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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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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39 证券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8-032号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74,294,97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影院投资建设以及运营管理的电影院线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影行业。报告期内,公司直营影院实现票房85.86亿元,同比增长13.14%,观影人次2.09亿人次,同比增长12.98%。其中,国内票房70.6亿元,观影人次1.87亿人次;境外票房15.24亿元,观影人次2,112.14万人次。国内票房市场占有率13.5%,澳洲票房市场占有率22%。截止2017年底,公司共拥有直营影院516家、4,571块银幕,其中国内影院463家,4,134块银幕,境外影院53家,437块银幕。公司票房、观影人次、市场份额已连续九年位居国内首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影院投资建设、院线电影发行、影院电影放映及相关衍生业务,主要业务收入来自于电影票房收入、卖品收入以及广告收入。公司采取资产连结、连锁经营的经营模式开展上述业务,影院所在物业全部采用租赁方式取得。

公司的主要产品或服务为:

1、院线电影发行及电影放映。公司通过各电影发行公司引进影片,根据市场情况向下属影院下达排映指导。公司对影院影片放映实行科学、规范、标准的管理,全面采用世界水准的放映工艺标准,为观众提供一流的观影体验。

2、销售卖品。卖品品相主要分为两大类,分别为电影衍生产品和餐饮类产品。电影衍生产品指与影片角色、剧情、道具相关的主题类纪念商品,餐饮类产品指观影时观众选择食用的商品,主要包括食品类和饮料类。

3、发布广告。公司所经营的广告业务主要包括贴片广告和阵地广告,贴片广告指在电影正片前搭载的商业广告,在电影放映前播出;阵地广告指在实体影院相关媒介上播放、陈列的产品广告,主要包括异形立牌、灯箱广告(含LED、LCD电子屏)、喷绘广告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全国电影实现总票房559.11亿元(剔除服务费为524亿元,以下内容如无特别注明,票房均为剔除服务费口径),城市院线观影人次达到16.2亿人次,全国新增银幕9,597块,银幕总数已达到50,776块。2017年全国票房增速回暖,中国电影市场进入了稳定增长的新周期。

1、2017年度中国电影市场回顾

(1)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实施,保障电影市场健康发展

2017年3月1日,《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实施,首次将电影产业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电影产业将作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标志性产业,成为拉动内需、促进就业、推动GDP增长的重要支柱产业。《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中国电影市场,促进国产电影生产力,激发市场活力,保障国内电影市场健康发展。

(2)全年电影票房突破500亿元,票房增速重回快车道

2017年全国电影票房524亿元,首次突破500亿元,同比增长15.1%,城市院线观影人次达到16.2亿人次,同比增长18.1%,票房增速重回快车道。2017年全国人均观影次数为1.17,较2016年增长17%,长期来看,较北美等电影成熟市场还有一定的差距。随着中国居民消费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城市化进程的深入以及对文化产品的需求,中国电影市场还将保持稳定增长。

(3)影片质量成为拉动票房重要因素,头部效应明显

2017年全国共生产电影970部,院线上映影片486部,90部影片票房过亿,其中国产电影51部。2017年10亿级影片数量由2016年的9部增加至13部,15亿级以上电影票房贡献度显著提升,过亿影片票房占贡献超九成。

随着电影市场的日趋成熟,观众消费越来越理性,好内容好口碑的电影开始切实拉动票房增长,以《战狼2》为代表的一些质量、口碑俱佳的影片在获得较高票房的同时,也带热了观影氛围,内容成为最重要的观影动力,盲目追求明星的非理性消费正在减退。中国电影市场正逐步由银幕拉动票房时代,向内容驱动票房时代转变。

(4)影片类型逐渐多样化,观众偏好日益多元

2017年,国内院线上映的影片题材越来越多样化,往常非热门类型的体育片、悬疑片、青春片以及文艺片等取得了较好的口碑和票房,独特题材和类型化明确的影片获得更大空间。观众的观影偏好日益多元化,票房高低不再拘泥于传统影片类型,为国产影片发展打开了新的思路和契机。

(5)银幕数量超过5万块,院线行业面临进一步整合

截止2017年底,全国可统计影城数达9340家,银幕数达50776块,同比增长23.3%。与此同时,全国电影票房增速低于全国银幕增速,显示院线行业竞争加剧,行业面临进一步整合。

数据来源:艺恩

2、2017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回顾

2017年公司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领导下,各项业务继续保持稳步发展。

(1)收入、利润稳步增长,主要指标行业领先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3亿元,同比增长18%,净利润15.2亿元,同比增长10.8%,在行业竞争剧烈的情况下,公司收入、利润保持稳定增长。

2017年,公司国内实现票房70.6亿元,观影人次1.85亿人次,国内市场占有率13.5%,票房、观影人次、市场占有率等核心指标连续9年位列全国第一,单银幕产出、上座率等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2017年,下属65家影院跻身我国影院票房200强,141家影院进入我国影院票房500强。

(2)加快影城终端布局,项目发展储备充足

截止2017年底,公司拥有直营影院516家、4571块银幕,其中国内影院463家、4134块银幕。2017年度,公司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继续加快布局影院终端建设,在加快万达广场开设影院的同时,积极发展非万达物业项目。2017年度非万达广场影院开业30家,签约项目94家,其中一、二线城市签约项目占比超50%。

(3)会员数量过亿,实现全场景多维创新

2017年度,公司围绕过亿会员,实施全场景创新新体验,全新上线万达电影APP6.0,推出智能取票机影立方,为观众提供更便捷的购票体验;与COSTA开展战略合作,全面布局咖啡业务,搭建影院休闲消费新场景;创新 “融合营销”新理念,开启万达传媒营销新纪元,广告业务增长迅速;创新衍生品业务,实现时光网、“衍生π”线上与线下融合新格局,衍生品收入快速增长;打造万达电影专属的“爆米花节”,创造卖品销售新奇迹。

(4)推出高端放映品牌,影院设计融入多元化元素

公司从消费者角度出发,不断升级用户消费体验,为广大观众打造多样性、娱乐性、服务性的电影生活服务平台。公司推出高端影院品牌--寰映,为广大消费者带来更清晰的画面、更有层次感的声音、更舒适的座椅以及更优质的服务,开创公司多品牌时代。在影院设计方面,公司推出多元化的主题元素,满足不同观影群体需求,实现差异化影厅建设。在放映技术方面,截止2017年底,公司旗下已开业杜比影院25家、IMAX银幕257块,同时,公司继续推进万达4D影厅建设,大力发展自有高端品牌“万达9号厅”、X-land,保持公司放映技术、品质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为观众提供高品质的观影服务。

(5)成立影院技术公司,不断开拓业务领域

公司基于丰富的技术储备和人才优势,于2017年设立了万达影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断开拓业务领域。影院技术公司主要开展影院相关的放映、IT技术运维等业务,为各院线、影城等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截止目前,影院技术公司已接入国内近500家影城,4000多块银幕,为上万台设备提供各种技术支持服务。公司成立影院技术公司,一方面可以增加公司业务收入,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设备采购及运维费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共计334家,除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34家之外,本年新设子公司28家,处置子公司2家。详细内容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合并范围的变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8-025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霖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2018年4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1,515,521,606.82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15,675,163.63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08,892,201.4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995,593,886.84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139,179,120.27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1,174,294,9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4,858,994.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股本将增加至1,761,442,461股。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相符。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17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对此出具了专项报告,以上意见及报告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非关联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公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权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投资计划预案的议案》

同意2018年度投资计划预案:

1、2018年度公司计划新发展影城100家,投资总额约25亿元。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投资计划存续期间内具体执行,并给予如下具体授权:

(1)在不超出上述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类项目的投资。

(2)授权董事会视公司资金情况及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上述投资计划30%的范围内增加总投资。

(3)授权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批准的同时转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独立董事事前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星期一)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文华酒店7层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的《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8-026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谌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17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1,515,521,606.82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15,675,163.63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08,892,201.4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995,593,886.84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139,179,120.27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1,174,294,9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4,858,994.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股本将增加至1,761,442,461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资金发展需求等因素,与公司实际业绩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7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2017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公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请参见2018年4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17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2018年4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可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8-027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7年度,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业绩稳定增长。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资金发展需求等因素,与公司实际业绩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预期,并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回报,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对投资者进行合理适度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长远发展。利润分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8-028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和商业规范,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行使如下的审批权限: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5、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上述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8-029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度,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万达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观影、整合营销、联合营销及其他等。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霖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如适用)在审议此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公司2017年与万达集团及下属企业预计发生的提供观影服务、整合营销、联合营销及其他等关联交易合计为50,000万元。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为23,332.93万元,未超出公司预计金额。

(二)2018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1)公司下属影城与关联方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根据公司与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集团”)下属的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业地产”)于2012年7月1日签署的《房屋租赁与物业服务框架协议》,2017年度,公司下属影城租赁关联方物业的租金标准为净票房收入的11%,租赁期限为自影城开业之日起20年;公司下属关联方影城物业管理费为15-19元/平米/月,其中包含空调服务费10元/平米/月。

(2)公司总部与关联方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公司总部承租关联方拥有的北京万达广场B座写字楼11层作为办公场所,根据《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00元,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28元,租赁期限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业务相关关联交易

(1)与万达集团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

基于关联方业务需要,公司2018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观影、整合营销、联合营销及其他,合计不超过6亿元。

(2)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的关联交易

2018年2月,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文投控股及臻希投资(阿里集团)分别拟将持有公司5.11%、7.66%的股份。公司与文投控股将在院线加盟、电影映前广告、影片投资、影院设备管理运维、线下实景娱乐、产业股权投资等业务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公司与阿里集团将在将在电影发行、影片投资、在线票务平台、广告、衍生品推广销售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

公司参考上述相关业务历史数据及同行业市场标准,预计2018年度与上述持股5%以上股东发生的交易金额为不超过40亿元(含在线票务、广告、衍生品销售等)。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健林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3、经营范围:商业地产投资及经营、酒店建设投资及经营、连锁百货投资及经营、电影等文化产业投资及经营;投资与资产管理、项目管理(以上均不含专项审批);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代理记账、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安装与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539号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林先生控制的企业

6、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131,959.24万元、净资产44,232.80万元、营业收入600.67万元、净利润-302,215.26万元(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

(二)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周茂非

2、注册资本:185485.35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影视文化信息咨询服务,游戏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会展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文化活动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活动的组织、策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文化用品、体育器材、电子产品批发、零售,自有房屋及机器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松路22号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拟将持有公司5.11%的股份

6、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049,940.23万元、净资产722,060.01万元、营业收入227,727.93万元、净利润44,086.28万元(数据来源:文投控股2017年年度报告)

(三)杭州臻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郑俊芳

2、注册资本:500万元

3、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05室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拟将持有公司7.66%的股份

6、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0万元、净资产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臻希投资于2017年11月成立,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1、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化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及结算情况

(1)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公司与万达商业地产签署的《房屋租赁与物业服务框架协议》,约定了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费的标准,公司下属影城按照本框架协议的规定,在设立时单独与关联方分别签订《租赁合同》及《物业服务协议》,影城租金及物业服务费为按月结算。

(2)与万达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

公司与万达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的交易为观影、场租、整合营销等相关交易,依据关联方的业务需求而发生,交易的发生时间和发生金额具有不确定性;观影交易为实时结算,整合营销及联合营销等按照合同约定结算。

(3)与其他5%以上股东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将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另行签订合作协议,定价原则均将参考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万达商业地产作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在全国的快速扩张,为公司的跨区域拓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公司下属部分影院向万达商业地产租赁房屋并接受物业服务的是生产经营所需的;同时公司作为商业广场的明星体验式业态,也为商业广场贡献了稳定的文化消费型客流,为商业广场提供物质消费以外的精神文化娱乐消费产品。双方通过公平、互惠合作实现共赢、取得发展。

2、公司与万达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观影、整合营销、联合营销及其他业务等,为根据公司及关联方业务需求发生,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提高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生的交易,为公司与之在影片投资、电影发行、在线票务、广告、院线加盟、影院设备运维等多方面开展的战略合作,相关交易有利于加强公司在电影产业方面的业务布局,可以借助双方资源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审阅关联交易事项以及相关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后,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均参考市场价格,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带来重大风险,同意2018年关联交易的预计。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能够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万达电影2018年度即将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规范。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实施该等关联交易无异议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8-030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状况,使用不超过15亿元进行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此次投资品种为银行一年以内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5、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投资实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2017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17年度,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累计为34.5亿元,期间取得收益1,400.8万元,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尽管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8-031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11日(星期一)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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