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68 公司简称:莎普爱思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5,759,326.52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575,932.65元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净利润140,183,393.87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拟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48,148,07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9,629,615.20元(占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净利润的35.40%,含税),占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91%,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拟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48,148,07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3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是一家以生产、研发和销售化学制剂药和中成药为主要业务的医药制造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

1、化学制剂药:主要涵盖眼科用药(抗白内障类)、抗微生物药(头孢菌素类)、抗微生物药(喹诺酮类)和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等细分治疗领域,主要产品包括莎普爱思滴眼液、大输液和头孢克肟产品等,其中莎普爱思滴眼液在抗白内障药物市场中处于行业前列。

2、中成药:主要涵盖补肾安神类产品(扶正剂中温阳剂和安神剂中补肾安神剂)等,主要产品为四子填精胶囊、复方高山红景天口服液等。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由采购部统一负责原材料和辅料的采购。质量管理部与采购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进行质量体系评估,建立供应商档案,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部根据销售计划和生产计划制订物料采购计划后,采购人员按照采购计划的数量、规格等要求,在合格供应商名录范围内进行物料的选购。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常年保持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通过保持几家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保证了公司原材料的供应和价格的稳定。

2、生产模式

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按GMP规范组织生产;生产管理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管理,监督安全生产,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质量管理部负责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及生产质量评价。

3、销售模式

公司的产品通过经销商的销售渠道实现对零售终端和医院终端的覆盖,公司部分产品由公司直供医院终端;非招标产品依据市场实际情况自主定价,招标产品以政府确定的招标价格为主。

(三)行业情况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2017年,也是医药行业继续深化改革的一年,医药行业各项政策频出,尤其是随着新医改政策的不断推进和实施,医药行业发展迎来新的机遇与挑战;同时,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医保体系不断健全、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对医药行业市场需求持续稳步增长,医药行业继续稳步发展。

(四)行业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的消费支出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强的相关性。我国经济水平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医疗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政府医疗卫生投入稳步提高,这些因素均促使医药行业保持较快的增长,没有明显的行业周期性。

(五)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核心产品莎普爱思滴眼液属于眼科用药(抗白内障类)领域。公司利用营销网络优势,为莎普爱思滴眼液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和知名度,在国内白内障药物市场中处于行业前列。根据米内网《2016年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竞争格局化学药TOP10品牌》数据显示,在化学药国内城市零售药店终端本公司莎普爱思滴眼液的销售规模处于第九位,所占市场份额为0.80%;同时根据北京东方比特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白内障滴眼液市场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公司莎普爱思滴眼液在我国白内障用药市场份额为31.59%。2017年上半年,公司收到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的莎普爱思滴眼液“浙江名牌产品”证书。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第二季度净利润比第一季度净利润减少的原因:(1)为了增加产品销量,公司在第二季度增加市场推广费用支出562.27万元;(2)职工薪酬支出增加73.63万元;(3)第一季度有政府补贴424.19万元,而第二季度没有政府补贴;(4)第二季度营业收入较第一季度下降,净利润总体下降。

2、第二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第二季度产品销量下降,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3、第四季度净利润变化的主要原因:强身药业未能完成2017年承诺净利润,经对强身药业相关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收购强身药业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损失5,062.65万元,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冲减公司的净利润。

4、第四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净利润的差异原因:(1)2017年5月在收到东丰药业补偿2016年强身药业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之间差异874.61万元款项后列入资本公积,12月份将该款项调整到营业外收入;(2)理财产品的收益500.05万元。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7年,是公司自2014年上市后的第三年,也是公司面临较大挑战的一年。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三会”运作为出发点,以投资者关系管理为突破点,以重要事项管理为保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能力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大健康、中老年、OTC”的发展方向和市场定位,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团结一致、开拓进取,积极开展本年度工作,但受复杂多变、激烈的市场竞争影响和2017年12月相关自媒体质疑苄达赖氨酸滴眼液有关事宜等突发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有一定的回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9亿元,同比减少4.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亿元,同比减少46.92%;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0亿元,同比减少35.68%。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品牌宣传,坚持公益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渠道全程管理”的营销网络优势,根据公司核心产品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多剂量、单剂量)的产品特色,积极开展市场推广和品牌推广工作;继续开展并策划全国性的宣传推广活动,提高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认知度、美誉度和忠诚度。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销售与公益活动同行,通过开展各类活动为中老年人丰富日常生活的同时也帮助他们了解白内障尤其是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相关知识,并关注眼部健康问题。报告期内,莎普爱思公益活动全新升级,陆续举办多场主题公益活动,如“点睛中国——关注白内障中国行”大型公益活动、“绝对有戏”、“金色大舞台”、“妈妈,我爱你”、“老爸,你最帅”、“孝心大行动”、“点滴关爱·莎普爱思帮您焕新屋”、“明亮眼睛,幸福晚年”爱眼月活动等,专注传播白内障尤其是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防治知识和保护眼睛的重要性,呼吁社会群体关爱中老年人眼健康。

2017年12月,公司主要产品莎普爱思滴眼液受自媒体质疑,国家食药监总局、浙江省食药监局发出通知,要求公司落实广告自查等相关工作,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立即对公司经审批并在有效期内的74个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广告批准文号,广告内容、广告风险提示语等与目前在国内各媒介上发布的广告进行对照自查工作。经自查,公司广告内容符合药品广告审查发布的相关规定,公司发布的广告内容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相应广告内容一致,未因广告发布受到行政处罚或被采取监管措施。经自查,公司已批准并在有效期内的药品广告内容与国药监总局(食药监药化管函〔2017〕181号)和浙江省食药监局(浙食药监函〔2017〕209号)的文件中对广告内容的最新要求不符。因此,公司自2017年12月12日起主动暂停发布已审批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广告,公司新发布的广告将继续严格按照药品广告审查的有关规定和国家食药监总局、浙江省食药监局的新要求执行,对公司广告进行重新制作并履行广告发布的相关审批备案程序。

自媒体等对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提出的质疑,使公司品牌的美誉度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对于部分人士对本公司产品及营销模式等方面的误解,公司通过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和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回复了投资者和消费者关心的公司广告、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研发费用以及广告费用等事项,澄清了事实,但公司的品牌还是受到一定的影响,今后公司将加强对眼科疾病治疗的研发投入,提高新药研发能力,加大对公益事业的投入,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

(二)子公司协同发展,完善公司业务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发挥现有优势,促进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业务协同发展;莎普爱思强身药业在去年试点销售的基础上,2017年进一步拓展主打产品四子填精胶囊和复方高山红景天口服液的销售区域,初步实现线上线下的同时营销和推广,进一步增加强身药业产品的销售量;同时进一步丰富莎普爱思强身药业上市的产品品种,积极推出其他新品并逐步投放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中成药主营业务收入3,632.02万元,同比增加105.43%。

莎普爱思销售公司取得共28间商业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主要用于莎普爱思大药房经营场所。莎普爱思大药房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完成对6家单体药店的资产收购同时新开办3家药店,成立下辖10家药店的浙江莎普爱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同时,梳理连锁药店管理模式和运营模式,搭建连锁药店管理班子,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顺利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GSP证书。2017年“双十一”,莎普爱思爱思大药房10家药店同时开始试营业,莎普爱思大药房连锁模式初步形成。

(三)进一步拓展电商业务,创建新平台

莎普爱思电商业务从2016年开始发展,在2017年有较大的提升。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B2B供货销售。2017年B2B供货方面,在2016年10ml单品的基础上,增加了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单剂量装和四子填精胶囊、复方高山红景天口服液等强身系列产品。2017年B2B合作商家共计24家,其中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京东大药房(青岛)连锁有限公司、南京上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占据销售量为前三位。二是B2C平台的创建与销售。通过合作的方式,开设品牌旗舰店,如360好药平台莎普爱思官方旗舰店开设运营,莎普爱思天猫旗舰店开设运营等,在获取流量优势转化为销售的同时也成为展示企业品牌形象和实力的平台。

(四)持续研发投入,在研项目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研发投入,有序推进研发项目进程,获得奥美拉唑碳酸氢钠干混悬剂《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以及莎普健牌灵芝孢子油软胶囊和莎普健牌维生素C钙片2个保健食品的《国产保健食品技术转让产品注册批准证书》等;加大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推进力度,初步完成原研药处方及质量剖析研究、原料药研究、滴眼液处方筛选、配制工艺优化考察及包材对比研究等相关研究工作;启动头孢克肟分散片、头孢克肟颗粒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完成母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运营各项工作和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充实公司的技术研发队伍,提高技术创新、技术开发能力。

报告期内,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初步完成原研药处方及质量剖析研究、原料药研究、滴眼液处方筛选、配制工艺优化考察及包材对比研究等相关研究工作,其实验室样品的各项质量指标与原研药(意大利 Angelini 公司生产的商品名为Bendalina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基本一致,未发现异常状况。

(五)抓好GMP、GSP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做好GMP、GSP的自查、完善及提升等工作。加强原辅料采购管理,特别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采购管理,严格进行供应商审计,做好来料验收和检验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顺利通过各级药监部门的现场检查和产品抽查、飞行检查等,全年共接受上级药监部门GMP认证检查、飞行检查、日常检查共12次,检查结果均无严重缺陷等;共接受省、市级药监部门抽查19批制剂,全部合格,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为100%,无不合格产品被质量公告;共接受相关药监部门GSP飞行检查、日常检查各1次,检查结果均无严重缺陷等;公司全年经营产品质量稳定,无药品质量事故发生,无不合格产品被公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单剂量滴眼液生产线的药品GMP证书。

(六)加强生产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围绕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公司严把产品质量关,狠抓安全生产,强化各项培训,完善车间生产管理,进一步提升各产品的生产效率,提高产品收得率。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签订安全责任书,完善公司内控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相关持证上岗,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持证上岗的管理,做好相关岗位外派培训,积极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等。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监管,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单剂量滴眼液车间接受并通过GMP现场检查,完成大输液项目变更相关工作,调整新建年产2000万支滴眼液生产线项目的实施内容及延长工期,做好有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等。同时,做好非公开募投项目新建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新建酒剂生产车间项目相关内容调整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七)完善分红规划,坚持投资者回报

报告期内,公司新制定了《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的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基本因素,为切实回报股东,公司2017年至2019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公司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各年度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为积极回报股东,公司积极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派现金4.7元(含税),2016年度的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1%。公司从2014年至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均超过30%。

(八)加强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打造“莎药”文化,以“百年莎药”为发展目标,秉持“坚韧、坚强、坚持”的企业发展精神,坚持“大健康、中老年、OTC”的发展方向,以市场开拓和产品研发为重点,以“明亮眼睛,幸福晚年”为己任,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报告期内,坚持以“关爱”之心服务员工,服务企业,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增强企业凝聚力;以“健康党建点亮光明之路”主题,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如创建“莎药健康频道”: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安全知识讲座、体检等;“健康毅行路”:组织员工徒步等一系列活动,培养员工坚韧不拔的品格;“健康大舞台”:组织员工及员工家属开展文体活动等。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加强团队建设,分别于6月和10月组织开展了两场打造销售铁军训练营的团队建设活动;建立了人才储备池,为市场后续管理干部的补充和提升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9亿元,同比减少4.07%;实现营业利润1.78亿元, 同比减少23.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亿元,同比减少46.92%。

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2017年12月自媒体事件影响,莎普爱思滴眼液销售受到一定影响;二是市场竞争加剧,致使莎普爱思滴眼液销售量同比有所减少。

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本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额,出现了商誉减值迹象,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强身药业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对公司收购强身药业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损失5,062.65万元;二是2016年老厂区的搬迁工程全部完成,将累计收到老厂区搬迁补偿款8,357.89万元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无该项收入。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的有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调整,并按新政府补助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的有关要求,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公司在编制2017年半年度报告时,对2017年1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进行调整,将营业外收入中符合要求的4,241,905.18元调入其他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6月30日总资产、净资产以及2017年1-6月净利润未产生影响。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亦不会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净资产以及2017年1-12月净利润产生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东丰)医药咨询有限公司和莎普爱思强身(长春)医药咨询有限公司5家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公司名称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德康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8-01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下午13: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董事胡正国先生、汪为民先生以及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徐萍平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董事会已于2018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陈德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冯晓女士和高级管理人员吴建国先生、张群言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徐洪胜因出差、缪跃英女士因病未能列席本次会议,均知悉本次会议相关情况。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对外报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对外报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和《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5,759,326.52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5,575,932.65 元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净利润140,183,393.87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拟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48,148,07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9,629,615.20元(占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净利润的35.40%,含税),占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91%,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拟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48,148,07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3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第三条、第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以及第八十三条进行修订,其余未修正部分继续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行政部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8-013)。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外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认为莎普爱思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2017年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共计171.32万元,具体金额已在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关于董事薪酬情况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财务审计费用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等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目标,为加快资金周转速度,节约财务费用,同意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57,000万元;同时授权董事长陈德康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授信额度内决定使用授信的对象以及使用授信的额度,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5)。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0.17%)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自2018年4月24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6)。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强身药业100%股权所涉业绩承诺2017年度实现情况及资产转让方拟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鉴于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2017 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根据《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刘宪彬已确认将以现金方式补偿业绩差额部分1,971.5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强身药业100%股权所涉业绩承诺2017年度实现情况及资产转让方拟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对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52,561,196.27元(占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5.9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当期损益52,561,196.27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8)。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在即,经公司股东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德康先生、王友昆先生、陈伟平先生、胡正国先生、汪为民先生、王春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在即,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萍平女士、董作军先生、崔晓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5月16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在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20)。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8-01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于2018年4月24日上午8: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8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5,759,326.52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5,575,932.65 元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净利润140,183,393.87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拟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48,148,07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9,629,615.20元(占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净利润的35.40%,含税),占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91%,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拟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48,148,07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3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并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无异议。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认为莎普爱思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事会对此表示同意、无异议。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2017年支付监事的税前薪酬共计30.58万元,具体金额已在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财务审计费用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2018年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等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0.17%)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自2018年4月24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强身药业100%股权所涉业绩承诺2017年度实现情况及资产转让方拟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鉴于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2017 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根据《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刘宪彬已确认将以现金方式补偿业绩差额部分1,971.58万元。监事会对此表示同意、无异议。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17年度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在即,同意提名徐洪胜先生、缪跃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8-01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及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原第一章第三条:

公司于2014年6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35万股, 于201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5年5月20日,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35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5股。

公司于2016年11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580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6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人民币普通股13,873,626股的登记托管手续。

2017年5月17日,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77,248,62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4股。

现修订为:

公司于2014年6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35万股, 于201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5年5月20日,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35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5股。

公司于2016年11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580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6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人民币普通股13,873,626股的登记托管手续。

2017年5月17日,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77,248,62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4股。

2018年5月16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48,148,07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3股。

2、原第一章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8,148,076元。

现修订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2,592,499元。(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数据为准)

3、原第三章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8,148,076股, 均为普通股, 并以人民币表明面值。

现修订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322,592,499股, 均为普通股, 并以人民币表明面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数据为准)

4、原第三章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间内, 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的;

(四)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现修订为: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间内, 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的;

(四)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原第四章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书面提名,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现任监事会书面提名,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提名,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现修订为: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书面提名,或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提案程序提名,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现任监事会书面提名,或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提案程序提名,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提名,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其余未修正部分继续有效。

同时,授权公司行政部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修订后的全文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18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8-013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下转59版)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德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群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群言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关于委托理财相关情况

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投资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公司决定增加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即由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额度增加至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额度,用于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公司决定增加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即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额度增加至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额度,用于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范围的议案》:公司决定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范围,增加后的投资范围为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以及资金来源不变。

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披露了《委托理财公告》,公司购买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5,000万元的理财产品。截至2018年1月13日,公司委托理财的金额(本金)为1.8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披露了《委托理财公告》,公司赎回到期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财慧通8号收益凭证”人民币理财产品,本金为1.3亿元,实际税前收益为1,524,561.65 元;同时又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2亿元的理财产品。截至2018年1月16日,公司委托理财的金额(本金)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披露了《委托理财公告》,公司购买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亿元理财产品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2,000万元理财产品。截至2018年1月19日,公司委托理财的金额(本金)为4亿元人民币。

上述委托理财的相关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02、003、005)。

3.2.2关于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一致性评价的相关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启动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一致性评价工作,委托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百诚”)进行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一致性评价研究。截至2017年底,杭州百诚初步完成原研药处方及质量剖析研究、原料药研究、滴眼液处方筛选、配制工艺优化考察及包材对比研究等相关研究工作,其实验室样品的各项质量指标与原研药基本一致,未发现异常状况。

截至2018年3月底,公司基本完成上述相关研究工作,其实验室样品的各项质量指标与原研药基本一致,未发现异常状况。

公司委托中国医师协会循证医学专业委员会、中国医师协会循证医学专业委员会循证眼科学组,邀请了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地的多位眼科权威专家和统计学权威专家于2018年3月24日在上海召开了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莎普爱思)药品上市后评价工作座谈会。

目前,公司正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浙江省食药监局的相关要求,实施和推进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一致性评价工作。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德康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68 公司简称:莎普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