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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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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73 公司简称:惠泉啤酒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2017年度拟作如下分配:以2017年末总股本25,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向全体股东派发股利7,5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预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啤酒。主要产品是惠泉一麦、惠泉纯生和惠泉欧骑士等,报告期内公司开发上市惠泉鲜啤系列产品,主要市场是福建、江西等地。公司不断技术创新,专注品质提升,通过实施产品差异化、渠道差异化和细化管理,来吸引消费者,努力推动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展。啤酒为快速消费品,其产销有着一定的季节性,一般情况第二、三季度是啤酒的销售旺季。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化,消费升级明显,行业持续进行产品、服务等的优化调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7年,公司紧紧围绕“树品牌、增销量、控风险、促发展”管理主题,开拓创新,锐意改革,凝心聚力开展各项工作。

(1) 优化市场模式,聚焦升级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重新规划和布局市场,强化对市场各环节的精细化管控,明确拓展目标,进行模式改良,细分和升级渠道,改革重塑销售队伍,在精耕基地市场的基础上,拓展周边和辐射全国等目标市场。同时公司梳理产品线、探索电商渠道,加快消费者个性需求研究和特色新产品研发,先后开发上市套膜啤酒和小瓶鲜、白鲜、黑鲜等“鲜”系列啤酒产品,这些新品应用创新工艺和专利技术,口感独特,外观抢眼,持续丰富公司产品系列,瞄准不同目标消费群,满足消费者高端个性需求。特别是小瓶鲜啤酒,定位年轻消费群体,成为公司主要代表产品之一,有力地推动公司产品品类的整合和产品结构向中高档聚焦。

(2) 凸显地域生态特色,强化品牌营销。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个性品牌营销,重新设计、梳理和定位品牌,选择独具地域特色的惠安女形象作为公司产品主标识,将惠安地方特色文化、惠女精神和闽南拼博精神植入惠泉品牌,地区生态环境与人文气息有机融合,使得惠泉品牌文化内涵进一步丰富,新颖、亮丽的新外观形象获得不少消费者点赞。同时,公司显现品牌的生态、新鲜、亲情理念,借助“鲜”系列产品的上市,加大系列产品的线上、线下的品牌宣传和推广,开展系列品牌推广活动。依托泉州“一带一路”起点优势,助力“社区啤酒节”、“2017环泉州湾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公益赛事活动。公司通过体育营销、体验营销、文化营销,显著扩大品牌影响力,使得惠泉全新品牌形象迅速被社会公众熟知,也使得惠泉啤酒多年积聚的品牌基础进一步迸发活力,扩大公司品牌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品牌价值。

(3) 夯实质量基石,保障食品安全。

公司坚持匠心制造,品质先行,专注酿制精品。报告期内,公司夯实质量控制,强化食品生产链中各过程的监管。组建质量管理创新改革小组,对原材料进厂、生产技术工艺制订到执行,实施点对点监控。加大生产全程管控和细节攻关,生产环节全方面联动,明确质量管理控制过程处处留痕,责任到人。提高过程控制和工艺执行的精细化和准确率,确保酿出必是精品,保障安全,提供放心、优质产品。凸显产品新鲜稳定的口感优势,为市场销售打好质量牌、新鲜牌,为差异化竞争奠定品质基石。报告期内,公司导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顺利通过认证。同时,公司“质量、食品、环境、安全”四位一体管理体系和信息化、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持续规范有效运行。

(4) 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内部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注重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着力打造高效内部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上,按照“严、细、紧” 原则,将预算和分析、成本管理进行有效结合,合理规范控制,不断提高管理意识。采购管理上,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做好采购物资的公开招投标和比质比价工作,依托PMS采购系统管理平台,实现采购物资从申购审批、采购入库到领料出库全程信息化管理,物料供应资源清晰透明,在保证供应及时的同时,有效统筹物料库存,减少浪费。生产管理上,公司制定“去库存、减品种、降消耗”总措施,从工艺配方优化、节能设施改造等方面针对性开展成本节约、挖潜降耗工作,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和各项消耗指标。各项管理措施协同推进,内控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内部管理得到持续规范。

(5) 建设文化阵地,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确立“用文化管企业”、“以文化兴企业”的管理理念,积极培育特色惠泉文化,加大公司企业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加强企业文化的挖掘与提炼、整合与创新、融会与贯通,明厂规、严厂训、编制印发教育读本,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燃起全员 “再创辉煌、再攀高峰”信心,激发创新创业激情。同时,公司强化“以情留人”文化,实施人才储备,持续推进职务晋级和技术晋级双通道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推行职称改革,完善工资体系,重视员工教育,为员工发展搭建平台。劳动竞赛、技能比赛、管理创新、技术攻关等活动如火如荼开展,员工综合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23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1项发明专利应用于生产节能和产品设计开发等各方面,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2.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902.7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070.5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418.17万元。

(1)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①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②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千升

产销量情况说明:公司控制产品库存,提升产品新鲜度。

③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④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832.2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3.8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2,226.8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7.9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2)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4,400.30万元,较上期减少48.82 %,主要是职工薪酬及广告费用支出减少所致。

(2)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75.04万元,较上期减少113.52%,主要是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 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1,696.49万元,较上期增加112.65%,主要是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3)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科研为依托,探索符合当下消费者需求的啤酒研究,重点加大个性新产品开发投入,强化产品新鲜度、酒花香气和特性化口感等的研究。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398.21万元,较上期减少88.53%,主要是采购大宗原材料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8,760.27万元,较上期增加605.67%,主要是处置房产及土地收回的现金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212.50万元,较上期增加71.67%,主要是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3.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遵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6.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

董事长:高振安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18-002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4日以书面传真方式传达至各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董事高振安、刘翔宇、肖国锋、王岳、陈济庭、鲍恩斯、陈建元、王德良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董事王启林因公务外出,委托董事刘翔宇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高振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849,057.66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盈余公积为132,098,267.02元,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17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50,783,559.45元,扣减当年支付2016年度利润分配2,125,000.0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99,507,617.11元。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2017年度作如下分配:以2017年末总股本25,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向全体股东派发股利7,5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该预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有效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和充分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循环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短期理财产品。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

该项对外投资额度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7.5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未超过董事会权限。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安排,会议决定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最高贰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其中:

(1)向中国工商银行惠安县支行申请融资最高额度为壹亿元;

(2)向中国银行惠安县支行申请融资最高额度为壹亿元。

上述向银行申请的融资最高额度,占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7.9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未超过董事会的权限。

上述融资额度可分别用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借款和票据融资等,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此额度内,公司可灵活选择方式,其周转使用,融资次数、期间、利率和费用等与借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本董事会决议具体实施上述融资相关事务。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2018-005《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高振安、王启林、刘翔宇、肖国锋进行了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审计机构2017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

2017年度,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现根据实际情况,公司确定其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人民币柒拾万元,内控报告审计报酬为人民币贰拾万元。上述报酬为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燕京惠泉啤酒(抚州)有限公司、福建燕京惠泉啤酒福鼎有限公司、惠安县中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费用。

该预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2018年度,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

该预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2018-00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燕京惠泉啤酒福鼎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2018-00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燕京惠泉啤酒福鼎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5. 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年)》;

该预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详见公司公告2018-00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预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成员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提名高振安先生、肖国锋先生、孙宝明先生、茹晓明先生、王岳先生、陈济庭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鲍恩斯先生、白金荣先生、王德良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的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附后)。

该预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8.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8年5月16日14: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详见公司公告2018-004《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候选人简历

1.高振安:男,1959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车间主任、科长;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北厂车间主任;燕京啤酒(襄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燕京(赤峰)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燕京(赤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燕京(赤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兼燕京内蒙古原料公司总经理兼中京公司、宝山公司、通辽公司、沈阳公司董事长;燕京(赤峰)公司董事长兼内蒙古原料公司、中京公司、宝山公司、通辽公司、沈阳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获赤峰市十百学术技术带头人,2003、2004连续两年获全区酿酒行业优秀企业家,2004 年获自治区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2004年获赤峰市劳动模范,2004年自治区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奖,2005年获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2006年获内蒙古自治区深入生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2007年获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党务工作者,2009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5年获全国劳动模范。未持有“惠泉啤酒”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肖国锋:男,1969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总会计师、税务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国际会计师、国际会计师协会会员、助理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未持有“惠泉啤酒”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孙宝明:男,1964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处副处长、处长、副总工程师兼一分公司副总经理、副书记。现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未持有“惠泉啤酒”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茹晓明:男,1967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包装车间副主任、主任、计量处处长、装备部副部长、物资供应部部长。现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物资供应部部长。未持有“惠泉啤酒”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王岳:男,1978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助理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处长、处长、副部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未持有“惠泉啤酒”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陈济庭:男,1973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本公司酿造车间副主任、办事处主任、市场部副经理、营销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燕京惠泉啤酒(抚州)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03年获“泉州市劳动模范”称号,2004年获“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2007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2008年获“江西省优秀企业家”称号。未持有“惠泉啤酒”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鲍恩斯:男,1968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证监会处长,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财务部负责人,投资者教育中心专家,北京厚基资本管理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北京厚基资本管理公司董事长助理。2015年4月29日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惠泉啤酒”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白金荣:男,1950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北京市经济委员会企业管理处干事;北京市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政策研究室主任;北京市体改委副主任;京泰实业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裁;北京市人民政府体改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北京市国资委副主任;北京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局副主席;北京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未持有“惠泉啤酒”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王德良:男,1972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酿酒工程研究发展部主任,食品发酵行业唯一的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发酵酒品质与安全联合研究中心副主任;美国酿造化学家协会(ASBC)、美国酿造大师协会(MBAA)会员,Journal of American Society of Brewing Chemist审稿专家;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8)委员,中国轻工机械技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科委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专家。2015年4月29日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惠泉啤酒”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鲍恩斯先生、白金荣先生、王德良先生为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鲍恩斯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鲍恩斯先生、白金荣先生、王德良先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声明人鲍恩斯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鲍恩斯、白金荣、王德良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18-003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4月14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监事陈新华、谢艺云、蔡雪霞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监事会主席邓连成先生、监事周伟先生因公务外出,委托监事陈新华先生代为表决。经全体与会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监事陈新华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2017年度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行,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的。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在债权人和股东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和客户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和公益事业等方面都积极履行了社会责任。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8.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监事会成员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成员五人,其中由公司职代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二人。监事会拟提名吴培先生、刘瑞先生、蔡雪霞女士三人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吴培:男,1980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计划部调度、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职工监事、董事。现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未持有“惠泉啤酒”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瑞:男,1982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计量处副处级职员、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现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主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蔡雪霞:女,1973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本公司总经办档案主管,北厂技改筹建处办公室副主任,北厂厂办主任,公关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未持有“惠泉啤酒”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18-004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北路1999号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6日

至2018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上述登记资料应于2018年5月11日17:00前到达公司证券投资科。

(四) 登记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五) 登记地点: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科

六、 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3、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北路1999号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科

邮政编码:362100

联 系 人:程晓梅、陈燕敏

联系电话:0595-87396105

联系传真:0595-87372183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下转1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