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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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1版)

经营范围:自有房产的经营,劳务服务(除中介),健身服务,投资管理咨 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礼仪服务,会议服务,酒店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权,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亲和源的经营状况、财务状态良好,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89140.00万元,净资产6,607.19万元,净利润-422.01万元。

三、本次拟进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2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履行相关担保事项的实施,并做好信息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为了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情况

在公司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以前,公司对外担保金额177,0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77,0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担保),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新增担保额度金额为4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8-38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华健康”)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奕民先生、刘壮青先生、王少侬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上述 2018 年预测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5 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预计与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莱芜欢乐天地娱乐有限公司、深圳市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东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刘绍喜

注册资本:1,482,870,004.00元

成立日期:2001年05月31日

经营范围:从事本企业生产所需自用原木的收购及生产、经营不涉及国家进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管理的装饰木制品及木构件等木材深加工产品;软体家具、一体化橱柜衣柜、智能家具及家具用品的研发和经营;家纺产品、工艺美术品、建材用品、家电电器的销售;装饰材料新产品、木材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活空间的研究和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家私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兴办实业。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宜华生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喜所控制的公司;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宜华生活为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7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7,137,645,901.06元,营业收入为5,519,939,356.20元,净利润为702,930,685.69元。

2、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住所:汕头市金砂路52号

法定代表人:陈少雄

注册资本:3,884.00万元

成立日期:1985年5月28日

经营范围:旅馆业(酒店);公共场所(浴室、桑拿、SPA休闲中心、茶座、游泳馆、健身室、美容、美发、商场);娱乐场所(卡拉OK);棋牌室(围棋、象棋、桥牌);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的零售;洗熨服务,停车服务,自有房产租赁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喜所控制的公司;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7年9月30日,总资产为58,796.31万元,营业收入为6,504.15万元,净利润为-4,217.33万元。

3、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大坪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刘绍生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2月18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房产租赁代理,楼宇维修,市政道路建设;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过户至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喜所控制的公司;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7年9月30日,总资产为52,3344.87万元,营业收入为43.13万元,净利润为-1674.89万元。

4、汕头莱芜欢乐天地娱乐有限公司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岛澄莱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姚锦忠

注册资本:2,8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1月24日

经营范围:娱乐场所(卡拉OK);公共场所(酒店);餐饮服务、餐饮管理;食品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汕头莱芜欢乐天地娱乐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喜所控制的公司,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汕头莱芜欢乐天地娱乐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7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416.69万元,营业收入为824.22 万元,净利润为-36.14万元。

5、公司名称:深圳市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新城社区观澜大道格兰云天国际酒店裙楼第3楼、塔楼1楼、2楼202、3-11楼

法定代表人:刘绍迎

注册资本:14,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酒店业;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会务策划、自有物业租赁、旅游用品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旅业,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中、西餐制售。

股权结构:宜华企业(集团)持有90%股权,深圳格兰云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深圳市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7年9月30日,总资产547,401,017.60元,营业收入73,601,096.17元,净利润12,933,968.25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就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签署协议,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后实施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8年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五个方面:一是与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业务招待费、会务费等;二是与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家具及相关配套物品采购费用,主要系公司属下养老项目、医院改造项目、医疗工程项目等的装修需要向宜华生活采购家具及相关配套物品;三是与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现有办公场所租赁费用;四是汕头莱芜欢乐天地娱乐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业务招待费、会务费等;五是深圳市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业务招待费、会务费等。

1、上述关联交易的产生均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所需要发生的交易,是确保上市公司能够正常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必要条件。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和商品均是在地区及行业内的优质产品,价格合理且具有一定的便利性。

2.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和商品定价以及相关的付款条件均保持公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中,与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业务招待费、会务费、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现有办公场所租赁费用、汕头莱芜欢乐天地娱乐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业务招待费、会务费、深圳市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业务招待费、会务费,存在一定的持续性,但在市场上均可以找到其他的替代产品,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不造成任何影响,同时公司的医疗健康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购买产品、接收劳务、租赁业务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就公司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18年度拟与宜华生活、汕头市宜华国际大酒店、汕头莱芜欢乐天地娱乐有限公司、深圳市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而言交易价格在公允、合法的基础上制订的,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租赁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往来,公司目前所在办公楼为广东宜华房产,广东宜华原为公司子公司,后出售给公司股东宜华集团,因此租赁办公楼构成关联交易,本次租赁办公楼参照市场价格,定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行为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8-39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奥乐2017年度盈利实现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收购爱奥乐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以30,000万元的对价收购爱奥乐医疗器械(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奥乐”)100%股权,并与交易对方肖士诚、北京爱马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爱马仕”)、金辉、珠海华瑞天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截至2016年1月29日爱奥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此爱奥乐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爱奥乐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为肖士诚及其控制的爱马仕,补偿义务人承诺爱奥乐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00.00万元、3,502.00万元、4,500.00万元、5,000.00万元、5,501.00万元。同时约定,无论如何,补偿义务人肖士诚及其控制的爱马仕向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总计不超过标的股权的交易总对价,即不超过30,000万元。

二、2017年度及累计业绩实现情况

(一)2017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爱奥乐医疗器械(深圳)有限公司2017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18】011234号),爱奥乐2017年度承诺业绩的实现情况如下:

爱奥乐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肖士诚及其控制的爱马仕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规定的补偿数额和补偿时限,向上市公司支付相应的现金补偿。

(二)累计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爱奥乐医疗器械(深圳)有限公司2016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XYZH/2017GZA20082),爱奥乐2016年度实现盈利数为2,023.74万元,盈利承诺完成率101.19%。爱奥乐2016年度、2017年度承诺业绩的累计实现情况如下:

三、2017年爱奥乐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主要原因

爱奥乐主营业务为血糖检测仪及配套试纸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自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后,公司与爱奥乐管理层一起积极从事医疗器械业务探索、落实公司医疗产业服务布局。2017年,爱奥乐所在的即时检测产品市场发生较大变化,特别是爱奥乐主要产品所在远程即时检测产品市场,面对市场变化,爱奥乐一方面加大存量市场的开发,另一方面加大对新产品的研发。虽然爱奥乐在应对市场变化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业务情况逐渐开始改善,但是仍无法抵消市场变化对盈利能力所带来的短期不利影响。

四、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爱奥乐已置出上市公司

公司为进一步聚焦战略,积极拓展医疗产业服务和养老产业服务的业务机会,提升公司内在价值,经过慎重考虑和论证决定将爱奥乐100%股权出售。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爱奥乐医疗器械(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3.00亿元将持有的爱奥乐100%股权转让给芜湖九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爱奥乐100%股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出售价格不低于公司前次的购买价格,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受到不利影响。截至2018年4月24日,爱奥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全部完成,爱奥乐已置出上市公司。

五、致歉说明

鉴于公司原子公司爱奥乐未能实现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对此深感遗憾,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诚恳道歉,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2018年,公司将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稳中求进、积极作为,力争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8-40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5:00至2018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宜华健康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

(七)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8年5月10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9:30-16: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二楼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二楼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5800)

2、联系电话:0754-85899788

3、传真:0754-85890788

4、联系人:邱海涛 刘晓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0;

2、投票简称:“宜健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为100。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8-4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或“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爱奥乐医疗器械(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3.00亿元将持有的爱奥乐医疗器械(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奥乐”)100%股权转让给芜湖九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已于2018年3月22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公司为爱奥乐担保余额为1000万,爱奥乐已通过提前还款方式的方式清偿债务以解除公司对其的担保,并于近日完成了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爱奥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