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君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君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隋君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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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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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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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情况
(1)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243.32%,主要系公司原料对外采购预付款期末货票未到所致。
(2)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减少46.71%,主要系浦发光大等银行理财到期结算利息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长62.77%,主要系2月份出口退税款3月份尚未退回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63.35%,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46.21%,主要系高品质蛋白项目建设对外预付款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长53.12%,主要系受公司对外支付方式影响,部分款项由原来的现款结算变为承兑汇票结算影响。
(7)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长137.48%,主要系增值税和所得税应缴额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情况
(8)营业收入同期相比增长81.6%,主要系蛋白市场销售良好,正威公司贸易量增大所致。
(9)税金及附加同期相比增长79.98%,主要系内销业务增长,国内增值税缴纳增多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同期相比增长11126.93%,主要系淀粉市场价格下滑计提减值损失所致。
(11)投资收益同期相比减少87.12%,主要系理财收入减少所致。
(12)其他收益同期相比增长376.46%,主要系即征即退退税款增长所致。
(13)所得税费用同期相比增长222.68%,主要系当期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情况
(14)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相比减少118.43%,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了97.88%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相比增长103.72%,主要系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了69.15%所致。
(16)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相比增长了98.1%,主要系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了39.27%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到期公司对相应股份进行了减持。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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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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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8-038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君兴农业”)的函告,获悉君兴农业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票被解除质押及补充质押,具体内容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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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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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君兴农业持有公司435,250,1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4.45%,
本次解除质押后其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234,499,6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53.88%,占公司总股本的18.56%。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证明文件;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协议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数据。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公告编号:2018-037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