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8-035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宏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全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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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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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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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报告期收到BT项目回购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18亿元,同比增长9.86%,其中建筑施工收入20.17亿元, 占比95.23%,房地产收入6,327万元,占比2.99%;实现净利润 8,129万元,同比增长16.71%。
2、2018年一季度,公司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市场开拓,开发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市政路桥等基础设施项目,建筑业新承接工程超过46亿元,同比去年增长51%,其中轨道交通、市政工程占比超过90%。
3、报告期,公司新中标宁波市通途路综合管廊II标、杭州市大毛坞--仁和大道供水管道IV标、宁波市西洪大桥及接线II标、杭州地铁3号线一期SG3-9标、杭州地铁7号线SG7-3标等重大工程项目。联合中标杭绍台铁路HSTZQ-2标,公司施工业务正式进入铁路领域,有利于公司完善在交通领域特别是铁路及高铁领域覆盖力,提升管理和创新能力,增强参与相关业务综合竞争力。
4、为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凝聚力,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董事会拟定了《宏润建设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于2018年4月24日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一季度,公司青海8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正常运营,完成发电量3,846万度;加快房地产项目销售,新签房地产销售合同25,124万元。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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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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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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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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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宏舫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