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靳海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晓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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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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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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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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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科技”)于2017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电信侧配套工程项目招标人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赛克科技为该项目A类设备第一包中标人。经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信集成”)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软件”)负责此项目的合同签署,享有和承担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2018年3月29日,赛克软件和电信集成于北京市按照12个省份分别签署了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49,896.44万元(含税)。截至2018年3月31日,该项目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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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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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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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8-027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1月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近日,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结构性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1、委托方: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签约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龙蟠路支行
3、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CNJ00565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币种:人民币
6、认购金额:4,000万元
7、产品期限:31天
8、产品起息日:2018-4-20
9、产品到期日:2018-5-21
10、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15%-3.55%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赛克科技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1、 委托方: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签约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龙蟠路支行
3、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CNJ00566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币种:人民币
6、认购金额:3,000万元
7、产品期限:91天
8、产品起息日:2018-4-20
9、产品到期日:2018-7-20
10、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35%-4.20%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赛克科技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中国民生银行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1、 委托方: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 签约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3、 产品名称: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CNYS185040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 币种:人民币
6、 认购金额:6,000万元
7、 产品期限:182天
8、 产品起息日:2018-4-20
9、 产品到期日:2018-10-19
10、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65%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赛克科技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在投资过程中,也存在着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及赛克科技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 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赛克科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结构性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及赛克科技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赛克科技业务的开展。公司及赛克科技认购上述结构性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赛克科技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含本次公告的现金管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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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7,000,000.00美元和450,000,000.00元人民币(含本公告涉及现金管理产品)。
五、备查文件
1、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1(南京龙蟠路支行);
2、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2(南京龙蟠路支行);
3、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8-028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6,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0,025,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40,02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6,720,000股;不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和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17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8年5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的总股本66,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7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份为66,7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6,720,00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3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8年5月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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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4月20日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4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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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06,720,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24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陈献伟、李怡玲
咨询电话:0755-22676016
传真电话:0755-86963774
电子邮箱:ir@sinovatio.com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高新南一道021号思创科技大厦二楼东面中二号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8-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