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8-018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24,781,41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经过十余年发展,公司现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钢制车轮生产经营企业和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硬件及数据采集运营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钢制车轮业务
公司专注从事汽车钢制车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乘用车钢制车轮、轻型卡车钢制车轮、重型卡车钢制车轮、拖车钢制车轮、农林机械钢制车轮、雪地轮六大系列1,000多个品种,主要用于为汽车制造商提供配套产品和为汽车维修售后市场供货。公司的采购模式是由采购部门按照ISO/TS16949的要求和采购流程负责确定合格供应商,在选定合格供应商后,公司与其签订年度采购合同,具体采购价格随市场行情而变动;生产模式采用“订单式”模式,即先签订框架合同,按月下订单,然后根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直接为整车制造商配套和经销商方式销售。
(2)车载信息系统及服务
英泰斯特是国内车用无线及集成产品的领先企业之一,主要为车企提供数据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等多种车型。其主要产品包括车载终端T-Box以及数据运营服务、车辆测试与数据采集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T-Box,又称TCU(车联网控制单元),指安装在汽车上用于控制跟踪汽车的嵌入式系统,包括GPS单元、移动通讯外部接口电子处理单元、微控制器、移动通讯单元以及存储器。T-Box是车联网信息流中的基础性硬件,是车内网、智能车载终端、车辆后台系统、智能交通网等互联互通的核心枢纽。
数据运营服务是指英泰斯特为主机厂、车队等客户提供的车辆数据存储与分析服务,接受主机厂、车队等客户委托,基于inCOM基础数据平台、Dataview数据分析软件等软件技术,为其建立、维护车辆数据监测与管理系统。该管理系统获取的信息流由前装在车内的T-Box进行采集和传输,同时该系统也兼容其他厂商生产的T-Box产品。
车辆测试与数据采集系统主要为整车与发动机生产企业对车辆性能、路试情况进行信息的收集、传输与分析,为客户在发动机、整车的研制方面提供数据支持。
(3)车联网运营服务
九五智驾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车联网运营服务。依托十余年的服务运营经验、领先的技术优势及良好的市场口碑,已为丰田、奔驰、福特、现代等众多国际知名车企提供车联网服务,成为了国内领先的车联网服务运营商与解决方案提供商。目前其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联络中心(TSP)服务
联络中心(TSP)服务是指汽车厂商向九五智驾采购TSP服务并将其搭载在出厂的车辆中供终端车主使用,促进车主更为安全、高效、便捷的驾驶汽车。其运行主要由三部分协同实现,流程如下:九五智驾为客户搭建个性化的业务平台(数据/业务平台)。依托该平台,客户有需求时,可使用搭载在车上的车载终端,通过全景联络平台提供的各种通讯模式如电话、短信、微信等,及时、准确的与呼叫中心坐席人员进行联系,坐席人员根据收到的信息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如紧急救援、远程控制、语音导航等。
2)解决方案业务
解决方案服务为定制化服务,公司根据汽车厂商提供的具体技术要求,研发、设计个性化的车联网解决方案。主要客户为汽车厂商,同时也为汽车租赁公司、汽车救援机构等相关汽车服务商提供车联网软件系统的定制化开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面对国内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和汽车行业增速放缓压力,公司牢牢把握“双轮驱动、协同共进、不忘初心、戮力前行”的工作主题,董事会和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科技和人才为动力,全力推进双主业的共同发展,积极开拓新市场及新客户,对内严控各项费用支出、降低成本,完善科学管理和运营模式,加快公司由传统制造型企业向先进制造+智能服务型企业转型升级的步伐,实现了公司收入及利润的双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812.84万元,同比增加44.24%,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67,022.76万元,同比增加42.49%,占全部营业收入的89.41%,收入大幅增加主要由于钢制车轮销量增加,特别是单位货值较大的商用车车轮占比增加,以及控股子公司英泰斯特、九五智驾收入增加等共同影响。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16.74万元,同比增加22.34%,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261.85万元,同比增加37.72%,公司业绩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2017年,面对外部环境所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公司在钢制车轮领域继续深耕细作,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客户,市场空间进一步开拓。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公司控股子公司英泰斯特、九五智驾积极应对下游客户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协同发展。报告期内,钢制车轮总销量1,117.40万件,实现营业收入13.40亿元,同比分别增加6.62%、33.40%。英泰斯特车载无线及集成产品总销量31.66万套,实现营业收入2.12亿元,同比分别增加139.12%、41.90%。九五智驾完成智驾设计及服务15户,实现营业收入1.19亿元,同比按相同口径计算增加36.26%。
(2)公司根据市场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需求,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着重提升研发能力。报告期内,在钢制车轮领域,公司共完成新产品立项76个,完成新产品模具设计403套。公司直接参与主机厂技术交流,并负责主机厂新品的开发,以满足客户需求,同时通过外聘专家讲解以及同业交流,实现技术改进和技术对接。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英泰斯特完成了北汽4G T-BOX的产品开发和验证以及手机APP的上线和升级;面向车企的inCOM数据平台,进行了模块化升级;可视化大数据分析软件DataVIEW,融入和电池一致性分析、工况分析等高级分析功能;开发了数据转发系统产品DataRouter,协助各车企实现了对国家、地方政府平台的数据转发,满足申领补贴对车企的数据要求。九五智驾与摩拜单车在开发客户服务平台改善用户服务体验领域达成合作,与宝马中国在合作运营互联驾驶数字化服务方面展开合作;2017年4月,九五智驾顺利通过CMMI3级评估认证,标志着其软件技术研发能力、过程组织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方案交付能力在标准化、规范化、成熟度等方面达到了新的高度。
(3)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金雅拓在物联网及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于2017年1月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物联网、车联网安全、汽车M2M技术、通信等领域展开合作,通过资源共享、产品研发、技术对接等合作,推进双方的业务协同发展,向市场提供更具竞争力和更贴近用户需求的服务和产品。
2017年3月,公司携手福田汽车结成崭新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继续加强车轮领域交流的同时,全面拓展车联网领域合作,有利于加速公司钢制车轮业务和智能网联汽车业务的拓展,带动双方产品的推广,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增加市场份额,加深上下游产业链的融合,实现互利共赢。
(4)2017年,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公司进一步整合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各子公司优势,实现了从T-BOX底层硬件、人机交互的智能驾驶座舱,到TSP车联网服务全产业链的介入,形成了“硬件+数据运营”的车联网产业链布局。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7年9月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施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共计发行111,081,36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499,986.46元,扣除发行费用25,614,598.1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11,885,388.29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进一步扩大车联网硬件T-Box及数据运营服务业务,同时在此基础上外延进入车载智能终端、TSP服务、车载电子产品及其他延伸服务,为未来公司在“车联+智能”产业打造完整生态链奠定坚实的基础,实现“硬件+数据运营”的车联网产业链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5)报告期内,公司深化精细化生产管理,供、产、销同步推进。通过认真分析原材料市场,严格控制采购渠道,加强核心供应商的培育和维护,建立完善的采购数据库,提高采购产品的质量。通过技术改造、工艺改进等措施,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改革薪酬体系,注重人才引进,加强全员培训促进员工成长、发展和员工队伍整体竞争力提升。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运用K3系统,打通了各部门的流程及数据,着力推进科学化管理,对企业资源合理配置、改善企业业务流程、严控品质管理流程、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显著作用。
(6)报告期内,公司作为一般发起人参与设立的威海蓝海银行于2017年6月29日正式开业。威海蓝海银行是山东省首家民营银行,其正式开业是公司在谋求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一次成功创举,将推动金融资本与实业资本的融合发展,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为保证英泰斯特未来全部纳入公司并节约后期收购成本,经各方协商,暂由子基金宁波兴圣收购英泰斯特剩余49%股权,待2018年再由公司向子基金购回,是公司寻求外延式发展和拓宽投资渠道新的探索和尝试。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公司利益共享机制,通过与资本市场紧密联系,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4.24%主要由于钢制车轮销量增加,特别是单位货值较大的商用车车轮占比增加,以及控股子公司英泰斯特、九五智驾收入增加等共同影响;
(2)报告期营业成本同比增加46.17%主要由于销售增加,原材料钢材价格上涨以及人工成本增加等共同影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10月末完成对九五智驾的股权收购,并将九五智驾2016年11、12月经营数据纳入合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要求,如果因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的,应当提供上年同口径的数据供投资者参考,2016年度九五智驾营业收入87,310,007.47元,营业成本65,408,410.19元,营业利润-16,976,320.46元,净利润8,829,146.53元。
2)报告期新设立的子公司
■
注:上述公司成立后尚未出资,亦未开展经营活动。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赫男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8-017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参加现场会议7人,参加通讯表决2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和信审字(2018)第00021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812.84万元,同比增加44.24%,实现利润总额11,383.49万元,同比增加15.7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216.74万元,同比增加22.34%。
本报告还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18)第000213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7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167,361.87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343,666.77元,再减去2016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5,137,000.50元,剩余利润54,686,694.6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465,971,878.45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0,658,573.05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以截止2018年4月24日股本624,781,419股为基数,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247,814.19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17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薪酬的议案》;
拟定2018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区间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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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董事易舟先生和副总经理糜锋先生在控股子公司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领取薪酬。
该议案中董事薪酬还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和信专字(2018)第000062号的《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已就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17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继续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龙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龙口支行、中国银行龙口支行及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33亿元,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具体融资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等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有效期为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自身或子公司的名义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办理上述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18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18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登载于2018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18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就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8)第000150号)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18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就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18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8-019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董事、监事2018年薪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7年度述职。
议案1、议案3-10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议案1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9和议案11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4、5、6、10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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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5
2、投票简称:兴民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昭
联系电话:0535-888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编:26571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8-02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8年5月4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赫男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宋晓刚先生,财务总监刘荫成先生,独立董事申嫦娥女士,保荐代表人陈里强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8-02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公司于《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规定的施行日即2017年5月28日开始执行该会计政策,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7]30号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执行,并按《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相关要求,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对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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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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