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2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463007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
光迅科技是专业从事光电子器件及子系统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的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光电子器件、子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在电信传输网、接入网和企业数据网等领域构筑了从芯片到器件、模块、子系统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光电子有源模块、无源器件、光波导集成器件,以及光纤放大器和子系统产品。
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积累,公司形成了半导体材料生长、半导体工艺与平面光波导技术、光学设计与封装技术、高频仿真与设计技术、热分析与机械设计技术、软件控制与子系统开发技术六大核心技术工艺平台,拥有业界最广泛的端到端产品线和整体解决方案,具备从芯片到器件、模块、子系统全系列产品的垂直整合能力,灵活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目前公司在全球拥有七家全资子公司,包括光迅丹麦公司、光迅欧洲公司、光迅美国公司等,为公司提供有源和无源芯片、光集成器件方面的设计和制造支持。
(2)主要产品简介
光迅科技主要产品有光电子器件、模块和子系统产品。按应用领域可分为传输类产品、接入类产品、数据通信类产品。
传输类产品可以提供光传送网从端到端的整体解决方案,包括光传输收发模块、光纤放大器和各类无源光器件。传输收发模块包括客户侧和线路侧模块10Gbps XFP/SFP+、40Gbps/100Gbps CFPx/400G OSFP 等光模块产品。光纤放大器产品包括掺铒光纤放大器、拉曼放大器和混合光大器。无源光器件产品包括AWG、VUMX、WDM、VOA、OPM等光传送网所需的光器件。
接入类产品包括固网接入和无线接入类产品。固网接入类主要应用于接入网光纤到户(FTTH),产品有GPON OLT/ONU 的BOSA/BOX,10Gbps PON (10G EPON/10G GPON )以及TWDM PON光收发模块等。无线接入类包括4G LTE/5G网络用6Gbps/10Gbps/25Gbps/50Gbps/100Gbps中短距光收发模块。
数据通信产品主要用于数据中心、企业网、存储网等领域,包括光电器件、模块、板卡、AOC产品。产品组合包括10Gbps/25Gbps SFP /SFP+光收发模块,40Gbps QSFP /100Gbps QSFP28和有源光缆(AOC)/400G QSFP DD 等产品。
此外,光迅科技在10Gbps/100Gbps长跨距、光线路保护、分光放大以及传感类方面也有解决方案。
(3)行业发展变化及竞争格局
电信领域,网络速率升级导致光器件产业主要需求由10Gb/s向25Gb/s及更高速率平台切换,数据通信领域,同样处于新技术迭起的阶段,服务器接口速率从10Gb/s切换到25Gb/s,交换机端口速率升级到100Gb/s﹑200Gb/s、400Gb/s,高密度﹑低成本的要求使光器件封装的集成度和单通道速率越来越高,目前单通道速率已经发展到100Gb/s。400Gbps需求已经在2017年出现,2019年将进入部署阶段,聚焦在双载波QPSK/8QAM/16QAM调制技术之中,超低损耗新型光纤的应用将提升400Gbps传输距离。
在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标准研究、技术试验和产业推进,力争2020年启动商用。加快推进物联网基础设施部署。统筹发展工业互联网,开展工业互联网产业推进试点示范。国内三大运营商计划7年投资1800亿美金建成5G网络,对比4G网络的投资1170亿美金,投资增长50%以上。由于5G应用场景对高带宽的进一步增加,5G会驱动承载网速测的整体上升,前传和回传网络都需要大量新的光收发模块。包括25G﹑50G﹑100G以及200G直接调制光模块以及相干光模块都存在海量需求。
光子集成(PIC)技术相对于目前广泛采用的分立元器件,在尺寸、功耗、成本、可靠性方面优势明显,是未来光器件的主流发展方向。磷化铟(InP)是目前唯一能够实现通信波长大规模单片集成的材料,但是磷化铟外延片尺寸较小,在低成本和大规模生产能力方面受到一定限制。硅光子技术可将CMOS集成电路上的投资和技术经验应用到PIC领域,有效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已成为未来PIC重要技术方向之一。
资讯提供商、通信设备商继续加快行业整合,向上游的前向垂直整合使得行业结构扁平化、产业链横向碎片化,商业模式的重要性逐步凸显,光器件商与运营商/资讯商、设备商、供应商的合作更趋紧密、也更加重要。
未来5年,100Gbps及更高速率光模块市场将占到全球光器件市场的一半以上,100Gbps光模块中的关键器件—— 25Gbps/28Gbps电吸收调制激光器(EML)和分布式反馈式激光器(DFB)芯片供应紧缺,具有核心原材料与芯片技术的企业将占有有利竞争地位。
硅光子器件,如100Gbps相干光收发模块以及PSM4短距光互连模块,已经走向批量商用,挑战行业原有的竞争格局。硅光器件生产厂家逐步赢得市场份额,逐步建立新的成本模式。光器件行业整体集中度下降,中游厂商市场份额纷纷提升,行业更趋离散,竞争加剧。
(4)公司行业地位
根据咨询机构Ovum数据, 4Q16-3Q17年度内光迅科技占全球市场份额约5.7%,排名第五。行业排名前三名的市场份额均有下降,说明技术的迭代和需求的上升导致行业集中度下降,竞争更加激烈,有待进一步整合。光器件产品技术在传输、数据、接入等应用领域的差异化要求,使得整个行业碎片化,各个细分市场均有占有优势地位的领先厂商,但目前并没有哪一家厂商在各个领域都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他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面对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公司着重补全高端产品版图、补全目标客户市场、深耕海外市场。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45.53亿元,同比增长12%。
在收入增长放缓、市场竞争加剧的新形势下,公司更加注重发展质量,着力提质增效。2017年期间费用占收入比12.7%,同比下降;总资产周转率0.91,稳中有升;净资产收益率11%,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实现净利润3.27亿元,同比增长19%。
(1)市场情况
深入挖掘设备商市场,以稳健的产品迭代,固份额。积极拓展运营商市场,以紧跟客户、匹配需求,稳增长。大力开拓行业网市场,以领先产品、优质服务,创品牌。在资讯商市场方面,以模式创新、快速响应,抢订单。数据光模块先后通过国内、国际一线资讯商认证,实现客户群多点突破。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以丰富的产品组合,赢得客户。2017年,国际市场销售额完成1.7亿美元,同比增长33.4%,创历史新高。
(2)研发情况
突出技术预研,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多款芯片产品通过性能验证和进入量产准备。推出战略新品,强化前沿布局、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力。科技创新,重大技术成果、创新业绩得到各界认可。全年共申请专利202件,同比增长19%,申请政府项目38项,批复16项,批复资金约3600万元;公司完成政府级科技奖励8项,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一项,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全年提交国际标准文稿4篇,国内标准12篇,进一步提升业界技术形象和国际影响力。
(3)投融资情况
全球产业布局迈入新阶段。增资光迅美国,启动高端混合集成平台建设项目。牵头组建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构建“产学研用融”的产业创新新格局。成立国迅量子芯合资公司,布局量子通信领域。设立苏州研发中心,专注于数通领域产品开发。工艺平台能力迈上新台阶。光通讯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进入整体验收准备阶段。
(4)重点管理工作
管理变革与提升进一步深化。深入推进ODP+管理变革,理清资源线和产出线的逻辑关系,界定LMT团队职责和工作机制,完成PLM系统建设,提升研发管理体系的流程效能。
集成产品开发的变革效能进一步释放。继续深化IPD理念革新,重点完善产品开发管理维度,从管过程向管输入、管结果、提效能延伸,强化项目导入决策和资源监管,强化送样质量和回溯分析,产品开发周期平均进一步缩短10%,一次送样通过率提升至80%,充分释放变革效能。
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进精益生产管理,搭建31个精益生产线体和加工平台。严控研发质量,构建质量KPI监测与预警机制,强化严进、严出、严过程的制造质量管控系统建设,树立质量权威。
自动化、信息化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全年完成28项自动化技术平台建设,CRM系统一期、A-MES系统二期建设有序推进,企业信息门户顺利上线。公司入选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成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降本增效、效能提升成果进一步凸显。加强质量成本控制,推广集采模式,节约采购成本约2.6亿元;加强库存清理与处置,遏制“两金”增长;加强节能降耗筹划,签署“直供电”合同,节省电费近120万元;加强资产管理力度,盘活闲置设备。
人力资源管理进一步优化。深入推进任职资格体系建设和应用,完善《干部管理制度》,明确干部晋升路径,推进干部轮岗锻炼;建立薪酬地图,完善工资包调整机制;实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覆盖536名核心骨干,最大限度发挥激励作用。
风控体系与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建立公司、部门两级风险数据库,梳理内控流程、加强内控评估,坚持体系整合与提升,强化风险预防。建立公司法治建设工作委员会,制定法治建设三年规划,完善公司合同、制度和重大项目的法律评审程序,提升法律风险管控能力。
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坚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坚持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班组建设,毫不松懈地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以网络安全法为指导,全面落实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党建情况
落实会议精神要求,强化践行担当。公司党委成立十九大精神学习宣贯工作领导小组,策划开展“礼赞十九大、共筑光迅梦”主题系列活动,以自学与集中学、全面学与深入学相结合,务求学深悟透、学以致用。逐条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落实。
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大力开展廉政宣教,层层签署廉政责任书,以集体谈话、重点谈话、任前谈话、廉政谈话等多样形式,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纪委监督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落实文化理念宣贯,强化品牌形象。坚持发挥企业文化的凝心聚力功能,组织社会新闻媒体,持续报道公司重大事件,对内发布《公司VI手册》和《砥砺奋进的五年》等文化图册,全方位打造光迅文化,提升品牌形象。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对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分别列示其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并提示其中是否存在变化。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董事长:余少华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0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24日14:00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3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余少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度会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E1062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7年度决算情况: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5,307万元,较上年增长12.1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3,429万元,较上年增长17.29%。
2017年末资产总额516,274万元,较上年增长7.18%;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93,84万元,较上年增长9.17%。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刘泉女士、郑春美女士、肖永平先生、冉明东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实现净利润327,270,652.2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7,825,630.82元。母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计26,782,563.08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26,353,453.32元,扣除已实施2016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102,773,124.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464,623,397.06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时总股本646,300,7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109,871,127.84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公司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10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第五条第三款“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E10623号《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以上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E10621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18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18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进口代付等信贷业务,上述信贷业务办理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就公司2018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39万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认为其执业人员素质较高,服务态度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因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40万股,对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一。修订后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章程的修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一、原章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8,900,752元。
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6,300,752元。
二、原章程: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628,900,7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646,300,7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普通股。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16:30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3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度会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E1062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7年度决算情况: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5,307万元,较上年增长12.17%;实现净利润33,429万元,较上年增长17.29%。
2017年末资产总额516,274万元,较上年增长7.18%;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93,84万元,较上年增长9.17%。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实现净利润327,270,652.2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7,825,630.82元。母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计26,782,563.08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26,353,453.32元,扣除已实施2016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102,773,124.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464,623,397.06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时总股本646,300,7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109,871,127.84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18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18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进口代付等信贷业务,上述信贷业务办理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财务报表格式等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之间的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110,380.2万元(不含税),上年同类交易总金额61,984.48万元(不含税)。
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三名关联董事余少华先生、夏存海先生、吴海波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不含税)
单位:元
■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40,602,402,817.4元,净资产15,300,193,906.89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25,754,089,266.48元,净利润908,243,313.89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59.7万元(税前)。
2、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111,393.8974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制造和销售,含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光纤复合相线(OPPC)及金具和附件、电力导线、电线、电缆及相关材料和附件、通讯线缆及附件的制造与销售;系统集成、代理销售;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及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数据中心业务;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进出口经营范围及商品目录按外经贸主管部门审定为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4,322,494,000.9元,净资产7,946,802,799.36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7,361,078,282.69元,净利润794,621,525.68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7,755.5万元(税前)。
3、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51,043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通信、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防雷设计与施工;交通设施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交通设施产品的销售;通信类杆或塔的生产制造及安装;移动电话机及相关产品设计、生产及销售(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301,716,413.76元,净资产822,613,132.12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885,780,930.83元,净利润-71,609,421.67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88.2万元(税前)。
4、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彦亮,注册资本:1,650万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科技园1、2号楼,主营业务:光纤预制棒和光纤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以及其他与光纤相关的各种技术服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703,461,422.45元,净资产359,642,896.48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722,350,288.5元,净利润36,871,249.16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200万元(税前)。
5、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5,566.854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主营业务: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承接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维护;自动化办公设备、机电设备、仪表及电子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钢铁炉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消防器材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消防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消防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修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02,663,949.8元,净资产467,226,243.87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207,699,537.65元,净利润43,575,427.48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50万元(税前)。
6、武汉虹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昆初。注册资本:3,276万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通信设备的研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维修服务;计算机及配件、通信设备(专营除外)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国家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虹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94,504,861.98元,净资产177,054,023.09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214,185,535.06元,净利润55,831,399.95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6.4万元(税前)。
7、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峰。注册资本:2,644.854万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通信、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质量检测认证;物业管理;餐馆管理(不含餐饮经营);钢铝带分切。(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范围与期限内经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10,259,655.98元,净资产56,278,848.01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57,753,400.16元,净利润4,223,940.46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665.5万元(税前)。
8、武汉同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明华。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0,705,590.03元,净资产7,511,356.73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32,395,905.49元,净利润1,975,211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30万元(税前)。
9、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明华。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光纤小区三栋七楼。主营业务:从事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29,170,193.01元、净资产13,787,025.84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47,515,784.14元,净利润2,435,881.96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409.4万元(税前)。
10、美国美光通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万美元。住所:旧金山市蒙哥马利大街300号535单元(300 Montgomery Street, Suite 535 San Francisco)。主营业务:从事通信产品研发、市场(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际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美国美光通信公司总资产10,882,842.63元,净资产3,734,451.43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5,352,119.54元,净利润684,102.29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万元(税前)。
11、南京华信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亚晋。注册资本:2,950万美元。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76号。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光纤、光缆及光通信传输设备器材与光通信元件之行销、流通及材料供应,设计与承包电信线路及资讯系统网络工程(需经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并提供相关的产品及服务;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南京华信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1,022,685,093.49元、净资产303,865,033.81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200,241,111.75元,净利润51,232,633.71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万元(税前)。
12、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彦亮;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珠海市南水镇南港西路596号10栋一楼101-64房;截至2016年12月31日,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94274783.9元,净资产83935195.82元,2016年度净利润-3154829.72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税前)。
13、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蓝海。注册资本:40,262.42万元。住所: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信息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生产、批发兼零售;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生产、批发兼零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4,965,048,924.85元,净资产1,552,463,428.49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4,165,129,024.05元,净利润479,255,941.17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00.7万元(税前)。
14、武汉虹信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昆初。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工业园烽火路光通信系统设备及器件生产车间1号4楼。主营业务:通信、软件、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安防监控技术、智能网络控制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与咨询;开发产品及软件的销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及优化服务;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防雷设计与施工;广播、卫星电视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楼宇智能化工程,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楼宇智能化、计算机专业四技服务;通信线路维护及铁塔维护、机房装修、机房空调维护;通信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租赁;通信网络设备的租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虹信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899,554,036.6元、净资产214,898,494.3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647,779,644.99元,净利润68,810,715.66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8.2万元(税前)。
15、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戈俊。注册资本:3,325.38万元。住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8号。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通信电子产品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及通信产品的系统集成、施工及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381,111,669.79元、净资产746,479,973.09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980,065,198.26元,净利润206,386,500.59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6.4万元(税前)。
16、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晴。注册资本:50万美元。住所:6th Floor, Viet A Building, No. 09 Duy Tan Street, Dich Vong Hau Ward, Cau Giay District, Hanoi, Vietnam。主营业务: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和代理销售;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烽火国际(越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3,713,187.46元,净资产3,386,084.22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90,240.26元,净利润110,470.94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税前)。
17、武汉长江光网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醒群。注册资本:6,076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2层。主营业务:通信、电子、计算机技术及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除外);金属材料、合金、炉料、炼钢相关的矿产品、五金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销售;二极管及半导体照明产品的科技开发、销售;环保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货物或技术);半导体室内、室外家用照明产品、半导体照明光源模块的生产。(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经审批后方可经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长江光网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64,716,332.6元,净资产46,900,364.69元,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4,672,021.64元,净利润-5,522,305.15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8万元(税前)。
18、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存海。注册资本:27,93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网络通信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服务、销售;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及维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实施;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312,499,615.83元,净资产617,371,303.48元,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1,085,063.29元,净利润64,199,994.28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2.7万元(税前)。
19、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戈俊。注册资本:3,333万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烽火路光通信产业大楼1楼。主营业务:通用服务器、高性能计算机、存储产品、云计算、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307,568,677.52元,净资产187,476,027.55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29,411,809.52元,净利润-40,271,195.45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54.7万元(税前)。
20、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广文。注册资本:16,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街邮科院路88号1幢1-3层。主营业务: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制造及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267,149,811.40元,净资产147,149,811.40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4,950,188.60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970万元(税前)。
21、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64,731.58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金属结构、安防设备、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用标牌、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池、照明器具、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工仪器的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工程;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的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及规划管理;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的开发与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6年12月31日,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9,449,583,363.15元,净资产15,470,848,827.54元,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5,607,728,894.36元,净利润944,863,210.82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税前)。
22、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勇。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777号A座2F-201室。主营业务:量子信息光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光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9,999,780.00元,净资产19,999,780.00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220.00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90万元(税前)。
23、武汉烽火创新谷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明皓。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4#邮科院路88号85栋。主营业务:通信产品、电子产品、工业自动化技术及产品、安全智能系统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销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货物、技术进出口;展览展示服务;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科技工业园开发及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创新谷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69,162,649.55元,净资产10,038,492.97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580,000.00元,净利润35,197.13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60万元(税前)。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方相比无差异。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交易是公允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8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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