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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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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公告编号:2018-025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5,039,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已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混凝土外加剂专业制造商,是华南地区的混凝土外加剂行业龙头企业,连续七年被评为“中国混凝土外加剂企业综合十强”。

公司目前以萘系减水剂、聚羧酸系减水剂为主导产品,根据下游客户的实际需要提供定制化混凝土外加剂产品。报告期内,基于公司与华润水泥、各管桩制造企业的长期、稳定合作基础,公司还开展了部分水泥经销业务。公司向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购入水泥产品,少量加价后销售给客户。通过开展水泥经销业务,可以巩固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也获取了少量利润,同时也加快了资金周转效率。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以合成阶段所生产的萘系减水剂及聚羧酸系减水剂母液为基础,根据客户需求确定定制化配方,通过在母液中添加其他材料和水复配成不同浓度、具有差异化性能的外加剂最终产品。目前公司最终产品涵盖萘系减水剂、聚羧酸系减水剂、聚羧酸保塌保塑剂、聚萘保塌保塑剂、早强剂、缓凝剂、引气剂等各类外加剂。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生产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预拌砂浆等建材领域,是制造优质混凝土必不可少的材料,其作用主要体现在:①可以减少拌和用水量,改善新拌混凝土和硬化混凝土的工作性能;②可以节约水泥用量、提高活性掺合料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提高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寿命等,有助于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③满足现代建筑工业对混凝土技术性能的要求,推动混凝土向着流态化和高性能方向发展。

基于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方案的经营模式,以及完备的售前售后服务体系,公司与广大商品混凝土生产商、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主要客户包括华润水泥下属的多家全资或控股混凝土公司、三和管桩等众多行业内知名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作为混凝土外加剂专业制造商,公司业务发展与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发展密切相关,且受到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和宏观调控政策综合影响。2017年度,中国宏观经济延续2016年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国内生产总值为827,12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GDP实际增速为6.9%,较上年同期增速提高0.2个百分点。2017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631,68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2%;国内房地产投资累计完成109,799亿元,同比增长7.0%。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1亿元,较上年同期的4.37亿元增长44.4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4.49万元,较上年同期的6,613.61万元增长21.94%。

(一)2017年主营业务稳步增长,水泥经销业务较上年大幅增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并始终秉承“一切以服务客户为导向”的经营理念,20多年来深耕目标市场,积累了一批优质客户,也得到了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今年受益于中国经济稳中向好的趋势影响,同时,公司销售团队积极进取,努力开拓外部市场,取得了较好的销售业绩增长。报告期内,实现混凝土外加剂营业收入5.3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同时,2017年公司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大了水泥经销的力度,报告期内,实现水泥经销收入0.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2%。

(二)积极在资本市场上进行并购尝试

公司上市后,积极利用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在同行业寻找志同道合者,寻求合作共赢。2017年4月24日,公司发布公告,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朱华雄所持有的武汉苏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黄冈苏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湖北苏博新材料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各5%股权,并在满足特定的条件下,以现金方式再次购买三家公司各6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三家公司各65%的股权,从而取得标的公司控股权。目前公司已完成三家公司各65%股权的收购。

未来,公司将继续在全国同行业范围内寻求合作,共同发展,实现共赢。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客户过去主要集中于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领域,通过与武汉苏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黄冈苏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湖北苏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并购合作,一方面,公司进入工程外加剂领域,从而进一步拓宽了公司的销售渠道。同时,公司主要市场区域也从华南、华东地区进一步扩展至华中市场。

此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红墙与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投资平台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基于各方共同发起的投资基金,公司可以充分借助专业机构的资源及专业能力,推动投资机构专业资源、公司产业资源及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实现公司战略性产业布局。

(三)实施员工激励计划,为企业中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2017年内,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公司推出了上市后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最终实际授予的限制股票共计5,039,500股。激励对象共计80人,包括公司董事、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骨干员工。通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全体员工诠释及兑现了共同创造、共同分享的理念,也是确保红墙股份实现中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

(四)河北红墙试产成功,为公司布局环渤海市场提供了重要的生产基地

2017年6月中旬,河北红墙合成生产线试产成功,目前正在进行正式生产验收工作,预计很快将予以批复并投入使用。7月26日,公司发布公告,与北京冶建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天津冶建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市场开拓、原材料采购、产品研发及技术开发等方面进行合作,此举将有利于公司在环渤海市场的业务拓展。

(五)参与设立广东省红墙慈善基金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为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帮扶弱势群体,促进中国建材行业发展,积极倡导和承担社会责任,2017年6月16日公司捐赠出资100万元,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董事吴尚立先生、董事何元杰女士共同发起成立广东省红墙慈善基金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执行此项准则,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使本公司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1,366,342.86元,减少“营业外收入”1,366,342.86元。

2.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30号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处置非流动资产的损益。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

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之前,本公司将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营业外收支。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之后,本公司将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收益,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表中的损益项目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122,108.57元,减少“营业外收入"16,898.41元、“营业外支出”139,006.98 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017年3月20日,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设立,并取得了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7年6月29日,深圳市红墙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2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2017年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与“第九节公司治理”部分。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0,986,494.7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44,916.00元,基本每股收益0.67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49,221,670.4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54,320,285.05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65,766,483.3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576,648.3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9,065,246.76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284,255,081.81元。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5,039,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5,007,900.00元,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以及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7)。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以及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也为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富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0,986,494.7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44,916.00元,基本每股收益0.67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49,221,670.4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54,320,285.05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65,766,483.3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576,648.3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9,065,246.76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284,255,081.81元。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5,039,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5,007,900.00元,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也为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7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09 号”文核准,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2.46元。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6,601,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2,598,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4000190405号”《验资报告》。

(二)、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余额相符。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该《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实行总裁、财务总监联签制度。募集资金项目的每一笔支出均需由使用部门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送公司财务中心审核后报财务总监和总裁批准后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并经董事会批准,2016年9月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 年 11 月28 日,公司及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752900137710210。

公司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签定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项账户的余额为232,529,235.34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表一: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表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6年8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811,095.49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专字【2016】G14000190416号的“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利率,增加存储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于2017年6 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3亿元,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财务中心具体实施,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议案经2017年7月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23,252.92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对资金使用进行了精心规划,于2016年9月5日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及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放。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将存放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定期存款90,140,000.00元转回到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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