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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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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1,34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公司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广东省洁净工程专业承包(洁净室施工建造工程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等多项资质,主要为交通运输机构、文化产业、金融地产、政府机构、高端星级酒店集团等大型客户,提供跨领域全方位的综合工程服务。公司承接项目类型主要有公共建筑装饰、住宅精装修、幕墙装饰,在公共建筑装饰市场具有优势。

2017年3月20日公司成功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正式登陆资本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435.4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58%;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4,245.7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54%。公司总体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出现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其他重大不利因素。根据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组织的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推介活动评选结果,公司连续入选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行业排名稳定。报告期内,公司承接项目获评鲁班奖1项、国优奖4项、省优奖5项、市优奖4项及全国绿色建筑装饰示范工程奖1项等荣誉奖项;公司获评“连续十九年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AAA级信用企业”、“2016-2017广东省诚信企业” 、“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中国建筑装饰杰出商业空间设计机构”等,持续保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装修装饰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公司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广东省洁净工程专业承包(洁净室施工建造工程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等多项资质,主要为交通运输机构、文化产业、金融地产、政府机构、高端星级酒店集团等大型客户,提供跨领域全方位的综合工程服务。公司经营模式为自主经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主要是通过招投标和商务谈判两种方式承接项目,工程项目协议签订后,公司组建项目团队进行实施。公司承接项目类型主要有公共建筑装饰、住宅精装修、幕墙装饰,在公共建筑装饰市场具有优势。

2017年3月20日公司成功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正式登陆资本市场。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由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组织的第七届中国国际空间设计大赛中国建筑装饰设计金奖一项、铜奖一项和中国建筑装饰杰出商业空间设计机构。报告期内,公司承接项目获评鲁班奖1项、国优奖4项、省优奖5项、市优奖4项及1项绿色建筑装饰示范工程奖;公司自主研发技术取得通过了5项全国科技创新成果和3项省级工法,继续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建筑业中的建筑装饰业。建筑装饰行业位于建筑业整体链条的下游,主要作用为进一步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美化建筑物并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与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等一次性完成工程业务不同,每个建筑物竣工后,在其整个使用寿命周期中都需要进行多次装修,因此建筑装饰行业具有乘数效应和需求可持续性的特点。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2017年,国民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的大背景下,建筑装饰行业总体上保持平稳发展。同时,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推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如进一步深化对建筑装饰行业的简政放权、改革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等,行业发展更趋向于规范开放。

根据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组织的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推介活动评选结果,公司连续入选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行业排名稳定。

(三)报告期内,公司在保持经营稳健、业绩稳定的同时,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跟紧行业新发展趋势、应对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牢牢把握市场竞争优势,继续夯实和深化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完善及优化组织结构、流程制度和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打造团结高效的组织团队,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加快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同时,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紧跟国家战略及政策导向,积极拓展主营业务,继续加强与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大型总包公司、大型地产公司的长期合作,集中拓展优质客户深挖存量客户,深耕轨道交通、旅游地产、高端星级酒店和住宅精装修等领域市场,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做精做优,加大研发力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四)公司经营模式为自主经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及劳务分包用工)。报告期内,公司自行施工涉及业务范围主要有公共建筑装饰、住宅精装修、幕墙装饰。

(五)公司历来十分重视工程质量管理,于2000年通过并开始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2004年通过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编著了《质量环境(标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2011年通过ISO9001、GB/T5043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严格执行与公司主要业务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作为质量标准,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投标、设计、采购、施工、保修五个阶段执行程序文件和国家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公司均具备相应资质,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均严格按照建筑装饰工程主合同的内容来制定,工期、竣工验收标准等与主合同一致;通过实施以上措施对施工质量进行了全面有效地控制,发挥出良好的效果,以优质服务回馈客户,并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2011年、2012-2013年、2014-2015年度继续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广东省工商部门认定的连续19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经公司2017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经公司2018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前述规定,公司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公司采用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该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水森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公告编号:2018-01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8年4月13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由副董事长杨水森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发表了同意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方志钢、刘晓一、赖玉珍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公司实现总资产140,123.58万元,同比增加28.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5,270.48万元,同比增长91.55%;实现营业收入为94,435.40万元,同比减少0.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45.73万元,同比减少 18.5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指标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2018年度的市场开拓情况,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的经营能力,预测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13,506.48万元,同比增长20.19%;净利润5,064.13万元,同比增长19.28%。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尚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变化、行业发展状况及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特别注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法》、《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该报告及自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客观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该事务所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拟支付审计费用为7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定于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56证券简称:美芝股份公告编号:2018-017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4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向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017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工作的意见

2017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2018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监事会职责,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加强监事会成员政策理论与专业知识学习,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发展而努力工作,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客观、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拟支付审计费用7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拟投资的新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一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公告编号:2018-020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17年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了《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34万股。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4,197,4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用共计27,404,637.31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66,792,762.69元,于2017年3月14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3月14日出具了会验字[2017] 1950号《验资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本次拟将终止“美芝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余额4,194.86万元全部用于建信天宸花园装饰工程项目和众冠时代广场装饰工程项目的工程配套资金投入。本次变更项目涉及金额占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15.71%。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政府部门的有关备案程序。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美芝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经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发改备案[2013]0040号文核准,由公司自行组织实施,实施地址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197.36万元,主要包括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计划分2年投入,预计第一年投资1,761.69万元,第二年投资2,435.66万元,计划建成时间2016年底。该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明细构成如下:

注:流动资金均用于项目建设期新增人员工资和福利。

2、原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原募投项目累计实际使用资金2.5万元用于支付幕墙施工吊装装置的设计研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194.86万元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1、确定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美芝设计研发中心项目”旨在通过建立与公司发展规划相匹配的设计中心和研发中心全面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及创新能力,有效推进公司施工技术升级换代的进程,使公司逐步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关键技术,为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劲的技术支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美芝设计研发中心项目”从2013年立项批准以来,公司已经分阶段逐步通过自有资金实施项目建设,目前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经公司管理层慎重考虑分析,本着节约成本、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拟终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终止原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驱动工艺传承,充分认识到研究开发和科学创新是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研发中心自建立以来,通过不断完善研发体系优化专业结构,持续进行人才引进与投入,目前已经建立以突出技术优势和专业特色集设计、施工和研究于一体的研发团队,深入开展技术研发与交流合作。未来,公司仍将运用自有资金持续投入研发,因此,终止原募投项目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将4,194.86万元全部用于建信天宸花园装饰工程项目和众冠时代广场装饰工程项目的工程配套资金投入。

1、建信天宸花园装饰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联工业区

工程范围:本项目公寓、保障房、公共区域等

合同金额:人民币8,760万元

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3月12日

2、众冠时代广场装饰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和丽山路交叉路口

工程范围:时代广场AB塔楼公共区域

合同金额:人民币6,633.78万元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9月20日

(二)投资计划

根据上述项目施工合同,预计在合同履约阶段和质量保证期内投入工程配套资金6,274.77万元,其中4,194.86万元由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后投入,其余通过自筹资金投入,工程计划完工时间为2019年底,预计募集资金第一年投入2,912.42万元,第二年投入1,282.44万元。新募投项目投资构成规划如下:

(三)项目可行性和经济效益分析

新募投项目涉及的工程项目公司均与建设方签订施工合同,明确了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及施工进度,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且业主背景均为大型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资金实力;就项目周期而言,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部分项目配套资金可为公司节约221.61万元的利息支出,实施上述工程项目对公司保持主业稳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综上,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

(四)项目投资风险

上述工程项目回款受结算进度影响,应收账款回收周期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业务的资金状况及业主的支付能力,同时通过多重保障模式来保障应收账款的回收。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的整体效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拟投资的新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一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拟投资的新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一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创证券责任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核查意见;

5.北京和勤天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6、建信天宸花园装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7、深圳市众冠时代广场AB塔楼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公告编号:2018-02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2,212,124.93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4,221,212.49元,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201,000.00元,共计转增20,268,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101,340,000股增加至121,608,000股。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等因素,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其他说明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的成长性等因素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提醒所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公告编号:2018-02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7年年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副董事长、总经理杨水森先生、独立董事赖玉珍女士、财务总监杨结胜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雪群女士和保荐代表人黄俊毅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5:00至2018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017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工作的意见

2017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2018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监事会职责,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加强监事会成员政策理论与专业知识学习,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发展而努力工作,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三)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2018年4月25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公司实现总资产140,123.58万元,同比增加28.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5,270.48万元,同比增长91.55%;实现营业收入为94,435.40万元,同比减少0.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45.73万元,同比减少 18.54%。

(五)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指标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2018年度的市场开拓情况,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的经营能力,预测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13,506.48万元,同比增长20.19%;净利润5,064.13万元,同比增长19.28%。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尚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变化、行业发展状况及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特别注意。

(六)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详见2018年4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客观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该事务所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拟支付审计费用为70万元。

(八)审议《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详见2018年4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上述议案(一)、(三)至(八)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4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第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六)、(七)、(八)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下转27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