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公告编号:临2018-038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8年4月26日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信通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代码:600289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基本情况及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第(四)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基于以上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简称由“ST信通”变更为“*ST信通”;
2、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代码:600289;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5、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25日停牌一天。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为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在成熟行业中,保障通信行业市场的稳固,加强区域服务团队的建设,保障为用户的交付工作,依托用户框架服务协议,开展新业务研发,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2、内部自查自纠,完善管理制度,尽快打赢官司、完结诉讼,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维护股东权益;
3、努力稳定日常生产经营,加强全国营销网络与技术支持团队建设,激发团队活力和创新力量。
通过上述措施,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消除导致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因素,从而消除退市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1、董事会秘书:方圆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99号B座
3、联系电话:010-53877181
4、电子信箱:bit@boco.com.cn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公告编号:临2018-03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8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25日停牌一天,复牌交易日为2018年4月26日。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8-04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2018年4月13日,公司以书面、E-Mail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应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3位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2018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
独立董事陈晋蓉女士因任职时间原因投了弃权票,董事方圆因注册会计师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事项,均在方圆休产假未履职期间发生,她本人不知晓当时情况,无法表示意见投了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2018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17年年度报告》有关信息。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32,55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41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7,936万元,同比下降2,009.9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679万元,同比下降735.90%。
2017年,公司管理费用72,197万元,比上年增长 27.84 %;销售费用19,239万元,比上年增长36.78 %,财务费用 -236万元,比上年下降125.81 %。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独立董事陈晋蓉女士因任职时间原因投了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47,958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47,936万元,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独立董事陈晋蓉女士因任职时间原因投了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2018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独立董事陈晋蓉女士因任职时间原因投了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2018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独立董事陈晋蓉女士因任职时间原因投了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2018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独立董事陈晋蓉女士因任职时间原因投了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2018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独立董事陈晋蓉女士因任职时间原因投了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详见2018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
独立董事陈晋蓉女士因任职时间原因投了弃权票,董事方圆因注册会计师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事项,均在方圆休产假未履职期间发生,她本人不知晓当时情况,无法表示意见投了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2018年4月25日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独立董事陈晋蓉女士因任职时间原因投了弃权票。
上述第一、二、四、五、六项共五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公告编号:临2018-042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47,958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47,936万元。
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分配。
二、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鉴于公司2017年度因控股股东债务纠纷导致公司面临诉讼事项,引起财务报告出现巨额亏损,无法进行现金分红。
2、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权。自上市以来每年均以现金分红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
《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五)项,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经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可以采用派发现金方式的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当公司遇有新的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情况下,为满足长期发展的要求,增强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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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意见
(一)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此项决定,是从公司发展和股东长期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的结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47,958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47,936万元。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分配。
我们认为:
(一)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此项决定,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8-04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6〕77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12.94万股,每股发行价17.065元。截至2016年9月27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11,14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56.0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9,587.2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230ZC058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1、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项目累计支出21,817.2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使用0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09,668.41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当年存款利息收入81.12万元),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金额21,817.23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项目累计支出47,819.5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2,934.54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77,067.28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当年存款利息收入333.41万元),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金额5,349.02万元,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金额9,536.03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5年5月26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6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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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存储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14.5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均被司法冻结。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下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因涉及诉讼纠纷陆续被人民法院申请资金冻结。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申请冻结金额31.49亿元(由于公司通过收到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及银行电话通知等渠道知悉上述资金冻结事项,信息获知的时间及完整性可能存在局限,而导致前述信息不准确;同时,由于同一人民法院存在对不同募集资金专户申请同一金额或相近金额的冻结,故结合所获取的诉讼资料或银行通知信息对可能重复的金额进行了剔除,限于诉讼资料或银行通知信息的限制,前述处理可能并不准确,有待后续进一步根据详细、完整的诉讼法律文书进行确认),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被全部冻结。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冻结事项与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债权、债务相关。公司正在与亿阳集团、有关法院及相关银行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查实资金被冻结的具体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冻结事项导致公司不能使用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因此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为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以部分自有资金投入,由于公司因上述债权债务纠纷而存在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账户冻结事宜,故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受到一定限制。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的要求,就上述事项进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此外,上述导致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的事项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方面有待提升,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整改和完善与执行。如果相关诉讼导致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被司法执行,则可能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会计师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8)第230ZA4573号),发表意见为:亿阳信通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八、保荐机构的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因涉及诉讼纠纷导致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影响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造成了不利影响,公司正在查实并采取措施解决冻结事项;公司需要针对前述涉诉事项所反映出来的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并加强执行,避免类似事项再次出现。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对募集资金专户被诉讼冻结事项也进行了适当的披露。
九、备查文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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