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7-035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6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专业致力于为城市燃气行业提供智能计量终端及燃气管理系统平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国内领先的城市燃气行业智能燃气表和系统平台供应商之一。公司积极适应能源转型发展的新形势,牢牢把握“煤改气”等政策脉搏,明确产品市场定位,在技术研发上不断创新,新技术产品化进程持续推进,通过开展燃气行业大数据分析研究,推动物联网技术及其解决方案在燃气行业的应用。公司目前拥有三大产品平台,智能产品平台、计量产品平台以及软件产品平台,向城市燃气运营商提供智能燃气表终端、新一代超声波计量仪表、运营管理和数据管理(数据采集、抄表管理、结算收费、设备管理、用气分析、自助服务、移动外勤等)及其他服务。

针对客户现场不同应用环境、结算模式、管理需求,公司采用先进的IC卡读写加密技术、RF无线、M-bus有线、GPRS/CDMA、LoRa及窄带物联网(NB-IoT)等通讯技术,形成了IC卡预付费解决方案、RF远传点抄后付费解决方案、RF扩频组网后付费/预付费解决方案、物联网后付费/预付费解决方案等智能解决方案,全方位满足燃气运营商的信息化管理和运营管理需求,提高燃气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充分运用超声波计量技术精度高、易于实现智能化等特点,向燃气运营商提供全电子一体化的先进计量解决方案,满足燃气运营商对燃气终端设备长期保持计量准确度的要求,尤其针对燃气公司“煤改气”用户、北方户外挂表用户、壁挂炉用户、地暖用户,凭借实时温度补偿、耐低温、宽量程等技术优势,改善燃气公司供销差问题,全面解决燃气采暖计量与日常计量的需要。

公司的智慧燃气云是基于多年的行业业务沉淀,结合中小燃气公司的业务特点,借助阿里云技术、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的专业SaaS行业云,为中小燃气公司、中小燃气集团提供高并发的智能数据采集平台、灵活可配置的计费平台、多渠道兼容的收费平台、实时高效的移动外勤管理平台、全面便捷的自助服务平台以及客服沟通平台等一体化的IT整体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的智慧燃气云在港华燃气的部分燃气公司成功上线,为燃气公司的精细化管理和增值服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满足顾客需求”为导向,聚焦于国内外客户和核心产品,在充分市场调研和行业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自身优势,面向燃气运营商,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方式,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在国内市场,公司完善组织管理布局,以区域销售为基础,深化实施“聚焦大客户”战略,大力发展大客户、小集团及核心渠道销售,形成全国多级营销网络,同时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后端服务体系,提高市场组织策划能力,加强人员素质培养,提升整体营销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公司加大市场技术投入,加快国际产品认证,与海外经销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实现国际市场的突破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司产品获得了港华燃气、华润燃气、昆仑能源、新奥能源和中国燃气等主要燃气集团的认可,广泛应用于上海、深圳、杭州、济南等数百个城市燃气运营商,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品牌形象。

2.研发模式

公司进一步加强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和运用,对重点产品线进行系统升级和优化,提高产品的可制造、可维护性,围绕以产品固化、产品定制化及增值服务为中心,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高质量产品。同时,公司结合IPD集成产品开发模式和项目管理理念,搭建领先的技术平台与产品平台,通过全面的市场需求调研,严密的开发计划,严谨的研发质量评审,准确的接口设计,成熟的共享CBB模块建设,借助先进的PLM信息化系统平台,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向市场快速提供成熟稳定的产品,提升客户的满意度。

3.生产模式

公司以建设智慧工厂为目标,不断提升精益化制造能力,根据销售订单科学安排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定期召开S&OP销售预测会议,组织均衡生产。同时,积极改进产品工艺,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采用高效自动化、弹性生产线、盈利生产线的新型生产方式,提升产能和生产效率;通过ERP、MES等信息化管理工具,系统性地优化生产制造业务流程,对产品过程质量和可追溯性进行全面提升,提高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产品营销及服务等环节的智能决策水平,保证订单周期、产能平衡、质量管控、产出效率,让公司的供应链生产更加敏捷地响应市场变化,与顾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行业地位

参见《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和未来发展趋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1,500,787.20元,同比增长28.61%,营业成本344,139,257.00元,同比增长30.46%,销售费用60,809,053.44元,同比增加47.21%,管理费用54,753,779.89元,同比增长35.16%,实现营业利润59,946,691.42元,净利润53,200,643.85元,同比增加1.86%。总体而言,公司经营有序,业绩稳中有进。

2017年,国内宏观经济处于转型升级的换档期,供给侧改革不断优化国民经济产出结构。从天然气行业趋势来看,目前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仍较低,受到清洁能源推广、煤改气等政策的推动,行业整体发展前景可期。作为天然气终端消费的上游,智能燃气表行业竞争激烈,竞争对手不断涌现,但威星智能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创新的理念服务客户,不断提高产品研发能力,提升产品生产制造水平、质量管理能力与服务效率,用专业化、规范化和品质化 “努力践行工匠精神,用心打造百年老店”。

(一)加快市场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市场占有率

在市场营销方面,公司与港华燃气、华润燃气、中国燃气、新奥能源、昆仑能源五大燃气集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除五大燃气集团之外,公司继续积极开拓进取,布局集团客户和各地城市燃气客户开发,提升有效市场覆盖率。与此同时,公司牢牢把握“煤改气”的政策脉搏,与燃气公司牵手“煤改气”项目,不断进行产品的迭代升级,以适用“煤改气”项目的应用环境。从销售结构看,随着远传燃气表和电子式超声波燃气表销量增加,客户对无线远传、物联网、超声波计量等新技术应用的认可度正在逐渐提高。公司将继续深耕细作,以威星的技术、产品、专业化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

(二)强化技术与产品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持续引进高技术人才,加强与各科研院所的合作,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132.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11%。

一是聚焦物联网产业发展,推动物联网解决方案在燃气行业的广泛应用。公司与华为进行NB-IoT技术对接及产品技术平台开发,通过了华为的平台认证,与中国电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接入电信NB-IoT正式商用平台,不断推进该项技术在燃气行业的应用开发。2017年,公司NB-IoT与LoRaWAN物联网产品均进入量产阶段。NB-IoT物联网产品在浙江、江西、湖北等地的燃气公司推广使用,LoRaWAN物联网产品完成设计开发并通过了华润燃气的入网测试,并正式在多家燃气集团批量使用。

公司基于新物联网通讯技术的智能燃气表应用整体框架如下:

二是优化产品结构,不断完善超声波计量产品线,满足市场需求。公司的超声波燃气表产品已经形成了从产品设计、系统集成、生产制造到设备检测的完整产业化体系,掌握了零部件加工、生产装配工艺、检测工艺等多项关键技术。2017年,公司继续完善超声波产品线,将先进的计量技术与智能技术相结合,跨越民用到商用,优化并开发了超声波智能卡表,超声波智能物联网表、超声波智能扩频表等,不断丰富超声波产品,满足市场的需求。

公司积极参与推动超声波燃气表行业标准及各地检定规程的制定,先后参加了行业标准《家用超声波燃气表》(JB/T 12958-2016)及浙江、北京、天津、河北、江西、上海、重庆等省市的超声波燃气表检定规程的编制工作。2017年,公司“双核心超声气体流量计”获得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立项,公司申报的“超声波燃气表”项目成功立项“浙江制造”标准。为超声波产品的国内外进一步推广打下了基础。

三是明确市场定位,智慧燃气云系统发布上线。2017年公司的智慧燃气云系统正式发布上线,系统作为紧跟燃气领域信息化变革的产品,是针对中小燃气公司特点研发的行业云平台。它解决了多家表厂系统并存、应用难、管理难、效率低、差错高的问题,降低了数据管理风险,同时节省了燃气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成本,使抄表、收费、维修、安检整个过程,信息共享、流程贯通、业务联动。威星智能的燃气云平台凝聚众多燃气公司的业务智慧,汇集小数据成大数据,结合公司强大的IT技术能力,在燃气行业IT系统建设方面走出一条合作共建,互惠共赢的道路。2017年11月,公司成功举办“威星智能志在云端——2017年威星智能燃气云发布会”。燃气云产品的推出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使公司具有更完整的涵盖智能计量表具、信息管理平台及一体化云服务的智慧燃气行业整体解决方案,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竞争优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的燃气云计量系统平台架构如下:

四是积极推动超声波水表在国内外的推广应用。公司超声波智能水表的研发取得进展,结合国内外水表发展及智慧水务的形势,公司推出了多种通讯方式供客户选择,包括无线LoRaWAN、无线NB-IoT、有线M-BUS、有线脉冲等,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2017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威星计量技术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民用超声波水表U-WR系列通过MID和OIML认证,获得了国际权威认证机构NMi Certin B.V.颁发的符合性证书和认证报告,此项证书的获得证明该产品符合国际和欧盟标准要求。公司将以此为契机,逐步开拓国际、国内超声波水表业务,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扩大公司发展空间。

(三)提高生产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打造智慧工厂

在国家智能制造2025的战略规划下,自动化、智能化、可视化的生产模式将是未来的制造业改造升级的主流方向。公司以实现智能制造、打造智慧工厂为目标,逐步实现了自动化生产和自动化检测,随着改造项目进度的推进,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将会进一步提高。公司导入了产品线经营理念,贯穿产品的需求、设计、开发、制造、质量管控、成本控制各个环节,全面落实降本增收提质的目标,通过优化产品设计,推动工艺改善项目,减少低附加值的人工投入,降低制造成本,较大幅度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的可靠性,为智慧工厂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加强内部管控及品牌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2017年,在内部管理优化方面,公司紧密围绕战略发展目标,以多维度视角完成了对公司的管理诊断,在此基础上优化组织结构和部门职责,重新梳理岗位任职资格,并以此为基础,通过外部市场调研、岗位价值评估,科学审慎地优化了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体系,通过一系列举措建立起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的纽带,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重塑识人用人的管理机制,通过导向性的文化活动,创造知识分享的文化氛围,创建学习型组织,凝聚强大合力,保障公司快速健康发展。2017年公司被评为杭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先进企业以及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A级企业。

2017年,威星智能成功登陆深交所中小板,对于公司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在市场端积极开拓进取,在研发端追踪行业前沿、持续创新,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努力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9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此,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

2、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公司2017年度未涉及相关事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采用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并根据要求调整了财务报表的项目列示。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期与关联方中燃慧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燃荣威能源设备(杭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530万元,占51%的股权,中燃慧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470万,占49%的股权。该子公司于2017年9月17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入资本人民币530万元。自该子公司成立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公告编号:2018-031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证券代码:002849,证券简称:威星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18年4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谦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7年度公司管理层在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鲍立威先生、张凯先生、尤敏卫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86,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400,004.00元(含税); 同时以总股本86,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43,333,3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30,000,05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规范了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有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募投项目闲置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为强化经营管理责任,建立权责利相统一、报酬与风险相对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该薪酬调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经审议,决定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029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9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三楼会议室

(九)会议主持人:黄文谦董事长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就2017年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为便于股东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时间为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16: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5月10日(9:00-11:30,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妍、颜冰玮

2、联系电话:0571-88179003

3、传真电话:0571-88179010-8000

4、联系邮箱:zqb@viewshine.cn

5、联系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6、邮政编码:310015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49”

2、投票简称:“威星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2、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选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

3、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章。

4、委托人如未对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止。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03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证券代码:002849,证券简称:威星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18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此次会议由赵彦华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法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规范公司运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本次薪酬调整,有利于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该薪酬调整方案。

《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033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5号)文核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8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1,733,73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046,123.41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于2017年2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13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35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于2017年2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挂牌上市,不存在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693.17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56.0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693.1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56.05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467.4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2、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公司已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余额为144,674,919.49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7年2月2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8,895,667.76元。该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文号为“天健审〔2017〕666号”的鉴证报告。2017年3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895,667.7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8,895,667.76元。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募投项目闲置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17年3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2017年4月14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12月

编制单位: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2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