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姚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彩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万红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3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与有关各方正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加紧协商、沟通和向有关部门咨询。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034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4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办公大楼309会议室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原定于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佳富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改为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公告《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37)。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03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4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的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037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美锦能源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2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5月2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30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4、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6、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8、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的议案;

10、关于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佳富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2、章程修正案;

13、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14、关于为子公司原有工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议案详见2017年7月26日、2017年10月30日、2018年1月27日、2018年4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5月23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4236095

2、传 真:0351-4236092

3、电子信箱:meijinenergy@126.com

4、邮政编码:030002

5、联 系 人:杜兆丽、侯涛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3”,投票简称为“美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8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8年5月29日召开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038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美锦能源,股票代码:000723)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3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12日、2018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公司原计划于2018年4月2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并且涉及国有资产需要多方咨询沟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上海云峰矿业有限公司、上海灵宝矿产品有限公司、山西兆林实业有限公司或山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等。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初步确定为发行股份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等方式。

(三)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资产为上海云峰矿业有限公司、上海灵宝矿产品有限公司、山西兆林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山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不低于60%的股权,或山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其部分煤焦行业子公司不低于60%的股权,并整合重组行业内其他相关的优质资产。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截至目前,公司与已聘请的中介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有关各方正在积极策划论证可行方案,加紧进行尽调和审计、评估等工作。

(二)延期复牌原因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沟通、协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但由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并且涉及国有资产需要多方咨询沟通,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申报、披露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故公司申请股票延期复牌。

三、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3月26日,上市公司的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2018年3月26日,上市公司的前十大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承诺事项

若公司未能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或预案,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8年5月28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或预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风险提示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次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