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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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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佟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2017年10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粮生化;证券代码:000930)自2017年10月24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11月6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确认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7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2017年11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由于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2017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2017年12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2018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提案》;2018年1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公司证券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在股票停牌后4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并于2018年2月24日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8年4月23日,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4日起将继续停牌,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反馈无异议后申请复牌,原则上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在标的资产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提交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审议、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完成对本次评估报告的备案并批准本次交易方案、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境外投资事项的备案、商务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境外战略投资者认购公司新增股份事项的核准、商务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境外投资事项的备案、商务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实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的审查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上述审核通过以及最终通过审核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不适用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不适用

董事长:佟毅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8-051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出席情况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分别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2018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同时提交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人,参加表决的董事有:佟毅先生、李北先生、张德国先生、席守俊先生、乔映宾先生、刘德华先生、何鸣元先生、陈敦先生和卓敏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粮生化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8-052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分别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2018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在保障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监事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共3人,参加表决的监事有:刘勇先生、滕丽娟女士、马芳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粮生化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8-053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