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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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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8-007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28,451,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仍以生产工业包装用纸和生活用纸为主,主要产品有牛皮箱板纸、瓦楞原纸、白面牛皮卡纸、纸箱纸板、各类生活用纸,具有年135万吨工业包装用纸的产能,3.7亿平米各类纸板纸箱的产能,6.8万吨生活用纸的产能。

牛皮箱板纸又称牛皮卡纸或面挂纸板。公司可以根据客户需要定制不同颜色、不同克重、不同幅宽的产品。它比一般箱纸板更为坚韧、挺实,有极高的抗压强度、耐戳穿强度与耐折度,具有防潮性能好、外观质量好等特点,主要用于制造各种包装纸箱及国内高档商品包装纸箱的面纸。

瓦楞原纸又称瓦楞芯纸,是生产瓦楞纸板的重要组成材料之一,瓦楞原纸要求纤维结合强度好,纸面平整,有较好的紧度和挺度,要求有一定的弹性,以保证制成的纸箱具有防震和耐压能力,主要用作瓦楞纸板的瓦楞芯层(中层),对瓦楞纸板的防震性能起重要作用,也可单独用作易碎物品的包装用纸。

白面牛卡纸主要用来做比较高档的纸箱包装,一般就是指白木浆挂面的箱板纸。由于原料的关系,国内面层用漂白木浆,衬层用脱墨浆或白纸边,芯底层用国产或进口废纸。他的生产技术相对与其他包装纸板来说比较高,主要是制浆流程比较复杂。

生活用纸指为照顾个人居家、外出等所使用的各类卫生擦拭用纸,公司生活用纸主要品种包括卷筒卫生纸、抽取式卫生纸、盒装面纸、袖珍面纸、手帕纸、餐巾纸、擦手纸。

作为造纸行业中和宏观经济具有高度相关性的纸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有较直接的影响力。过去两年中国政府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的一系列举措已取得显著效果,中国宏观经济数据持续超预期,GDP增速下降已得到明显抑制,国际方面的经济回暖使得中国出口情况也出现好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所处的宏观环境较以往年度更为良性。从行业整体看,在国内执行更为严格环保措施,行业内部供需短期失衡尚未修复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包装原纸行业延续上年度末的良好势头迅速上攻画出了凌厉的上扬曲线,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包装原纸的市场存在着短期供需矛盾,从原纸供应端看,行业在经历了相当长时间的不景气后,行业内固定投资增速持续为负,各主要生产企业近几年均无大型产能释放。而越来越严格的环保政策和措施却加快了业内落后产能的清出,行业内企业数量骤减。在需求端方面,由于包装原纸消费和经济增长具有的同步性,使得国内包装原纸需求自然增长每年约为200万吨,最近两年随着外贸出口,商业零售的回暖,特别是电商和快递业蓬勃发展,成为了运输包装原纸的需求新的增长点。因此包装原纸行业供需失衡的情况在报告期内依然较为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受国家限制国外废纸进口的影响出现了罕见的巨幅波动。本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废纸,公司向市场采购国内回收的废旧包装纸箱等废纸,同时公司还需采购标号为11#、12#的进口废纸,国家对进口废纸采取配额审批管理,因此,公司每年采购进口废纸总量须在经环保部门审批的额度内。自2017年4月18日《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推出后,环保部对进口废纸实施了更为严格的额度审批制度,废纸的进口量较上年下降,使得原纸生产企业对国内废纸需求急剧增加,导致报告期内国内废纸价格一路攀升,并推动原纸价格双双创出历史新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7年5月31日收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7]548号),对公司2012年10月25日公开发行的7.5亿元公司债券债项跟踪评级维持为AA,主体长期信用评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较以往年度有较大幅度提升。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59,616,136.0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60%;营业成本4,290,504,592.8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31%;实现营业利润801,285,778.22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089,976.2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14%;公司综合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上升了6.10%。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为518,739,628.41元,比2016年度增加了11.70%;公司研发支出为142,281,821.94元,报告期内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65%,研发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50.3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966,620.26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01.79%。

1)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存情况

√ 是 □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原纸库存量较上期增加1.66倍,主要系2017年初原纸库存量较低,2017年末恢复相对正常水平,且随着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原纸产量的增加大于销量的增加,导致期末库存量较上期增加。

②生活用纸成品库存量较上期减少33.89%,主要系产量的下降幅度大于销售下降的幅度,致使期末库存量下降。

③生活用纸原纸销售量较上期增加33.60%,主要系销售扩展所致。

(3)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单位:元

2)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为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加大了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投入。2017年公司开展研发项目27项,其中1项国家重大专项(造纸废水深度处理回用与资源化利用升级改造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1项平湖市科技项目(废纸造纸废水厌氧反应器前端除钙技术),新开展研发项目20项,完成科研成果转化16项,研究开发费用为14,228.18万元。2017年申请专利6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获得授权专利7项,其中3项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截止到2017年底公司拥有6项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2017年完成循环烟箱专用箱板纸、循环烟箱专用瓦楞原纸、本色烟用包装牛卡纸、防潮型瓦楞原纸四个新产品鉴定工作。“环保型白面牛卡纸”获得2017年平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环保型低克重高强度瓦楞原纸”获得2017年度嘉兴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所处的宏观环境较以往年度更为良性。从行业整体看,在国内执行更为严格环保措施,行业内部供需短期失衡尚未修复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包装原纸行业延续上年度末的良好势头迅速上攻画出了凌厉的上扬曲线,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旺盛的需求使得公司能够较为顺利地将上升的成本通过涨价向下游转移,整体经营情况向好,取得了较为理想的业绩。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59,616,136.0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60%;营业成本4,290,504,592.8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31%;实现营业利润801,285,778.22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089,976.2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14%;公司综合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上升了6.10%。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4、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减少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在龙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8-00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10:30在公司705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年报摘要》及《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2018-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18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环境报告》。

《2017年度环境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2018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58,914,006.99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406,289,840.49元,扣除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红利76,576,570.00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42,735,876.78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38,089,976.25元,本年度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045,974,980.77元。

公司董事会提出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股本1,128,45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6,422,550.00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1、根据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18年度在不超过3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总额度向银行申请授信。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授信额度内决定使用授信的对象以及使用授信的额度,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二○一八年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结合二○一七年的实际经营及资金利用情况,对二○一八年度子公司需向银行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拟在二○一八年度由本公司对子公司、并由部分子公司为母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8年度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为双方自身及双方控股子公司一年以内的借款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六届董事会七次会议通过的议案二及本次会议通过的议案二、三、四、八、九、十、十一、十二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董事会提议在2018年5月17日召集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11。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8-00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2018年4月14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法式发出的召开六届七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公司六届七次监事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11:30在公司705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年报信息和重要财务数据提前泄露的情况。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全文详见2018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2018年4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2018-00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58,914,006.99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406,289,840.49元,扣除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红利76,576,570.00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42,735,876.78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38,089,976.25元,本年度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045,974,980.77元。

公司董事会提出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股本1,128,45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6,422,550.00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15年-2017年)》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情形。董事会出具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披露于2018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五、以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17年度相关事项意见》:

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公司担保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2017年度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赋予的职责,对公司及下属公司2017年依法运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重大决策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 公司财务的情况

2017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有独立的财务账册进行独立核算,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出具了“天健审〔2018〕3318号”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7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都经过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存在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出售的情况。

(五)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7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注销关联企业上海瑞再新纸业有限公司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 对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七)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对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传递、报送、管理和使用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8-00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六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58,914,006.99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406,289,840.49元,扣除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红利76,576,570.00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42,735,876.78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38,089,976.25元,本年度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045,974,980.77元。

公司董事会提出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股本1,128,45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6,422,550.00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15年-2017年)》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15年-2017年)》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到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15年-2017年)》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8-009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二〇一八年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结合二〇一七年的实际经营及资金利用情况,对二〇一八年度子公司需向银行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拟在二〇一八年度由本公司对子公司、并由部分子公司为母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二〇一七年度相继为部分下属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了担保,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拟在二〇一八年继续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以下额度的银行融资担保:

1、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增加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额度;

2、经上年股东大会批准尚在履行中的担保余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担保的总额度内。

2、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

从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4,450万美元

(2)法人代表:朱在龙

(3)成立时间:2007年3月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5)注册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

(6)经营范围:高档纸、纸板(绿色环保再生纸、特种纸及其他纸品)、纸制品及造纸原料的制造、销售,废纸收购。

(7)股权结构:

(8)经营状况:公司拥有的45万吨高档牛皮箱板纸生产能力。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56,749,591.42元,负债总额为945,794,583.92元,净资产510,955,007.50元,2017年1-12月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310,567,561.23元,净利润178,517,547.33元。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4.92%。

2、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2)法人代表:王志明

(3)成立日期:1999年2月

(4)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平湖市六店工业开发区

(6)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纸箱、纸板、纸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禁止、限制外;除危险品外);机器设备租赁。

(7)股权结构:

(8)经营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66,343,214.85元,负债总额为252,136,898.35元,净资产114,206,316.50元,2017年1-12月实现的营业收入为412,333,309.62元,净利润23,155,655.79元。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8.83%。

3、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4388.167910万人民币

(2)法人代表:朱在龙

(3)成立日期:1999年1月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江苏省溧水县经济开发区机杨路

(6)经营范围:纸制品生产、销售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房屋租赁。

(7)股权结构:

(8)经营状况: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拥有两条包装纸箱生产线,年产能9,000万平方米。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0,997,833.57元,负债总额为66,753,867.26元,净资产24,243,966.31元,2017年1-12月实现的营业收入为97,558,454.33元,净利润186,188.82元。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73.36%。

4、龙盛商事株式会社

(1)注册资本:3000万日元

(2)法定代表人:朱在龙

(3)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0日

(4)公司类型:法人独资有限公司

(5)注册地址:东京都新宿区西新宿五丁目3番2号宝荣西新宿大楼5层

(6)经营范围:废纸、纸浆贸易。

(7)股权结构:

(8)经营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7,384,027.32元,负债总额为35,615,976.47元,净资产为1,768,050.85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93,890,455.91元,净利润为20,611.56元。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95.27%。

5、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朱在龙

(3)成立日期:2007年3月6日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堡镇大通路527号4幢3楼305-1室(上海堡镇经济小区)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不得从事经纪);纸制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纸制品和原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

(8)经营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82,654,168.54元,负债总额为117,052,524.53元,净资产为365,601,644.01元,2017年1-12月实现净利润为-51,963,817.21元。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24.25%。

6、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朱在龙

(3)成立日期:2016年1月14日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野丁路1号综合楼三层

(6)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不得从事经纪)。

(7)股权结构:

(8)经营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8,758,417.22元,负债总额为763,900.75元,净资产为147,994,516.47元,2017年1-12月实现净利润为2,345,777.00元。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0.51%。

三、董事会意见

1、由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在日常经营中对资金需求量非常大,仅仅依靠自身的积累很难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因此,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出发,需进一步加大融资能力,同时,部分子公司经营情况好转,经营业绩得到金融机构的认可,具备了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能力,通过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由有实力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解决上述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上述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2、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这些公司的经营情况稳定,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们认为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4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9,400.00万元(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41,045.88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26,720.27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12.31)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5.03%、10.65%和 6.9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8-010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

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原名为“平湖热电厂”,以下简称“弘欣热电公司”)续签的总额度为15,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1年的互保协议的议案。

截至2018年4月24日,公司为弘欣热电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1,400万元人民币,弘欣热电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834.66万元人民币。

一、互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18年度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与弘欣热电公司续签互保协议,协议约定在有效期内继续为双方自身及双方控股子公司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互保总额分别不超过15,000 万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一年。

本次互保总额应包含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双方已向对方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本次续签互保协议的事宜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后实施。

二、互保对象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8,446.26512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陶卫中

4、成立日期:1995年11月27日

5、企业性质: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6、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大道1388号

7、经营范围:从事电力业务(详见电力业务许可证,编号1041710-00762,有效期至2030年08月19日) 供应蒸汽;劳务服务;蒸汽管道工程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9、经营状况:弘欣热电公司目前的发电能力为5.4亿千瓦每年,供热量504万吨,为本公司生产所用蒸汽的供应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弘欣热电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337,968,288.49元,负债总额为580,089,036.77元,净资产757,879,251.72元,201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539,139,684.44元,净利润73,888,078.11元。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3.36%。

三、互保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金额:

在互保有效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弘欣热电公司相互提供总额度不超过协议约定金额的银行借款的担保,该等担保行为包括双方控股子公司为对方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所做的担保。双方同意,上述相互提供担保的总额可循环使用,即提供担保后即自总金额中扣除相应的额度,贷款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签署前由各方为对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提供的担保包含在上述担保额度中。

2、借款性质:

相互提供担保的银行借款仅限于双方自身及双方控股子公司作为借款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提供的借款,仅限于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

3、违约责任及反担保措施: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未能按期归还本协议另一方提供担保的银行借款导致提供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归还借款情况的,借款方应当按照提供担保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将提供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归还的款项归还予提供担保方,并按照提供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款项的20%支付赔偿金。

双方同意,在对方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将向担保方提供相关必要的且令提供担保方满意的反担保措施以保护担保方的利益。

4、协议有效期:

互保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日起的12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也增大,仅靠自身积累无法保证经营的正常,因此,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出发,有必要与具有一定实力的公司建立起相互提供信用担保的长期合作关系。

弘欣热电公司作为平湖市支柱工业企业,自成立以来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该公司也是本公司生产所用蒸汽的供应商,双方有着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续签互保协议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求,有利于公司巩固并提高现有的融资能力。公司与弘欣热电公司互相担保数年,从未出现过违约情况,且弘欣热电公司稳定的经营情况和赢利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不会对公司在担保期内的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弘欣热电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求,有利于公司巩固并提高其现有的融资能力。弘欣热电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具有实际债务承担能力。公司与弘欣热电公司互保以来,从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的要求,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实施。互保合同生效后,公司按协议实际履行担保义务时,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应密切关注被担保方有关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4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9,400.00万元(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41,045.88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26,720.27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12.31)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5.03%、10.65%和 6.9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8-01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六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13:30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六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景兴工业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7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4、《2017年度财务决算》;

5、《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8、《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以上议案经六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六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六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及2018年4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信息。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议案8、议案9合计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含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议案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议案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一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景兴工业园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31421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18年5月15日17时前送达公司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景兴工业园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人:吴艳芳,电话:0573-85969328,传真:0573-85963320,邮箱:wyf226@126.com。

4、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六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7

2、投票简称:景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3、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景兴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编码,100.00元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提案一,2.00元代表提案二,以此类推。每一天应以相应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元。

表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1) 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 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8-01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

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5月3日(星期四)15:00-17:00在“景兴纸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办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景兴纸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景兴纸业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景兴纸业投资者关系” 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朱在龙先生、独立董事金赞芳女士、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明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姚洁青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盛晓英女士、副总经理徐海伟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8-01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上午9:30—11: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景兴造纸工业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届时会有指示牌指引)

三、预约登记方式:

有意向参与的投资者请于2018年5月15日前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并同时提供书面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姚洁青、吴艳芳

联系电话:0573-85969328 传真:0573-85963320

四、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朱在龙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明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姚洁青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盛晓英女士、副总经理丁明其先生、副总经理徐海伟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并报备交易所。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向董秘办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