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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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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明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永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整合优质煤炭资源,完善产业链布局,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和盈利能力,2017年7月31日,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淮矿股份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1日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相关议案,并按规定及时对交易所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0日起复牌。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0日、1月29日召开七届九次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相关议案。2018年1月30日,本次重组申请资料报至中国证监会,2018年2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0120号)。 2018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120号),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按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将反馈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明鲁

日期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85 证券简称:雷鸣科化 公告编号:临2018-021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985 公司简称:雷鸣科化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