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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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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8-055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许建成、董事詹金明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许建成因个人原因履职受限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原因已辞职)因在休养当中,不能保证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也不能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信息、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1.1条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5月3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17年10月31日公司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预计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至-20,000万元。

2018年1月30日公司于《关于2017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公告》预计2017年度亏损额将超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中的预计数。

2018年2月28日公司于《2017年度业绩快报》中披露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575.57万元。同时,公司于业绩快报中特别提示:由于(1)纺织印染业务全面停工,亏损资产出售亦未有进展,人员低效短缺,客商配合度差等原因,资产减值测试所需的相关资料尚未收集齐全,资产减值损失未最终核定;(2)公司涉及相关诉讼,截止目前该等事项对2017年业绩的影响暂无法估测,公司预计2017年度亏损金额将较大幅度超过本次业绩快报的数据。

公司预计于2018年4月底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规定,如果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后,若公司股票因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4.4.1的规定,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18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

(二)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三)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四)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五)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七)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五百万股;

(八)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

(九)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个交易日)股东人数低于2000人;

(十)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十一)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十二)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十三)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十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提示说明

1、2018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亏损6000万元至7000万元。

2、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拟参与公司重整,并向公司及新能源锂电板块主要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财务资助。公司拟为子公司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新能源”)、深圳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骄”)、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在本次财务资助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以阿坝新能源62.95%股权、深圳天骄7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及兴业矿业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财务资助的相关议案。兴业矿业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及公司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事项尚需分别提交兴业矿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此外,由于阿坝新能源持股98%的子公司金鑫矿业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债务纠纷尚未解决,金鑫矿业拥有的主要资产采矿权存在被拍卖的风险,可能对本次拟质押阿坝新能源62.95%股权的办理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及兴业矿业将尽快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协商解决金鑫矿业债务纠纷的相关事宜。鉴于金鑫矿业债务纠纷的解决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兴业矿业拟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子公司金鑫矿业目前尚未复工,公司与重整意向方将进一步完善锂矿的开采条件,2018年金鑫矿业能否复工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