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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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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0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郭雪松、黄汉龙、曾秀清、谢玉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监事郭雪松先生,监事黄汉龙先生,监事曾秀清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谢玉平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以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三、承诺履行情况

(一)首发前承诺

股东郭雪松、黄汉龙、曾秀清、谢玉平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监事郭雪松、黄汉龙、曾秀清,董事、高级管理人谢玉平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二)2015年股份增持承诺

2015年7月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8日,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谢玉平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买入本公司股票154,300股,同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2015年7月28日—2016年1月28日)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谢玉平女士未减持本次增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将督促以上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廿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