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从事真空镀铝纸、复膜纸、光学防伪膜、白卡纸等环保包装材料、印刷品、立体自由成型环保包装材料、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电子烟、有机肥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以及土壤修复治理等业务。环保包装材料及印刷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板块,主要产品为真空镀铝纸、复膜纸、光学防伪膜、白卡纸等新型环保包装材料及相关印刷品、电子烟、有机肥、立体自由成型环保包装材料、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 真空镀铝纸、复膜纸、光学防伪膜、白卡纸等新型环保包装材料及相关印刷品的用途主要是为烟草制品、日常社会消费品提供包装,包括提供包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印刷。立体自由成型环保包装材料、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等新材料是公司在报告期新开拓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日常社会消费品的包装,可以有效提高社会产品的美观、防伪、装饰和防护性能。电子烟产品则在一定程度上可替代烟草,辅助烟瘾者戒烟。有机肥产品是报告期内公司正在积极开发的产品,可以改善土壤的物理性状、养分、肥力和微生物活性等。公司环保包装材料及印刷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区,其中主要生产基地分别为上海、福建、湖北、广东、云南等地,基本覆盖国内主要烟草生产基地。有机肥产品的生产基地主要在东北的黑龙江地区。

公司的经营模式为“产品直销、以销定产”,即产品直销客户,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采购原材料和组织生产的经营模式。同时,由于业内广泛存在供应商资质认定制度,因此首先需要获得客户认定的合格供应商资质,然后由客户提出产品要求或企业为客户设计包装方案,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制定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和进行销售。由于下游烟草行业、高端日用产品行业具有特定的分布,公司为保证区域生产资源效率最大化,建立一整套的标准化管理的经营制度,努力实现销售最大化、成本节约化。此外,公司还在大力开发、推广优印APP平台,积极借助“互联网+”的国家战略发展云印刷业务,推进公司业务多元化及利润的增厚。

公司产品最大的下游客户为卷烟生产商,根据市场调查,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和消费国家,年产卷烟2.56万亿支,相应烟标市场规模约300亿元;国内最大的烟标生产企业市场份额不到10%,行业前5大公司市场份额合计约为30%,中小型、地方性烟标印刷企业市场份额约为30%-40%,其他企业市场份额约为30%-40%。近年来,随着国家控烟力度的加大,我国烟草行业产销量增速明显放缓,但总体上仍保持稳定发展态势。同时,在控制卷烟整体销量的背景下,要确保卷烟行业税收增长的稳定性,行业结构升级趋势明显。我国卷烟按不含税出厂调拨价共分为5个层级(即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和五类烟),其中一至三类烟为中高端卷烟,四五类烟为低端烟。以“芙蓉王”、“玉溪”、“中华”等为代表的三类及以上的中高端卷烟销售规模高达3,406.54万箱,占卷烟总销量的比例为68.9%。卷烟上水平,体现为卷烟档次上水平和原辅材料上水平。卷烟公司市场集中度的提升对烟标供应商的资质、服务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前述所述的宏观行业背景,有利于公司主要产品市场的发展,随着卷烟行业“调结构,上档次”调整的深入,公司业务将实现快于行业的增长。

公司主导产品真空镀铝纸目前的主要客户是卷烟生产企业和一些高端社会产品生产企业,产品需求的周期性不明显。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多数国家都已经出台或拟出台各种指导政策,大力发展包括真空镀铝纸在内的新型生态包装材料,真空镀铝纸产品将保持较长一段时期的景气周期。华东地区不仅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区域之一,也是我国中高档卷烟企业和各种高档消费品生产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之一。华东地区是公司真空镀铝纸产品的主要销售区域,西南地区是我国中高档卷烟的生产基地,也是公司真空镀铝纸的重要销售区域。中高档卷烟和高档消费品的消费旺季在春节前后,其所需包装材料生产时间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该季度销售量要高于其他三个季度,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公司所处的纸制品包装行业上游是各类纸、膜、涂料等原材料生产商,中游是纸加工企业和印刷企业,下游是卷烟、酒、化妆品、医药、礼品等使用纸包装的生产企业。公司属于产业链中游的纸深加工企业,采购各类原纸、膜等原材料进行加工,销售给印刷企业进行印刷,主导产品是真空镀铝纸等环保包装材料。本行业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和下游卷烟生产企业及社会产品生产企业有着密切的关联性。上市以前,公司主导产品真空镀铝纸的市场份额即在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上市以来,经过多年内生外延发展,公司先后整合了包括福建泰兴、深圳金升彩等在内的多家公司,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的市场份额。公司作为真空镀铝纸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真空镀铝纸产能超过十万吨,逐渐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环保包装材料真空镀铝纸行业内龙头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面对宏观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推进及烟草行业稳产销、提结构、降库存所带来的压力和挑战,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负责的态度,围绕“升级、整合、拓展”的发展战略,坚持内生与外延并重的发展方针,积极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始终坚持以主营业务为核心,全力推进主营业务的升级发展,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公司实现2017年营业收入1,948,609,493.38元,利润总额140,421,838.29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190,747.07元,总资产3,934,786,315.66元,净资产2,272,182,920.1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的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资产分别增长4.07%、4.86%、8.40%。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紧抓内部控制、协同发展,深化主营产品的生产管理

在前期优化产能布局和深化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决策事前审核和事后审计的规范进行内部控制,持续推进对上海、福建、湖北、广东等四大真空镀铝纸、复膜纸、光学防伪膜等环保包装材料生产基地的精细化管理,重点加强了内部财务、证券、风险防控的管理和监控,深入挖掘内部管理效率,积极组织生产部门深度挖潜节能降耗。公司着力加强20余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之间协作和信息共享、沟通,强化集团的协同效应,不断提高集团内资产及产能利用率,发挥集团运作的效力,公司总部经济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公司继续开展生产现场5S管理培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公司主营产品生产管理的集约化效应进一步显现,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强化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新工艺的创新

作为制造型企业,公司基于市场的导向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进行了长期的研发投入,不断完善鼓励创新的管理办法和机制,通过现有的技术研发、交流、合作、产品应用推广平台为公司、各子公司及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以技术中心作为基础,加强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升研发部门的设备配置,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进一步加强科技情报的收集分析,持续拓宽对外科研合作的渠道。公司积极研制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和采用新工艺,不断突破技术瓶颈,在新老客户中推广新产品,在降低客户产品包装成本的同时,提升客户产品的附加值,从而进一步拓宽环保产品的应用领域。2017年,公司新研发的转移镭射膜重复使用技术、转移镀铝技术在深沟槽猫眼产品上的应用技术等都获得了极大的成功,新开发“都宝”、“爱喜”、“神秘花园”等新产品深受市场欢迎。公司还不断推进工艺革新,及时保证产品质量。2017年,公司新取得5项发明专利。

三、加强市场营销,进一步改善客户服务

公司坚持国内、国际市场并举,以巩固传统客户为重点,大力开发高附加值、高出口创汇的高档产品,始终保持国内市场的销售活力,同时巩固、扩大了欧美、中东和韩日、东南亚等国际市场。根据在国内各主要生产基地的产能配置,公司积极主动地与客户保持沟通联系,以优质服务和业内良好的口碑,持续加强市场维护与开拓。公司以自身在行业内累计的资源为基础,牢牢把握烟草稳产销、提结构所带来的机遇,顺应烟草品牌发展的趋势,积极开展招投标和产品议价工作,在今年总体形势比较严峻的条件下,国内销售保持稳定,国际贸易则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公司营销工作成效稳中有升,回款成效显著,公司由此在国内、国际市场上赢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在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秉持“以客户为本”的理念,持续改善对客户的服务,针对客户对产品质量的新要求及产品质量的瓶颈问题,定期召集生产、技术、品管、运输、仓管等部门进行强化产品质量管控意识及能力的培训、研讨,在和客户对标的基础上细化完善工艺技术和品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认真梳理过去生产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以抓材料源头、抓过程控制、抓工艺优化、抓事故追究为重点,基本杜绝了质量事故的发生,主营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公司的客户信赖度进一步加强。

四、积极发展电子烟、有机农业等新型业务

在保持烟包业务稳固发展的基础上,为分散乃至消解国家控烟力度加大所造成的压力,公司积极谋求业务的升级发展,努力实现公司业务的多元化,力求公司盈利的平稳均衡。在报告期内,基于国家大力推进农业发展的宏观背景和有机农业发展的良好形势,经过公司投资部门前期可行性研究、行业调查和董事会的审慎决策,公司先后投资设立黑龙江顺灏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绿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希望利用黑龙江地区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投资发展功能生物有机肥、土壤修复治理、现代生态农业等有机农业领域的业务,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而促进公司业绩的稳定,从而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同具有雄厚技术、工艺研发实力的企业展开合作,就土壤修复治理、功能生物有机肥的技术研发达成一致,相关技术研发主体将为公司的土壤修复治理、功能生物有机肥业务提供技术保障。目前,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同黑龙江省通河县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亚布力林业局签订投资协议以投资开发生物技术研发、生物有机肥及系列产品。根据该协议,该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正在全力开展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厂房建设、人员招募、设备采购安装、技术引进及开发等工作,力争促进新业务的产出尽快见效。

电子烟作为一个新兴产品,其低危害性和高性价比的特点使其成为传统卷烟的良好替代品,目前中国是电子烟的最大生产地。然而,目前国内电子烟生产工艺相对滞后,消费市场尚未铺开。随着人们的健康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电子烟需求量的增加,电子烟的消费也会逐步增多,电子烟等新型烟草未来市场必将进一步扩大。2017年是新型烟草大发展的一年,特别是电加热不燃烧新型烟草产品已风靡全球,在部分国家,此类产品的销售额已占到烟草制品销售总额的10%左右,市场对相关知名品牌的新型烟草产品呈现出供不应求和快速增长的态势。公司在2013年就开始布局电子烟领域,通过与东风股份合作成立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电子烟产品的投资、生产和销售。经多年与中烟公司合作研发电子烟项目,公司目前已积累多项电子烟专利技术,独家拥有包括低温不燃烧电加热电子烟在内的多项核心专利权利。这些核心专利权以及与中烟体系多年的紧密合作关系,是公司的优势所在,也是公司后续开拓电子烟等新型烟草项目的基础和支撑。公司在2017年持续推进电子烟等新型烟草的研发和生产,不断创新营销模式,促进了电子烟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五、推进股权融资,发展新材料项目

为进一步增加公司在社会产品包装领域的竞争力及完善产业链布局,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以募集资金发展新材料业务,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会同券商等中介机构持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在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建设项目进行前期投入,筹建立体成型包装项目部、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项目部等具体实施部门,同一批国外知名企业继续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基本完成了对公司厂房的食品级改建,购置FFP立体成型包装机等设备也全部到位,生产、质控和设备等技术人员招募、培训也基本完成。通过采购可塑卷材、PE材料等原材料和大力拓展新材料市场,公司组织立体成型包装产品的试生产。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项目快速推进,主体厂房改建基本完成,新产品研发进展顺利,“青柠牡丹”、“都宝”等新的产品获得了积极的市场效应,微结构项目的产品已经处于批量生产、销售阶段。公司新材料项目开始投入生产和运营,将为公司新材料业务的尽快获利奠定基础。

六、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作为公众企业,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在公司党总支、工会的引领下,积极履行对员工、股东、客户、供应商、社区的责任,重视产品的安全性,积极落实节能、节材、清洁生产,不断完善售后服务,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守法、诚信经营,积极参与了救灾、捐助、慈善和志愿服务活动,始终注重环保,培养了员工的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了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 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 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新设子公司而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

2017年05月04日,公司设立黑龙江绿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出资比例1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002MA19DE5P2Y,截至本报告期末实收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100万,占实收资本的70%,遂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上午10时在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翥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公司独立董事徐建新生、王雪先生、林天海先生、赵士勇先生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以上独立董事的2017 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郭翥先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2017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投票结果: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董事会承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载有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数据的电子文件内容与同时报送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文稿一致。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32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实现营业收入19.49亿元,同比增长4.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3亿元,同比增长4.86%。公司年末资产总额39.35亿元,比年初增长5.74%。公司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22.72亿元,比年初增长8.40%。2017年年末,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股,同比增长7.14%。上述财务指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2017年营业收入1,948,609,493.38元,利润总额140,421,838.29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190,747.07元,总资产3,934,786,315.66元,净资产2,272,182,920.19元。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投票结果: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2017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相关规定,内部控制规范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投票结果: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国内最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拥有一支能够提供高度专业化的团队,具备证券从业相关资质,并且已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达到一定期限。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18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为一年。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2017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2018年度经营计划,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预计。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交易均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

单位:万元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由于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将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补选、调整,公司拟补选独立董事王雪先生、董事杨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调整独立董事王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关于补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投票结果: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0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投票结果: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在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伍宝中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记名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32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作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故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和职务贡献,有利于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948,609,493.38元,利润总额140,421,838.29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524,585.60元,总资产3,934,786,315.66元,净资产2,272,182,920.19元。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由于公司当前需加快扩大生产经营、开拓市场和对外投资,公司对于流动资金需求较大,结合目前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并根据未来的发展前景,公司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 《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并表决通过,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经独立审议,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所处市场情况所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今后稳定发展,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并对该预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审计机构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国内最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拥有一支能够提供高度专业化的团队,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基于此,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18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8年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根据2017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2018年度经营计划,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预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福建省泰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泰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激光”)

注册地址:安溪县龙桥开发区兴旺路3号

法定代表人:林加宝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激光雕刻技术、三维立体技术、防伪材料的研发、制作、销售。

2、关联关系情况

林加宝先生是泰兴激光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他亦是顺灏股份全资子公司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总经理,故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 元亨利云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元亨利云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亨利”)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日京路35号凯兴大楼8层C1部位

法定代表人: 吴德明

注册资本:637.255美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生产包装材料、纸制品及光固化涂料,销售自产产品;区内以印刷机械及零件,纸制品为主的仓储业务;国际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贸易咨询服务;包装材料、纸制品及光固化涂料、印刷机械及零配件的批发、佣金代理、进出口及其相关配套业务。

2、财务基本情况

元亨利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640万元,净资产为4,683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97万元,实现净利润107万元。

3、关联关系情况

顺灏股份持有元亨利49%的股份,故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大理美登印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理美登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理美登”)

注册地址: 云南省大理市大理经济开发区生物制药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珂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印制一般商品、人用药品、烟草制品商标标识;包装装潢印刷品;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2、财务基本情况

大理美登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4,451万元,净资产为30,701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597万元,实现净利润4,073万元。

3、关联关系情况

顺灏股份持有大理美登26%的股份,故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四)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环球”)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工业园区五经路与三纬路交叉处

法定代表人: 毕凤林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设计、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彩印包装纸盒系列产品。

2、财务基本情况

玉溪环球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7,298万元,净资产为14,844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61万元,实现净利润1,811万元。

3、关联关系情况

顺灏股份控股子公司云南省玉溪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37.5%的股份,故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泰兴拟向关联方泰兴激光租赁厂房、办公楼,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8,000,000元(不含税),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7.91%。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绿新紫光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元亨利租赁厂房,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600,000元(不含税),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0.07%。

(3)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玉溪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关联方玉溪环球出售商品,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50,000元(不含税),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0.002%。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将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均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该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允许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同时,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6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外)、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4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7】30号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2017年12月25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 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持续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及“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对公司比较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是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的重要架构,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拟补选独立董事王雪先生、董事杨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调整独立董事王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次补选、调整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9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5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 在全景网的投资者互动平台举办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裁郭翥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陈洁敏先生、财务总监周寅珏女士、独立董事王雪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会议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5:00至2018年5月16日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8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公司章程》的要求,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同时,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股份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三、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编码1.00代表议案1,议案编码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9:00-17:00

(三)登记办法: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帐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帐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 )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信函请寄: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331(信封请注明“顺灏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公司章程》的要求,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七、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邮 编:200331

联系电话:021-66278702

指定传真:021-66278702

通讯邮箱:chenjiemin@shunhaostock.com

联 系 人:陈洁敏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5”,投票简称:“顺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股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投票指示如下: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