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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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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2版)

有限公司于2016 年12月30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太原府西街支行0502120929200057303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302001 号)。

2.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9,365.16万元,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净额375.72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35,710.5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五一路支行(太原府西街支行的上级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府西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账户0502120929200057303)存储募集资金。为了更好的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要求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也开设了七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见下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对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本公司还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公司董事会的监督下,公司资本部、财务部负责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日常使用管理。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35,710.56万元。具体如下:

金额: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7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7,433.8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7,433.89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予以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除募集资金账户存在有非募集资金收付款项和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贷款利息外,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40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吉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吉喜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吉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吉喜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吉喜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767 公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号:2018临-041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香港融资租赁公司

部分股权及转让上海融资租赁

公司部分股权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成,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筹划收购大同煤矿集团(香港)融资租赁公司部分股权及转让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基本情况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泽电力”或“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收购大同煤矿集团(香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关联交易预案》、《关于转让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公司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预案》,其中:公司拟收购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香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融资租赁”)80%股权;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煤业”)转让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融资租赁公司”)20%股权;通过进场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上海融资租赁公司20%股权。上述议案经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鉴于在市场上尚未找到意向受让方,公司拟将持有的上海融资租赁公司的20%股权继续转让给大同煤业。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召开八届十六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续转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公司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预案》。上述议案经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的2017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二、关于终止实施将公司持有的上海融资租赁公司的20%股权继续转让给大同煤业的基本情况

由于大同煤业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续让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的议案》未表决通过,现决定终止实施将公司持有的上海融资租赁公司20%股权继续转让给大同煤业的方案。

三、关于终止实施收购大同煤矿集团(香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80%股权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对大同煤矿集团(香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已满1年,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收购。

四、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香港公司股权转让终止对公司没有影响。

上述一系列操作实施前后,上海融资租赁公司股权情况对比如下:

实施前:

实施后:

实施前后,2015-2016年度,上海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业绩对漳泽电力经营业绩影响情况如下:

综上,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终止后,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终止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变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42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今年以来,发电产能持续过剩,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经营业绩降幅明显。面对严峻的政策与市场环境,制定了80条增收节支精细化经营措施,全力应对市场挑战。完成发电量140.18亿千瓦时,完成营业收入43.89亿元,亏损7.04亿元

上半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经营管理,全力应对挑战,积极争取外送电量,共获得电网外送电量18.32亿千瓦时。

2.降本增效方面,公司上下齐心协力,全面拓展降本增效渠道。

3.创收增盈方面,充分发挥多轮驱动作用,挖掘非电业务经济增长点。

4.新能源发展再上新台阶。目前,新能源装机容量(包括在建项目)突破100万千瓦,占到发电总装机容量的10%以上。

5.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加快开发新材料项目,怀仁年产30万吨粉煤灰无机新材料项目5月份开工建设,对于推进粉煤灰大规模、高附加值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6.大力开发配售电业务,太原市民营区新增配电网项目开发已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在山东、江苏成立了售电公司,超前布局省外售电市场。

7.加快推进环保改造,蒲洲、河津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公司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全部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将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在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增加列报“其他收益”。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及金额:调增“其他收益”本报告期金额12,098,959.75元;调减“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金额12,098,959.75元。除上述事项外,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从2017年2月1日起对合并范围内的火电分、子公司中与发电直接相关的资产由年限平均法改为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 1 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由于公司属于以火电为主的综合能源公司,受国家电改政策和市场的影响,上网电量锐减,采用变更后的折旧方法更公允反映火电发电机组的磨损折耗情况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经测算,本次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预计将减少2017年度折旧额31,363.30万元。假设上述折旧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本公司在2017年度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将增加本公司2017年度的净利润23,522.48万元。详细情况参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7临-019号《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半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6户,详见第十节第九项“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半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末增加13户,减少0户,详见第十节第八项“合并范围的变更”。

董事长:文生元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43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文生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贵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4,137,912,823.05元,比年初数减少35.85%,其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2)预付款项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136,028,626.55元,比年初数增加77.19%,其主要原因是:预付的设备采购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847,203,463.06元,比年初数增加35.40%,其主要原因是:融资租赁保证金以及往来款增加。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323,984,773.31元,比年初数增加52.05%,其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增加。

(5)其他流动资产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146,478,804.89元,比年初数增加91.35%,其主要原因是:委托贷款增加。

(6)在建工程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5,733,230,122.61元,比年初数增加46.33%,其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的投入增加。

(7)长期待摊费用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56,427,246.37元,比年初数增加50.38%,其主要原因是:土地租赁费增加。

(8)预收款项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59,251,159.92元,比年初数增加2493.84%,其主要原因是:预收的股权转让款增加。

(9)应交税费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81,004,918.61元,比年初数减少40.43%,其主要原因是:应交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少。

(10)应付股利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56,041,018.39元,比年初数增加155.45%,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融资租赁公司应付少数股东股利。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4,001,558,238.83元,比年初数增加30.78%,其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增加。

(12)递延收益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09,827,403.50元,比年初数增加47.14%,其主要原因是: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13)未分配利润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49,599,966.49元,比年初数减少86.71%,其主要原因是:亏损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成本年初到报告期发生数为6,966,289,914.70元,比上年数增加33.52%,其主要原因是:燃煤成本升高。

(2)资产减值损失年初到报告期发生数为-385,098.27元,比上年数减少222.59%,其主要原因是:收回已计提坏账准备的预付款项。

(3)营业外收入年初到报告期发生数为33,194,983.60元,比上年数减少40.88%,其主要原因是:本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在其他收益项目中反映。

(4)营业外支出年初到报告期发生数为17,603,723.35元,比上年数增加81.86%,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了行政罚款。

(5)所得税费用年初到报告期发生数为72,515,112.91元,比上年数减少53.79%,其主要原因是: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税费返还年初到报告期末发生数为7,374,291.71元,比上年数减少51.03%,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增值税返还款减少。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年初到报告期末发生数为4,827,800,170.26元,比上年增加36.6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燃煤成本升高。

(3)支付的各项税费年初到报告期末发生数为410,242,852.85元,比上年减少35.47%,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增值税及所得税减少。

(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年初到报告期末发生数为1,487,306,228.29元,比上年数增加776.38%,其主要原因是:收到的委托贷款还款增加。

(5)投资支付的现金年初到报告期末发生数为0.00元,比上年数减少10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未发生权益性投资。

(6)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年初到报告期末发生数为1,603,296,944.90元,比上年数增加65.2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委托贷款增加。

(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年初到报告期末发生数为53,900,000.00元,比上年数增加498.89%,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少数股东投入资本金增加。

(8)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年初到报告期末发生数为2,014,625,190.15元,比上年数减少76.76%,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上海融资租赁公司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收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年初到报告期末发生数为2,278,029,035.20元,比上年数减少72.88%,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上海融资租赁公司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付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 文生元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