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0版)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3,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9证券简称:康惠制药公告编号:2018-016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滚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类型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
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四)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信息披露
公司每次在进行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上述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投资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如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存在信用、管理、政策、不可抗力等风险,公司制订了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对公司的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内控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力争把风险降到最低。同时,公司将依法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产品品种,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18-017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4日,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2018年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的授信额度及分项额度使用,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以上授信期限为一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具体合同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前述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业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一年。
本事项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18-018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陕西方元医药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元医药”)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方元医药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方元医药其他两方股东张建民、祝蕴华,按其股权比例为方元医药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事项提供相应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方元医药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方元医药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方元医药其他两方股东张建民、祝蕴华,按其股权比例为方元医药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事项提供相应的担保,并出具了担保承诺函。
本次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方元医药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故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陕西方元医药生物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号旺座国际城B座601室
3.法定代表人:张建民
4.注册资本:1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物制品、疫苗的销售;二类、三类医疗器
械的销售;体外诊断试剂的销售(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消毒产品、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人工装卸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调研;会议、展览及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许可项目)
6.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方元医药的资产总额为22,848,745.49元,负债总额为19,784,029.62元,资产净额为3,064,715.87元,营业收入为48,865,072.45元,净利润为3,055,197.54元(以上数据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审计)。
截止2018年3月31日,方元医药的资产总额为23,524,107.01元,负债总额为19,415,670.78元,资产净额为4,108,436.23元,营业收入为12,340,884.55万元,净利润为1,033,826.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方元医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张建民持有其32%的股权,祝蕴华持有其8%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与有关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目前尚未确定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每笔授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具体合同约定。授权控股子公司董事长签署授信合同文本及授信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担保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前述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的经营决策及财务状况具有控制力,公司为此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影响。该项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8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9证券简称:康惠制药公告编号:2018-019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地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营业外收入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影响增加2,897.61元,本年按新规定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2,897.61元,去年同期营业外收入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减少0元,按规定列报于上年“资产处置收益”为0元。
一、概述
2017年4月,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现在执行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地变更。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实施日期: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发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3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的列报。
4、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而非自主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2017年1月1日之后处置固定资产发生的损益,按该规定列报于利润表中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不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中列报,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营业外收入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影响增加2,897.61元,本年按新规定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2,897.61元,去年同期营业外收入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减少0元,按规定列报于上年“资产处置收益”为0元。
6、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而非自主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菅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18-020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陕西方元医药生物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陕西方元医药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元医药”)
●增资金额: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对方元医药进行增资,增资金额540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此次对方元医药的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但方元医药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宏观政策、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同时,也会因市场、技术、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等因素导致公司投资损失的风险。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增资概述
1、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方元医药是公司于2017年9月收购的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2017年9月8日、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7-024、2017-025号公告)。
为了促进方元医药的进一步发展,提升方元医药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其高效稳定发展,经方元医药各方股东协商一致,拟以现金方式按照目前的出资比例向方元医药进行增资9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60%,认缴增资540万元;张建民持股比例32%,认缴增资288万元;祝蕴华持股比例8%,认缴增资72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方元医药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方元医药的增资,已经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日签署增资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方元医药的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增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张建民,身份证号:610103****02021614,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西安市碑林区索罗巷11号5号楼4门5层2号,方元医药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一直担任方元医药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持有方元医药32%的股权。
2、祝蕴华,身份证号:610103****06031626,性别:女,国籍:中国,住所:西安市碑林区含光路北段二十九号4楼10号,最近三年一直担任方元医药副总经理,目前持有方元医药8%的股权。
张建民、祝蕴华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方元医药生物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9078825X8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号旺座国际城B座601室
法定代表人:张建民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9月8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物制品、疫苗的销售;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体外诊断试剂的销售(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消毒产品,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人工装卸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调研;会议、展览及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许可项目)
2、经营情况
方元医药成立于2006年,是经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医药商业公司,主要经营进口和国产的血液制品和各类生物制品,如人血白蛋白、预防性诊断试剂等。经过多年经营,方元医药与陕西省人民医院、西京医院、交大一附院等20多家大型医院有稳定合作,同时公司和西安市区的二级医院、社区乡镇医院及高校医院等近百家医疗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017年实现销售收入48,865,072.45元,实现净利润3,055,197.54元。
3、股东情况
方元医药各股东本次拟以现金方式共同增资900万元,各方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增资,本公司拟增资540万元,张建民拟增资288万元,祝蕴华拟增资72万元,增资额计划于2018年6月5日前实缴到位,本次增资后,方元医药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本次增资前后,方元医药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4、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上表中2017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审计。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陕西方元医药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乙方: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张建民
丁方:祝蕴华
1、增资方案: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元,以下皆同)。乙方、丙方及丁方系甲方的全体股东,分别持有公司60%、32%及8%的股权。乙方、丙方、丁方拟以现金增资方式按照目前的出资比例对公司进行投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
2、增资金额:乙方、丙方、丁方按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合计向甲方增资9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900万元。其中:乙方认缴540万元,丙方认缴288万元,丁方认缴72万元。
3、付款方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各方向公司指定账户一次性缴付全部增资款。
4、工商登记:在各方缴清全部增资款45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向工商局提交有关公司进行增资以及反映本次增资缴付情况的变更登记申请,并取得工商局核发的反映本次增资的《营业执照》。
5、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改正,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违约行为在本协议所述之增资完成之前发生或被发现,且违约方在限期内未予改正,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生效条件:本协议由各方签字盖章或盖章后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方元医药的经营业务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能够降低其资产负债率,提升经营业绩,提升企业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其高效稳定发展。
本次增资后,方元医药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未新增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且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
六、风险分析
此次对方元医药的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但方元医药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宏观政策、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同时,也会因市场、技术、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等因素导致公司投资损失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18-021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分行业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用途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妇科类、呼吸感冒类、皮肤科类、骨科类等。
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9证券简称:康惠制药公告编号:2018-022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6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咸阳市秦都区彩虹二路高科大厦公司10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6日
至2018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与2018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ppt://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1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5、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 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5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彩虹二路高科大厦A座10楼证券事务部
电话:029-33347561
传真:029-33347561
邮箱:irsxkh@163.com
联系人:董娟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