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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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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48版)

公司代码:603718 公司简称:海利生物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公司2017年度合并后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3,739,532.17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0,653,195.03元。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成长需求,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末总股本64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5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主要业务

公司是上海市第一家在境内上市的,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是农业部在上海批准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的定点企业及农业部在上海设立的动物重大疫情防治生产基地,公司产品线齐全,产品结构完善,主要产品包括畜用和禽用疫苗,以猪用疫苗为主,基本涵盖了猪用所涉及的全部疫苗品种,具备全方位服务的产品基础和能力。

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和上海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公司商标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上海兽用生物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兽用疫苗制造工艺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始终致力于家畜、家禽等动物疫病的预防与治疗,为预防动物疾病、改善动物福利和改善养殖业主生产效益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在国内兽用生物制品行业中处于领先的地位。

●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结合ERP管理系统,建立了“产-销-存联动机制”,保证信息及时、完整、准确流转,为产品库存管理、生产计划及销售保障提供有力支持。在生产管理方面,生产管理部每年底根据销售部提供的销售预测拟定次年生产计划,并针对行业的季节性、实际销售情况及产品库存量按月拟定月度生产计划。月度生产计划由生产总监审核,经公司批复后下达生产部、质量管理部、采购部、财务管理部,各部门根据计划落实具体工作。

2、销售模式

(1)经销商销售

公司采取严格的经销商管理制度,努力实现与经销商的共赢局面。首先,公司重点选择的经销商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及区域影响力;其次,公司约定在同一个区域内仅与一家经销商签约经销公司产品,并约定经销商不能销售除公司产品以外的同类产品、不得跨区域销售;在业务体系上,公司建立了完整的经销商管理和培训体系,每年对经销商进行评估和集中培训以及针对性辅导,确保经销商队伍业务技术能力过硬,经营管理规范。并通过制定规则、规范,约束经销商的销售行为,进行市场监督,确保经销商不存在损害客户利益、损伤公司利益的情形,以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

(2)大客户直销

公司针对规模化养殖企业存在动物群体数量大、疫病传染率高等特点,组织专业人员定点为大客户进行整体产品方案设计。由于该类客户自身对防疫免疫的意识更强,对疫苗的质量要求更高,单个需求量也更大,因此在保障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公司更加注重针对大客户的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随着规模化养殖的扩大,大客户直销在公司整个销售体系中的占比也明显加大,且预计比重会越来越大,因此公司也专门成立了集团客户部,进一步加大对大客户的服务和管理。

(3)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的形式开展,由省级政府畜牧防疫部门按免疫情势制定年度防疫计划和动物疫苗采购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招标。由于2017年开始政府取消了猪瘟和高致病性蓝耳病的强制性免疫措施,因此2017年公司的政府采购收入明显下降,但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生产的口蹄疫疫苗和公司拟上市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仍为政府强制性免疫产品,因此未来政府采购仍将是公司销售的重要方式之一。

3、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持续创新,重视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公司通过自主研发、联合研发、技术转让和引进消化再创新等多种形式,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力度,为今后形成产品多元化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和提供源动力。公司多年来与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江苏省农科院、北京市农科院、上海市农科院、华中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运行良好的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体系,通过优势资源整合可快速实现技术成果转化。公司下设的上海兽用生物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我公司产品产业化的技术平台和研发平台,依托该平台,公司将进一步加大自主研发力度,培养壮大公司的研发队伍,逐渐提升自主研发实力。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开发了猪圆环病毒2型VLP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的酵母发酵表达技术,在规模化发酵生产、下游纯化技术及VLP的HPLC定量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和进展。利用昆虫细胞-杆状病毒表达系统研制的猪细小病毒亚单位疫苗实验室研究进展顺利,研发平台与技术平台的建立为自主研发新型疫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采购部,根据兽药GMP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规定和“统一标准、分类管理、流程审核”原则,结合公司采购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优化采购流程。

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物资、在充分考虑到生产计划、安全库存和采购周期前提下,制定完整的采购计划,公司与子公司实行统一集中采购管理,有效增强订单规模化效应,提高采购效率,针对采购过程采取有效的细化管理方式。公司与现有供应商有稳定而良好的合作关系,对重要原辅料进行固定供应商管理,保证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能够稳定供应;同时又通过不断进行新供应商开发,引入新的竞争机制,优化采购渠道,扩大备选供应商库,在保证质量前提下有效控制采购成本,降低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隶属于动物疫苗范畴,所生产的兽用疫苗产品在防治动物疾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对促进“三农”建设、保障食品安全、减少公共安全隐患、促进人类健康发挥着巨大作用,一直是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的行业,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方向。政府提供政策、资金支持,促进了兽用疫苗行业的发展。相对于发达国家,目前我国动物养殖规模化程度总体还比较低,散养以及小规模养殖仍然占畜牧业较大比例,同时,大规模扑杀模式所需资金较大,相关经常性补偿机制在我国尚未形成。因此,我国无法像发达国家那样采用“疫区扑杀为主、接种疫苗预防为辅”的防疫模式。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接种疫苗预防为主、疫区扑杀为辅”的政策不会发生改变,动物疫苗将是我国畜牧业防疫的主要手段。国家仍将继续推行重大疫病强制免疫制度,并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将增加对动物疫苗的需求,促进动物疫苗企业的发展。

同时,从近几年跟踪的疫病流行趋势来看,猪瘟、蓝耳、圆环、伪狂等免疫覆盖率较高的疫病流行有上升趋势,而养殖结构的快速变化和饲养管理方式短期不匹配,更容易加速疫病的爆发和流行,从而对疫苗的需求也将进一步增加。2017年,国家正式开始执行“两进两出”政策,即继续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对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暂不实施国家强制免疫政策,由国家制定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指导意见,各地根据实际开展防治工作;在布病重疫区省份(一类地区)将布病纳入强制免疫范围,将布病、结核病强制扑杀的畜种范围由奶牛扩大到所有牛和羊;将马鼻疽、马传贫纳入强制扑杀范围。该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政府招标采购制度市场化已是大势所趋,从长远看,政府采购疫苗的退出部分终将会被市场化销售的疫苗替代,而市场化疫苗的价格往往会是政府采购疫苗的3-8倍,以价补量,因此这一制度的变革将进一步打开行业的空间。从需求端看,由于受猪周期影响波动较小,大型养殖企业是高品质动物市场疫苗的主要驱动力,目前国内养殖产业结构正发生剧烈变迁,大型养殖企业占比将加速提升。根据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判断,预计我国生猪养殖百强企业(TOP100)未来3-5年出栏量占有率将由10%提升至30%,其中,大型养殖集团未来3年均处于高速扩张期,大型养殖企业更加注重疫苗防疫效果,对高品质疫苗需求将随之加速增长。因此,综合看动物疫苗行业有望进入高景气时代。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畜牧业动物疫病的防控,受整体经济周期影响程度较小,长期看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但是收入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一般来说,随着秋冬季的降温,动物机体的免疫能力下降,疫病防控需求较大,因此收入相对在秋冬季节实现较多。此外,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受政府招标采购流程的影响,常在春、秋两季进行招标活动,政府按照自身财政计划与动物疫情的情况安排采购工作,相关产品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在动物疫苗行业,公司拥有较为丰富的产品品类和产品线。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多种国内外先进工艺制造水平的畜禽兽用生物疫苗,拥有9个国家二、三类新兽药证书,2018年即将获得1个一类新兽药证书,其中多个新产品的研发或成果转化都获得了国家科技部和上海市科委、上海市经委、上海市农委等科技创新项目的立项支持。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战略,以市场为导向,加强重点产品的技术升级攻关和市场推广,公司与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合作研发的禽流感DNA疫苗(H5亚型)已通过注册的复核阶段,新兽药证书正在最后的制证阶段,为国际首个禽用DNA疫苗。公司合作研发的猪支原体肺炎灭活疫苗、猪瘟E2亚单位疫苗、鸡新流法三联灭活疫苗、鸡新流腺(4型)三联灭活疫苗等疫苗注册工作进展顺利,这些产品的布局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疫苗产品结构。公司与阿根廷BiogénseBagóS.A.公司合作打造的杨凌金海口蹄疫细胞悬浮培养灭活疫苗生产线,是具有国际高端品质的口蹄疫疫苗生产线。该生产线将为口蹄疫的防控提供新的产品和方案,进一步体现了公司的创新实力。同时开拓了牛、羊用疫苗产品线,保持了公司在市场化销售领域的创新地位,并切实提升了公司在行业内的整体竞争力,将会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未来,随着政府采购政策的变化和规模化养殖的扩大,公司仍将坚持以市场为核心、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改进产品工艺技术,提升产品质量,丰富技术服务手段,保证公司业务稳步发展,继续保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365.02万元,同比下降11.56%;实现利润总额10,712.28万元,同比上升39.3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11,373.95万元,同比上升32.97%,主要系报告期控股子公司开始投产、本年度投资收益大幅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60,171.84万元,比上年末增幅8.23%;负债总额52,683.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89%,比上年末增幅0.82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总额为106,955.93万元,比上年末增幅8.9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冉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家公司。本年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上海冉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家公司。

详见审计报告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 及“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海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8-029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18年4月2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8名,董事陈连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朱青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表示认可。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审计报告》和《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31)。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表示认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表示认可。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公司2017年度合并后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3,739,532.17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0,653,195.03元。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成长需求,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末总股本64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5元(含税)。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表示认可。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

2018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征求〈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意见的函》,其中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进一步规范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公司为满足未来将正式实施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的要求,避免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可能需按照新的规范要求再次改造的不利情形,因此对原先的设计方案按新规范要求重新进行了设计招标,故拟将工程竣工时间由原来的2018年9月延至2019年6月。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表示认可。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表示认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18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表示认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18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5月29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0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18年4月2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有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编制的2017年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017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审计报告》和《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备、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3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运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谨慎、合理做出的,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18年1-3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1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0号”文《关于核准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6.8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6,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756,157.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7,943,843.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11日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4SHA1035-9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以前年度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为27,541,073.99元,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159,373,843.00元,以前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15,536,358.89元。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04,293,347.90元(包括累计使用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17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7,250,263.23元,2017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10,643,888.6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6,437,117.22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26,180,247.49元。

2016年2月4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并经2016年2月23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可以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商业银行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2016年2月23日至2017年2月22日。

2017年2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一年。

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以闲置募集资金16,100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2017年10月12日,产品到期日2018年1月11日。

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以闲置募集资金10,900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2017年12月1日,产品到期日 2018年3月5日。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牧海生物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订《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以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2017年11月23日,产品到期日2018年2月27日。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67,686,973.2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银行存款67,686,973.27元,银行理财产品3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5年5月12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上海南京西路支行、兴业银行奉贤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6年3月3日,本公司、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2015年12月24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经2016年1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除实施主体变更外,与“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项目”有关的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

2016年1月13日,上述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四)延期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7年4月1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并经2017年5月1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2018年4月2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再次延期,此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除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外,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等均保持不变。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利生物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2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

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更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以及《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现阶段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项目建设期进行调整,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10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81元,募集资金总额47,67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875.615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794.384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5月11日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出具了XYZH/2014SHA1035-9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计划募集资金总投资的差额,相应调整补充的运营资金。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643.71万元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31)。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技改产品工艺,保持技术领先水平,拟对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中的一条转瓶工艺生产线改为悬浮培养工艺生产线,因此对原先的设计方案重新进行了设计招标,并将工程竣工时间由原来的2017年12月延至2018年9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2018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征求〈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意见的函》,其中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进一步规范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公司为满足未来将正式实施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的要求,避免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可能需按照新的规范要求再次改造的不利情形,因此对原先的设计方案按新规范要求重新进行了设计招标,故拟将工程竣工时间由原来的2018年9月延至2019年6月。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延期,是结合当前项目建设进展的客观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实际发展需求,谨慎、合理作出的,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以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谨慎、合理做出的,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认为:海利生物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海通证券对海利生物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3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对公司财务、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一、概述

为规范相关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企业财务报表的格式进行了修订,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要求公司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调整。以上修订均无需公司追溯调整相关报表数据。

按照上述会计准则或通知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执行新准则对比较财务报表影响说明如下: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执行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4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4日,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增加,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兽用活疫苗及灭活疫苗的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相关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养殖设备(限家禽及家畜饲养机械)、兽用器械、饲料添加剂、兽药,相关原辅材料的进出口、批发;农副产品收购(粮食除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订后条款: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兽用活疫苗、灭活疫苗、动物血清及动物制品的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相关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养殖设备(限家禽及家畜饲养机械)、兽用器械、饲料添加剂、兽药,相关原辅材料的进出口、批发;农副产品收购(稻谷、玉米、小麦除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5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72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9日

至2018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