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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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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耿养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抒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耿养谋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26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19日,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董事送达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

2018年4月2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 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27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19日,公司以专人递送的方式或电子邮件向公司全体监事送达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

2018年4月2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 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议案》

本次对公司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加强风险管理,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银行信用良好,具有随时归还、到期按时归还募集资金的能力。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对资金的使用需求及募投项目进度。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28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估计变更主要内容

2018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将公司全资、控股企业发电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由原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变更为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工作量法按照实际发电量进行计算;与发电无直接关系的资产仍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1、变更原因

京能电力所属火力发电企业为重资产行业,具有运营周期长的特点,由于受发电侧改革因素影响,公司发电机组运行方式较之前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低于机组发电设计水平。

机组满负荷状态下机器设备的效能最大、磨损最小,但低负荷或调峰状态下导致机组设备磨损折耗加大,目前发电资产采用的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已不能公允反映设备磨损折耗状况。

相关发电资产价值在预定资产使用年限内分月平均分摊计入生产成本,折旧金额较大且比较固定;这种以时间为基础来确定发电资产价值转移的折旧方法,忽略了发电资产在不同会计期间由于发电负荷变化较大的损耗差异;更重要的是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收入与成本配比的基本原则;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其偏差对京能电力现阶段的经营业绩形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根据目前火电生产形势和机组实际出力情况,结合火电企业存在投资大,固定成本占总成本比重高的特性,采用工作量法计提发电用固定资产符合资产实际使用情况,更符合收入、成本配比原则,更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变更前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3、变更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折旧方法变更为发电企业中与发电直接相关的资产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与发电无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依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工作量法是按照实际工作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使发电资产的折旧额与其当期实际发电量相关联。对火电发电类固定资产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基本原理是根据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以及预计生产能力计算每度电折旧额,全年实际发电量乘以每度折旧额为年计提折旧总额。非发电类资产仍采用年限平均法。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准确的计提公司在不同阶段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更客观的反应公司在不同阶段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3、公司预计本年度采用新的折旧方法将影响公司2018年度折旧额减少约4.24亿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必要性、合理性原则,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加强风险管理,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29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决定继续使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2561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17,703,349股,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98.82元,扣除财务顾问及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43,093,057.47元。

2017年3月30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0149号《验资报告》,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经京能电力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及相关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4月11日公司支付购买京能集团持有的北京京能煤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需要现金支付的对价900,000,000.00元。

2、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使用1,452,671,25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2018年4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主办人。

截止2018年4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061,327,273.4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主办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4月2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5)

五、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山西京同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同热电”)项目工程进度及支付安排,预计有20.61亿元资金暂时处于闲置状态。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除产能扩张和技术升级等方面的较大投入外,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资金同样存在较大需求。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综合考虑该项目后续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拟继续使用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保证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的需求状况实时安排借出资金的提前归还。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将所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六、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此次使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七、 专项意见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信用良好,具有随时归还、到期按时归还募集资金的能力。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对资金的使用需求及募投项目进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银行信用良好,具有随时归还、到期按时归还募集资金的能力。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对资金的使用需求及募投项目进度。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京能电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 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京能电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京能电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30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一季度经营性信息有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要求,现将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2018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下属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2018年一季度完成发电量108.85亿千瓦时,同比增幅为10.57%。

公司下属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2018年一季度完成上网电量99.72亿千瓦时,同比增幅为9.37%

公司下属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2018年一季度实现平均售电均价0.2922元/千瓦时,同比增幅为4.99%。

二、主要说明

(一)、发电量增长的主要原因:

2018年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快速增加,同比增长9.8%,公司大力开展电量营销工作,全力争取市场交易电量,控股企业发电量中市场化电量同比增长31.66%。此外,涿州京源热电1#机组于2017年底投产,其2018年一季度完成发电量4.65亿千瓦时。

(二)、电价上升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电改政策(发改价格[2017] 1152号),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已于2017年末上调燃煤电厂标杆电价,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司控股企业发电上网电价相应上调。

(2)报告期内,因电力市场交易电量比例扩大,公司密切跟踪市场政策动态,及时结合燃料价格变化制定营销策略,确保提质增效、增加公司利润。一季度交易电量售电均价为0.2577元/千瓦时,同比提高16.5%。

(三)、其他事项:

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公司2018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85,487.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09%。

注:上述经营指标和财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仅供各位投资者参考,相关数据请以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0578 公司简称:京能电力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