司主要是仓储物流,全年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关联交易将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原则,以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作为定价依据,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采用支票及电汇的结算方式。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8年1月1日,浦钢公司与国际贸易公司签订了《全年采购合同》,合同有效期为1年(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约定由国际贸易公司向浦钢公司提供煤炭,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采购额不定期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的独立性,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8-008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在张家港市长江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等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郁敏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 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总股本490,776,7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5,388,397.50元(含税);同时,公司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343,543,75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34,320,551股。

五、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能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完善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高效运行;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3)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八、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进行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8-009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9:30在张家港市长江大酒店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林洪生女士因故请假并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詹智玲女士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郁霞秋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独立董事汪金德先生、詹智玲女士、姚宁先生、林洪生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总股本490,776,7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5,388,397.50元(含税);同时,公司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343,543,75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34,320,551股。本次转增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注: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7年修订)》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

6、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剥离公司传统电梯导轨业务的议案》;

公司传统电梯导轨业务目前受外部市场经济环境影响,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且公司董事会目前已经确立转型大健康产业的发展规划。为此,公司下一步拟剥离传统电梯导轨业务,将公司的更多资源和精力投入到医药健康产业中去,促使公司获得更快、更优质的发展。具体的剥离方案由董事会具体拟定。

7、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相关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2017年度,长江医药投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同时剔除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带来利润的影响,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5,809.82万元,超出承诺净利润578.41万元,完成了承诺净利润的101.64%。

10、以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郁霞秋女士、郁全和先生、邱其琴先生、黄忠和先生、卢斌先生回避表决。

11、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期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12、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

14、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决策有控制权,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控,降低担保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5、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计划和资金状况,2018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等拟向商业银行新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机械板块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具体融资金额和融资银行将具体情况确定;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16、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18年5月28日14:3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江西路99号长江大酒店8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8-010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发挥公司各下属公司市场融资功能,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保障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资金管理要求和下属公司日常业务需要,公司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融资业务提供信用担保。经初步测算,公司2018年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5亿元(机械板块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银行的要求,可以在不同子公司间进行调整。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各公司与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日常经营以及与公司战略规划和实施的双重需要,同意为其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决策有控制权,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控,降低担保风险。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为此,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8年4月23日,本公司除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信用保证担保(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8-011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32号《关于核准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2,859,74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际非公开发行股份66,788,097股,每股发行价格16.47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99,999,957.59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1,9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080,999,957.59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6年11月8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由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16)第000118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76,679.16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8-012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长江医药投资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于2016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批复,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长江医药投资100%股权,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2,859,741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共计66,788,097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发行价为16.47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1,099,999,957.59元,扣除保荐、承销费、财务顾问费等费用人民币19,000,000.00元,实际收到杨树恒康张家港保税区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吉林市企源投资有限公司、陈实此5名特定投资者配套资金净额人民币1,080,999,957.59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9日对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6)第000118号《验资报告》。

二、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上述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额度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1、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2、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3、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四、风险控制

(一)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风险控制

1、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理财业务的具体实施。

2、公司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通过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供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对此事项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8-013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下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下转2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