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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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3版)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51号文核准,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94,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29,176,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64,824,000.00元,上述资金于 2017年1月9日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38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划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7年 1 月 10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5,717.3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930.40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930.40万元,与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金额相符。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表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51号文核准,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94,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29,176,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64,824,000.00元,上述资金于 2017年1月9日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38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划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7年 1 月 10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5,717.3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930.40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930.40万元,与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金额相符。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表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3051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17.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482.4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482.40万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653.60万元共计人民币27,136.00万元已于2017年1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月9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380001号《验资报告》。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截止2017年 1 月 10 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14,388.29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瑞华核字[2017]48380001 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于2017年1月19日完成实施了对募集资金的置换。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 2017 年全年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329.0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5,717.30万元;2017 年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投资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5.30万元。截至 2017 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9,303,992.28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投资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备注:1、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截止2017年 1 月 10 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14,388.29 万元。根据2017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4,388.29万元。2017年1月19日已经置换完毕。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使用金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高端工业铝型材生产建设项目建设,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项目拟分两期建成投产。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一期工程已完工,部分已投入使用产生效益,由于受地质结构复杂等因素及外部相关手续办理进度的制约,从而影响了该项目二期工程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进度,高端工业铝型材生产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于2018年3月已开工建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与高端铝型材二期生产建设同步进行。

公司将加快建设和投产步伐,争取募投项目早日产生预定效益。因此,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经审慎研究论证拟将高端工业铝型材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9年9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9年6月。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市场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虽然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造成影响,但公司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将高端工业铝型材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9年9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9年6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市场情况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18 年 5月 4日(周五)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17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李建湘先生,财务总监陈华平,董事会秘书丁亮先生,独立董事李韩冰先生,保荐代表人刘瑛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建湘、金炯、黄嘉辉、李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郑云鹰、杨中硕、张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建湘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冶金学院有色金属冶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至1991年10月任珠海美饰铝异型材企业有限公司车间主任;1991年11月至1995年12月任中山市豪展铝异型材制品有限公司厂长;1996年1月至2005年4月任和胜铝厂厂长;2005年4月至2008年12月任金胜铝业董事;2008年12月至2012年5月任金胜铝业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李建湘先生持有本公司55,054,624股普通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李江之兄,为公司高管宾建存之姐夫,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金炯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10月至1998年12月任中山市光华铜铝制品厂副厂长;1999年1月至2003年8月任中山市金鸣数控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9月至2005年4月任和胜铝厂副厂长;2005年4月至2008年12月任金胜铝业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12年5月任金胜铝业董事;201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金炯先生持有本公司19,805,298股普通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黄嘉辉先生: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今任职于特高电炉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3月至2012年5月任金胜铝业董事;201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黄嘉辉先生持有本公司9,791,964股普通股,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霍润女士为母子关系,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李江先生: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年7月至1992年3月任珠海美饰铝材有限公司设备维修工;1992年5月至1998年4月任湘潭市焊接设备厂技术工程师兼业务员;1998年11月至2006年12月任中山市三乡镇和益铝制品模具厂总经理;2006年8月至2011年3月任卓益精铝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2年5月任金胜铝业营销总监;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兼营销总监;2013年3月至2015年6月30日任本公司董事兼模具五金分公司高级经理;2015年7月1日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李江先生持有本公司8,310,028股普通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中硕先生: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深圳嘉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杨中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红女士:女,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曾任中山市美怡乐食品厂财务主管,中山市审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山市成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中山市成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郑云鹰先生: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新晟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广州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投资总监助理、投资主办,信达证券研究所研究员,信达证券广州电子商务部副总经理,海通证券客户服务部客服经理,中山大学管理学院EDP中心特聘讲师,华南理工大学理财规划师班特聘讲师。现任东北财经大学EDP中心特聘教授。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郑云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郑云鹰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7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时间及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也应依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执行,并在公司的会计政

策中增加相关内容。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

15号)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实施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且本公司2017年度仅涉及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当期损益,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执行仅涉及损益科 目间的调整,不影响当期损益,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 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行 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 2018年 5 月18日召开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 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5月1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5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5:00至2018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11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5 月11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大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李建湘

11.02金炯

11.03黄嘉辉

11.04李江

1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郑云鹰

12.02杨中硕

12.03张红

1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3.01谢侃如

13.02周凤辉

特别说明:

(1)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 通 过 。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3)议案11、议案12、议案13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

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

准,但不得迟于 2018年 5月17日 16:00 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18 年 5月 17日 9:30-11:30,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邮编:528463,传真:0760-86283580。

5、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丁亮

(2)联系电话:0760-86893888-856

(3)传真号码:0760-86283580

(4)电子邮箱:zqb@hoshion.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参会。

7、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4”,投票简称为“和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8年5月11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2018年月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委托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该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4月 15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4 月25 日在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侃如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定期报告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运行正常,公司 2017 年度财

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7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

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

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

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同意续聘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代表监事周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另外,经广泛征询意见,监事会现提名谢侃如、周凤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上述监事的任期均为三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谢侃如先生、周凤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日,公司召开公司职工代表会,选举周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确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拟任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谢侃如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3月至2004年5月先后任中山市宇宙打印机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组长、车间主任、绩效考核专员、系统管理员等职务;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先后任和胜铝厂行政助理、管理部副主任;2005年4月至2012年5月先后任金胜铝业管理部主任、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及监事会主席。

谢侃如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周凤辉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2月至2004年5月任职于珠海连康科技有限公司;2004年7月至2005年4月任职于中山和胜铝制品厂;2005年5月至2012年5月任职于中山市金胜铝业有限公司;201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体系办主任兼工会主席。

周凤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周旺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6月至2006年1月任职鑫和五金有限公司生产组长;2006年1月至2008年7月任职中山市金胜铝业有限公司开发部助理产品工程师;2008年8月至2012年6月任职中山市金胜铝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产品工程师、项目管理工程师;2012年7月至2014年4月任职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高级产品工程师;2014年5月至今任职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副经理。

周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