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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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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96 公司简称:寿仙谷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完成登记工作,总股本在2017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前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拟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一家专业从事灵芝、铁皮石斛等名贵中药材的品种选育、栽培、加工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公司已形成“以中药饮片为主、保健食品为辅”,“中药饮片以灵芝孢子粉(破壁)为主,其他中药饮片为辅”的产品格局。

公司已在白姆乡和俞源乡建立了1,400多亩的中药材种植基地,种植和加工的铁皮石斛、灵芝、灵芝孢子粉通过了中国、欧盟和美国NOP有机产品认证,公司白姆乡基地种植的铁皮石斛已通过国家药监局中药材GAP认证。公司通过选育优良品种,建立无污染种植基地,采用仿野生有机栽培模式,利用先进中药炮制技术及产品身份可追溯体系,形成了有效覆盖生产全过程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

(1)饮片类

公司生产灵芝孢子粉(破壁)等中药饮片,需在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的要求炮制而成。

(2)保健食品类

公司生产寿仙谷牌破壁灵芝孢子粉颗粒、寿仙谷牌破壁灵芝孢子粉、寿仙谷牌铁皮枫斗颗粒、寿仙谷牌铁皮枫斗灵芝浸膏等保健食品,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保健食品配方的组成及用量必须具有科学依据,具有明确的功效成分,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标明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

(3)公司不同产品类型的同类原材料产成品的差异情况

公司生产的具有同类原材料的主要中药饮片及保健食品差异情况如下: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灵芝孢子粉(破壁)、破壁灵芝孢子粉颗粒、破壁灵芝孢子粉、铁皮枫斗颗粒和铁皮枫斗灵芝浸膏,其主要经营模式如下图:

(1)原材料供应模式

公司的生产原料主要为灵芝孢子粉(原料)、鲜铁皮石斛、铁皮石斛干品等中药材,主要来源于基地自产和对外采购,另外,公司也对外采购由公司提供菌种的灵芝菌棒,用以自行栽培灵芝并产出灵芝孢子粉。

①基地自产模式

基地自产模式是指由公司租赁土地,雇佣员工严格按照企业种植标准和要求进行灵芝和铁皮石斛的培育、栽种管理,形成公司自有的种植基地。当灵芝和铁皮石斛达到可采摘状态后,公司根据生产计划采摘后作为原材料使用。

在该模式下,公司能从源头有效控制原料的品质和安全,保障原料供应稳定,但前期投入较大,回收期较长。目前,公司已在武义白姆乡、俞源乡建立了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主要用于种植灵芝、铁皮石斛、西红花、杭白菊、三叶青等中药材。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共租赁农村土地1,411.86亩,无自有土地用于种植。

②外购模式

外购模式有两种:一是合作种植模式,即公司通过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合同,向其免费提供菌种、种苗和技术指导,当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灵芝孢子粉(原料)、灵芝菌棒、鲜铁皮石斛及铁皮石斛干品经验收合格后,公司按合同事先约定的协议价格全数回购。二是一般采购模式,即公司直接向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法人机构按市场价收购符合公司质量标准的灵芝孢子粉(原料)、鲜铁皮石斛、其他中药材、基质等原材料。公司的外购模式以合作种植模式为主。

在合作种植模式及一般采购模式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户向公司提供的灵芝孢子粉(原料)均未进行任何加工,亦未粉碎破壁,灵芝孢子粉(原料)的破壁由公司完成。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流程如下:

每年末,生产技术中心根据公司五年发展战略及营销中心提供的市场预测和销售计划制定下一年度的良种繁育计划、基地生产计划和工厂生产计划,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形成公司本年度的生产计划,并由生产技术中心结合基地大棚建造情况、基地种植周期、设备运行情况、原材料及成品库存、生产周期等要素,形成每月生产计划,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实行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主要针对购买公司产品用于直接消费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而经销模式主要针对医药连锁店、药品经销商、超市及商场。

①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是指公司在指定市场区域甄选一家以上经销商,通过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的销售模式,主要针对医药连锁店、药品经销商、超市及商场,分为买断式经销(公司和经销商之间构成买卖关系,经销商承担货物灭失风险)和代销式经销(公司与经销商之间构成委托关系,公司承担货物灭失风险)。公司主要选择大型、知名或有信誉的老字号药房、大型商超作为合作伙伴,拓展经销渠道。

②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是指不通过中间销售环节,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的销售模式,主要针对购买公司产品用于直接消费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直销模式下,公司主要通过零售和互联网等渠道实现销售。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医药行业概况

近年来,我国医药工业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医药工业产值从2003年的3,013亿元增至2014年的25,79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1.56%。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至年2016年四年间,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增加值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39%;高于全国工业平均水平3.88个百分点,在整体工业增加值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加。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从2013年的21,681.60亿元增至2016年的29,635.8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13%,处于各工业大类前列;实现利润总额从2013年的2,197.00亿元增至2016年的3,216.43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00%,高于全国工业整体水平。

数据来源: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随着医改的持续推进,特别是“两票制”、区域控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政策带来行业洗牌和变革,产业升级和创新逐步成为行业发展方向。2017年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6%,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工业整体增速4.90个百分点,位居工业全行业前列;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936.45亿元,同比增长11.70%,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1.61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2,557.26亿元,同比增长17.54%,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1.90个百分点。有关权威机构预测,2021年我国医药制造行业销售收入将达到36,400亿元,未来五年(2017-2021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6.52%。

数据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我国人口众多,药品刚性消费需求巨大,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对身体健康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对药品消费需求随之逐步扩大。此外,在我国人口数量保持较高增长及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我国医药市场未来总体需求仍将呈较快增长趋势。

(2)中药饮片行业概况

①中药饮片行业发展概况

自2004年以来,中药饮片行业一直保持强劲增长势头。2009年中药饮片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进一步推动了中药饮片行业发展,工业总产值从2004年的96.43亿元增至2013年的1,319.7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3.74%,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医药工业整体增速。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6年四年间,我国中药饮片加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从2013年的1,259.40亿元增至2016年的1,956.3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64%;实现利润总额从2013年的94.20亿元增至2016年的138.27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07%,中药饮片在医药行业中的占比呈现逐年递增趋势。

数据来源:《中国药学年鉴(2005-2013)》、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近两年,《中医药发展规划纲要(2016-2030)》、《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等重要文件相继发布,中医药逐渐成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独特优势和广阔市场前景的战略性产业。2017年7月1日,《中医药法》正式实施,更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加大了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保障力度,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前三季度,我国中药饮片加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92.60亿元,同比增长17.20%,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4.75个百分点,成为发展最为快速的医药子行业;实现利润总额110.89亿元,同比增长18.32%,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7.87个百分点,处于医药工业各子行业前列。

数据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②中药饮片行业发展趋势

A、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本行业未来市场空间巨大,详见本节之“2、(三)(2)③中药饮片市场前景”。

B、行业管理趋于全面规范化

在炮制工艺规范化和统一化方面,2015年版《中国药典》大幅增加了中药饮片标准的收载数量,并提高了对中药饮片炮制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随着中药炮制技术的不断成熟,炮制工艺的控制规范亦将向系统化和全面化方向发展。另外,目前我国存在各地区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对《中国药典》中未收录或不明确的中药饮片的炮制予以规范,从而造成各地区炮制标准不一。未来,随着行业的逐渐规范和监管部门的不断重视,炮制规范将趋于统一化。

C、优势企业向中药材种植、中药材育种等上游行业拓展

中药饮片生产与中药材的种植具有较高关联度,中药材的质量、价格变化直接影响中药饮片的生产。中药材供应稳定性和原料品质优劣是衡量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药品管理法》规定,中药材属于药品范畴,但在育种、种植环节仍归属于农业。目前,部分优势企业逐渐加大了育种、种植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通过建立中药材种植基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中药材种植,以保证中药材原料供应的稳定性。未来,将会有更多的企业涉入中药材育种、种植领域,提高对中药材资源的控制,从而强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向中药材育种、种植等上游延伸已成为中药饮片行业发展的趋势之一。

D、中药饮片产品向道地、绿色、有机、安全方向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发布的《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提出,要提升大宗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和产地加工技术,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水平。道地药材不仅有特定的生长条件和生态环境,还讲究栽培技术和采收加工工艺,所以道地药材要比其他地区生产的同类药材品质更好。随着消费者对药品品质和安全性的日益重视,原产地“道地”和有机产品认证的中药材为原料炮制的中药饮片将受到市场青睐。

③中药饮片市场前景

A、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医疗保健意识增强促进中药饮片消费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持续提高。医疗保健是人们生活的基本需求之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使得居民卫生支付能力不断提升。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从2003年的476元增至2017年的1,777元,年均复合增长率9.18%,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从2003年的116元增至2017年的1,059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5.89%。随着今后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和保健支出的提高,中药饮片的消费亦将稳步增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B、居民慢性疾病发病率提高将带动中药饮片消费

慢性病是中药饮片的主要治疗领域之一。近年来,伴随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国慢性病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5年我国因慢性病导致的死亡人数已经占到全部死亡人数的88.38%,导致的疾病负担已超过总疾病负担的70%。慢性病最突出特点是复杂性,其治疗需要通过全面调理来改善病情。中药以腑脏经脉理论为核心,直接采用天然动植物资源,全面动态地把握人体的生理病理信息;注重人体阴阳平衡、脏腑协调,通过经络沟通,气血灌注,改善人体的内环境,以提高人体抵抗疾病的能力。中医“欲救其死,勿伤其生”的独特理念;“通过全面调节,恢复机体的和谐有序,合理地治疗慢性综合性疾病”的思维方式;“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已病早治”的治疗方式已逐渐得到业界的认可。无论是从医学的本质要求,还是从世界的健康趋势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健养生、临床运用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发展和推广中医药事业都是医药行业的必然趋势。国务院2017年发布的《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中更是明确提出了要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建立由国家、区域和基层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构成的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中药饮片市场的发展空间巨大。

C、人口老龄化将继续推动中药饮片市场扩容

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化阶段,成为全球唯一老年人口超1亿的国家。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大陆总人口数13.90亿人,其中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1.58亿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了11.39%,较2003年的7.50%上涨了3.89个百分点,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由于老年人生理功能衰退,患病率大大高于青壮年,在医疗保健方面的支出相对较高。老年人口药品消费占药品总消费的比例已超过50%。未来,随着社会老龄化的推进,对医疗保健的需求将进一步提升,进而推动医药市场扩容,增加对中药饮片等药品的消费需求。国务院于2017年陆续出台了《“十三五” 卫生与健康规划》、《“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等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中医药在健康、养老等方面的发展规划。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D、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将为中药饮片行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政府积极发展我国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大中医药事业投入,加强中医院、中医诊所和中药房建设,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合理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品种,鼓励使用中药。近年来,我国中医院数量明显增加,从2010年的3,232家增至2015年的3,966家;中医院诊疗人次数从2011年的3.6亿人次增至2015年的5.5亿人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8.85%。《中医药事业 “十三五”规划》提出2020年中医医院达到4,867所;中医医院总诊疗人次达13.49亿人次。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将促进其上游中药饮片行业快速增长。

④中药饮片行业竞争格局

A、市场化程度较高

近几年,我国政府大力支持中药饮片行业发展,出台多项产业政策促进行业发展,为中药饮片行业创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目前,全国共有17家中药材市场通过国家审批,中药饮片市场已形成了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价格相对透明,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行业竞争者可通过多种渠道从公开市场获得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种类中药饮片的价格信息。部分专业信息平台已形成了专业化的价格指数,为本行业产品的综合价格变化情况提供参考。

B、市场集中度偏低,企业间竞争激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信息,截至2017年12月底,从事中药饮片加工的药品生产企业为2,045家,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从企业规模来看,我国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普遍规模偏小,行业内企业呈金字塔分布,小型企业占绝大多数。近年来,政府强制要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进行GMP认证,同时鼓励中药企业进行兼并重组,部分规模小、竞争力较弱、管理不规范的生产企业将逐步被市场所淘汰。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和优势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中药饮片行业集中度也将逐步提高。

(3)保健食品行业基本情况

①保健食品行业发展概况

保健营养类食品按照其监管标准和用途可以分为保健食品和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以“蓝帽”为标示,具有宣传被批准的保健功能的资格,在消费者认知中具有明确的保健属性和明显功能性。功能性食品,按照食品标准监管,只能宣传原料的功能,而不能宣传保健功能,在消费者认知中其促进健康的功效明确性和认可度低于保健食品。

近年来,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引发的慢病管理需求提升、城市化及生活环境的问题引发人们对健康的关注,成为中国保健食品市场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国家统计局与中国海关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保健品行业总产值为2,288.23亿元,行业企业销售收入为2,180.46亿元,同期国内保健品出口金额为17.97亿元,进口金额为69.74亿元,以此推算2015年我国国内保健品消费市场规模为2,232.23亿元,较2014年增长12.3%。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海关。

②保健食品行业发展趋势

A、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本行业未来市场空间巨大,详见本节之“2、(三)(3)③保健食品市场前景”。

B、行业管理趋于全面规范化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9月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开始实施),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16年7月开始实施)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推出,加之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快速获取信息,保健食品行业将进一步规范,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

C、消费者转型推动行业的变革

按照消费主要特征的不同,中国消费者升级进程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在消费升级阶段1.0-3.0中,消费者经历了“衣食住行”消费的多维度快速升级,消费产品的供给数量、品类、质量大幅度提升。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带来的信息透明度增强,在丰富的消费经历和广阔的国际化视野双重影响下,消费者对产品服务品质的期望值不断提高,进入消费升级4.0阶段:消费体验升华。在这个阶段,保健食品行业中消费升级的主题是产品品质和服务的提升。

信息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促进消费升级领域的海外投资合作指南,文献研究,思略特分析。

消费者的转型不断颠覆传统行业,推动着行业的变革。普华永道思略特发布的《中国保健食品市场大势解析》认为,未来保健食品行业将呈现渠道模式愈加注重体验和服务、网购消费群体的崛起,以及营销模式多元化三大发展趋势。

Ⅰ、渠道模式愈加注重体验和服务

目前,保健食品销售渠道分为直销、药店、电商、商超等。其中,直销模式仍是保健食品销售的主要模式。而电商渠道是增长最快的渠道,从2011年的34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250亿元,复合年增长率高达65%,2015年的市场份额与第二大销售渠道药店的市场份额几乎等同。

注1:其他包括邮政购物、电视购物等

信息来源:Euromonitor,文献研究,思略特分析。

在产品本身差异化越来越弱,竞争日益加剧的保健食品市场,企业需要从提供产品向提供解决方案转变。无论是直销还是非直销的保健食品企业,都需要抓住日益增长的电商渠道,同时注重在渠道中加强消费者体验,提供多元化服务,从而占据更有利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Ⅱ、网购消费群体的崛起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网上购物已经逐渐成为消费者青睐的模式。新涌现的中国网购消费者有自己独特的特点,他们更加年轻,接受过更好的教育,保健食品消费更加理性。面对新兴崛起的网购消费群体,保健食品企业必须了解影响他们购物决策的因素,满足他们的需求。若不能及时在产品与服务上做出相应的调整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将会很快的失去这部分消费者,而那些具有高度市场敏感性,果断执行力企业则会顺势抢占市场,巩固市场地位。

Ⅲ、营销模式多元化

消费者在选择保健食品时,对知名品牌的接受度较高,因此知名度高的品牌企业能够更快的增长。未来,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可度与忠实度将会不断提高,而那些缺乏优秀品牌支撑的保健食品企业会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因此,通过营销手段提升品牌知名度对于保健食品企业而言至关重要。

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的普及,传统的营销手段在效率与受众数量等方面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的营销需求,而社交媒体的高频应用和自媒体的繁荣使得数字营销越来越重要。数字营销的优点是可以按照目标人群的生活习惯和细化传播习惯,精准定位,使营销最优化。领先的保健食品企业已经开始尝试其他创新数字营销,包括社群营销、微电影、微信营销等等。

③保健食品市场前景

A、我国经济持续发展为保健食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根据发达国家经验,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达到1,500至3,000美元之间时,营养健康产业就会崛起,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进度密不可分。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人均GDP从2003年的10,666.10元增至2017年的59,660.00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2.16%。随着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国民生活质量空前提高,普通民众的生活已从温饱型向健康型过渡。近年来,消费者的健康养生意识不断加深,在健康生活方式的投入快速增长,人们的食品消费已经不再满足于“饱腹”和感官享受,而是更加注重食品的营养补充、发育促进、疾病预防和辅助治疗等内在品质,绿色、天然、健康成为大众的追求,消费者健康消费的新趋势为保健食品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欧睿咨询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保健品消费市场规模已经达到2,188亿元,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保健品消费市场,并且预计未来5年中国保健品市场仍保持较快增速,2021年市场规模有望达到3,258亿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B、按人均消费量计算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我国保健食品产业目前处于成长阶段,营养健康产品的消费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2016年我国人均保健品消费额24.4美元,明显低于美国、澳大利亚、香港、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美国人均保健品消费额达到我国的8.4倍,邻近的日本、韩国人均保健品消费额亦达到我国的4倍以上。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未来我国保健食品行业的发展空间巨大。

C、通过重预防、治未病以降低卫生医疗费用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决定健康的因素中有60%取决于生活方式,而只有8%取决于医疗手段。社会上存在轻视营养补充和自然疗法的现象,导致人们重疾病、轻健康,重治疗、轻预防,重药物、轻营养。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2016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我国居民个人卫生支出费用总额为13,337.9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8.97%。2009年公布的新医改方案在总体原则和总体目标中即提出“坚持以预防为主”,表明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了“治未病”的重要性,于2016年出台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加快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发展规划。

数据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④保健食品行业竞争格局

保健食品品种繁多,不同品种间市场格局差别较大,从企业规模来看,我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普遍规模偏小,行业内企业呈金字塔分布,小型企业占绝大多数,行业集中度较低,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在新的大环境变革下,未成熟但高速发展的中国保健食品行业将会面临竞争格局洗牌,行业整合将加速,部分规模小、竞争力较弱、管理不规范的生产企业将逐步被市场所淘汰,保健食品行业集中度也将逐步提高。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996.33万元,同比增长17.49%;实现净利润8,887.99万元,同比增长9.76%,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系房租收入等,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近两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0.72%,其中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64%,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7.16%。2017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以登陆资本市场为契机,在持续提高公司产品品质的基础上,逐步加大了营销宣传力度,公司2017年度的广告宣传费用较2016年度增长47.85%,受此影响,公司主要区域市场的销售收入均有不同比例的增长,其中互联网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2,402.05万元,增幅为71.22%。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该准则对报告期无影响。

②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执行该准则对报告期影响如下:

单位:元

③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新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执行该规定对报告期影响如下:

单位: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8-025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持续督导机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明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系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末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879,887.34元,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00,675,876.5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67,587.66元后,2017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0,608,288.93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56,577,299.15元。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完成登记工作,总股本在2017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前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拟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9,800,000股计算,相当于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960,000.00元,占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4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保证了公司股利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系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寿仙谷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后,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关联董事李明焱、朱惠照与李振皓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6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寿仙谷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身信用或资产互相担保,期限为两年以内,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总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以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2、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2017年度从公司获得的实际税前报酬合计250.17万元。结合公司上市后工作环境的变化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18年6月起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月度津贴(税前)从2017年的5,952.38元提高到7,142.86元;非独立董事的2018年度薪酬拟以2017年度为基础,上下浮动不超过30%,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其与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考核后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除外)2017年度从公司获得的实际税前报酬合计64.30万元。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除外)的薪酬将以2017年度为基础,上下浮动不超过30%,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其与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考核后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4、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2018年度的审计报酬。(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张轶男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张轶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轶男女士简历如下:

张轶男,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律师。曾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0年10月至今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兼任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杭州市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张轶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6、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公司制订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同时对《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并通过《关于计划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系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8-02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子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系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末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报告编制与审议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的有关规定,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下转66版)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明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承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鹏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3月30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9.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84.46万股,预留34.94万股,预留部分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33%。(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7日以及2018年3月31日披露的《寿仙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与《寿仙谷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明焱

日期 2018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3896 公司简称:寿仙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