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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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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证了公司股利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系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结算定价与非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结算定价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占公司2018年度同类交易预计总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系基于公司2018年度经营目标以及总体发展计划的实际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现金流量或良好的发展前景,能够有效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18年度公司监事的的薪酬拟以2017年度薪酬为基础,上下浮动不超过30%。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监事会依据其与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考核后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资格,于201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能够在约定时限内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系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8-027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4,95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3,323,000.00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新股发行费用合计45,16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58,163,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4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516号)。

公司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6,785,113.14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51,247.58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收益4,625,170.59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56,454,305.0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

2017年4月19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5月17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开设的账号为579900719110902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毕并于2017年5月18日完成注销,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暨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17年5月24日,公司、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监管协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后附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2017年5月3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74,915,264.1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551号)。

2017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4,915,264.1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发表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全部置换完成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18,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发表了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18,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26日、2017年5月27日、2017年8月26日、2017年8月30日、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1月24日以及2017年11月30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204号),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8-028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系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制订,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占公司2018年度同类交易预计总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就2018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李明焱、朱惠照与李振皓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占公司2018年度同类交易预计总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系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制订,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关联方存在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预案进行表决时予以了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占公司2018年度同类交易预计总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结算定价与同非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结算定价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5、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查阅了寿仙谷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审计委员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表决,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寿仙谷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无异议。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7年2月12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就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1、销售和采购

2、银行借款

3、结算账户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后,公司就2018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销售和采购

2、银行借款

3、结算账户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金华庆余寿仙谷国药有限公司

金华庆余寿仙谷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余寿仙谷”)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焱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二)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国药馆有限公司

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国药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回春堂国药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焱担任董事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三)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回春堂门诊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焱担任董事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四)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义商业银行”)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焱担任董事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1、公司对庆余寿仙谷执行的经销价格与公司对非关联方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执行的经销价格保持一致,对方回春堂国药馆、方回春堂门诊部执行的经销价格与公司对非关联方杭州方回春堂国药馆有限公司执行的经销价格保持一致,公司向庆余寿仙谷、方回春堂国药馆及方回春堂门诊部的销售价格略低于其他非关联经销客户,但差异较小,主要原因系考虑到不同经销商品牌知名度、市场信誉等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对不同经销商执行略有差异的产品折扣政策,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与杭州方回春堂国药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最主要的客户之一,享受的产品折扣略低于经销商市场平均折扣。

2、公司在武义商业银行结算账户的活期存款利率与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保持一致,借款利率根据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系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而制订,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结算定价与同非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结算定价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占公司2018年度同类交易预计总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8-029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药业”)、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饮片”)、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寿制药”)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互相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概述

为确保公司2018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寿仙谷药业、寿仙谷饮片、康寿制药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武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武义支行、中国银行武义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武义县支行、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武义支行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授以自身信用或资产互相担保,期限为两年以内,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系基于公司2018年度经营目标以及总体发展计划的实际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现金流量或良好的发展前景,能够有效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三)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四)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身信用或资产互相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系基于公司2018年度经营目标以及总体发展计划的实际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8-030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0号)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3,49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5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332.30万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新股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516.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16.3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516号验资报告。

根据《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以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为前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8-031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2018年度的审计报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于201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坚持《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践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二、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2018年度的审计报酬。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勤勉尽责,能够在约定时限内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自201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有着清晰认识,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8-032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5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5日

至2018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寿仙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寿仙谷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10、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振皓、李振宇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还应持有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以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由自然人股东签字或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三)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18年5月24日17:00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函(见附件2)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或传真以寄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12:00-13:00,13: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五)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刘国芳、翁华强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邮编:321200)

电话:0579-87622285

传真:0579-87621769

电子邮箱:sxg@sxgoo.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函

附件1: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函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8-033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现场

业绩说明会暨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并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就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战略等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同时解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时间:2018年5月24日10:30-16:30

2、地点:浙江省武义县白姆乡源口水库脚公司有机国药种植基地(上午);

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公司总部(下午)

3、方式:现场召开

4、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明焱、董事会秘书刘国芳、财务总监周承国、监事会主席徐子贵等,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将有所调整。

5、活动日程:

6、登记方法

为了让投资者有更好地体验,本次活动的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报名时间次序在100名以后的人员由公司另行组织活动,具体时间公司将与每位报名人员联系。同时为提高本次活动效率,公司欢迎有意向参加活动的投资者,在活动日之前,通过传真、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所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交至公司。

拟参加活动的投资者,应于2018年5月14日-18日将书面回函(见附件)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出席活动的人员须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员:翁华强、张剑飞(咨询电话:0579-87622285)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邮编:321200)

传 真:0579-87621769 电子邮箱:sxg@sxgoo.com

7、注意事项:

本次活动除公司统一安排接送以及活动日中餐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外,其他费用由出席活动人员自行承担,投资者如需住宿,公司可代为预定协议酒店。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回执函

附: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回执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