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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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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定2018-00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奕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坚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怀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8-24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桔园洲星网锐捷科技园2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十一人,实到董事十人。董事林贻辉因公务出差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杨坚平出席并代行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黄奕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8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本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对外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在智能制造市场的业务,打造覆盖企业经营全过程的集成智能制造应用解决方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与战略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3,000万人民币,其中,锐捷软件出资1,200万元,占元智科技注册资本的40%。

《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对外设立参股子公司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本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福建星网信通软件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星网信通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信通”)的各股东按其持有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增资,其中,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软件”)对控股子公司星网信通增资255万元,增资完成后,星网信通注册资本增加到1,500万元,锐捷软件对星网信通的持股比例仍为51%。

《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福建星网信通软件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四)本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黄奕豪先生、宿利南先生、阮加勇先生、黄爱武先生、郑维宏先生、杨坚平先生、林腾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黄奕豪先生、宿利南先生、阮加勇先生、黄爱武先生、郑维宏先生、杨坚平先生、林腾蛟先生简历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五)本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沈任波先生、叶东毅先生、徐军先生、童建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沈任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沈任波先生、叶东毅先生、徐军先生、童建炫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沈任波先生、叶东毅先生、徐军先生、童建炫先生简历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六)本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主要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2018年5月17日14:30在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工业园星网锐捷科技园22栋公司会议室召开。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8-25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于2018年4月24日在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工业园星网锐捷科技园22#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卢文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1-3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8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黄旭晖女士、林向晖先生2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逐项表决方式。

黄旭晖女士、林向晖先生简历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8-26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

对外设立参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简称“锐捷软件”)是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星网锐捷”)持股100 %的全资子公司。为拓展公司在智能制造市场的业务,打造覆盖企业经营全过程的集成智能制造应用解决方案,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锐捷软件与外部战略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下简称“元智科技”),注册资本为3,000万人民币,其中,锐捷软件出资1,200万元,占元智科技注册资本的40%。

(二)审批程序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投资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

2、住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创业大厦A区27层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法人代表:黄奕豪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嵌入式软件、ERP系统、CRM系统的开发;系统集成;软件技术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关联关系:锐捷软件是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福建星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福建星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529(集群注册)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邓福钦

5、注册资本:1,800万元。

6、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不含金融、证券、期货、财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普通合伙人为:邓福钦(出资976.5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54.25%);有限合伙人为:林嵩,黄春机,邱存发。

8、关联关系:福建星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拟对外投资设立的参股公司为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

(一)公司名称: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三)注册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

(四)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集成;计算机设备、软件及其附属设备的销售、安装、租赁;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互联网业务运营;互联网增值服务等。

(五)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以上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人

甲方:福建星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

(二)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和乙方约定,在各自的出资额中分3期出资,其中:

甲方第1期投入本公司的货币出资额为玖佰万元(900万元),应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

乙方第1期投入本公司的货币出资额为陆佰万元(600万元),应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

甲方第2期投入本公司的货币出资额为陆佰万元(600万元),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

乙方第2期投入本公司的货币出资额为肆佰万元(400万元),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

甲方第3期投入本公司的货币出资额为叁佰万元(300万元),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

乙方第3期投入本公司的货币出资额为贰佰万元(200万元),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

(三)出资的转让

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伍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叁名,乙方委派贰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壹名。

4.公司设总经理壹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根据实际需要聘任),均由董事会聘任。

(五)违约责任

1.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0.1%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六)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壹拾伍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七)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经甲方和乙方加盖公章并经甲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各方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同意实施本次出资。

2.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贰份,本公司设立等备用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元智科技定位于为客户提供智能仓储、智能车间、智慧零售解决方案。国家对“中国制造2025”战略规划的高度重视,基于智能制造系统的智能仓储、智慧零售等业务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公司通过参股方式投资元智科技可以借助外部投资者的渠道及客户资源较快的切入到智能制造领域,同时借助相关解决方案,可为公司其他产品线相关领域寻求更好的市场机会。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全部为锐捷软件的自有资金,锐捷软件的参股子公司成立后,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监督本次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明确新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经营策略,积极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8-27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福建星网信通软件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福建星网信通软件有限公司(简称“星网信通”)是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为业务发展的需要,星网信通的各股东按其持有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增资,其中锐捷软件增资255万元,增资完成后,星网信通注册资本增加到1,500万元,锐捷软件对星网信通的持股比例仍为51%。

(二)审批程序

上述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增资不构成了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星网信通软件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公司住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山大道618号22#楼三楼东向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阮加勇

6、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服务;计算机和网络系统设计、系统集成;信息系统咨询和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与运营(不含互联网上网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营销咨询;商务及文化活动策划;网络营销策划;自营和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日用百货、文化办公用品、电脑软硬件、耗材、电子产品、工艺礼品的批发、代购代销及网上销售;票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网信通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三)财务情况

单位:元

三、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业务发展的需要,星网信通的各股东按其持有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增资,其中锐捷软件增资255万元,增资完成后,星网信通注册资本增加到1,500万元,锐捷软件对星网信通的持股比例仍为51%。

(二)本次增资前后,星网信通的注册资本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星网信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锐捷软件的控股子公司,此次增资是为了增强星网信通的业务能力,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促进星微门智慧餐饮云平台优化、新功能开发等进度,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长期竞争力。

本次增资完成后,锐捷软件仍持有星网信通51%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受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8-28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主要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奕豪先生、宿利南先生、阮加勇先生、黄爱武先生、郑维宏先生、杨坚平先生、林腾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沈任波先生、叶东毅先生、徐军先生、童建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沈任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上述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11名董事(其中7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奕豪先生,汉族,1961年5月出生,公司董事长,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董事长;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是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专家,并于2006年荣获福州市第一届重大贡献、杰出高科技企业企业家代表,2007年度“海西新经济英雄”,2009年“福建省突出贡献企业家”。

截至本披露日,黄奕豪先生自本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宿利南先生,汉族,1971年11月出生,山西忻州人,中共党员,1993年8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行政管理专业,2007年12月毕业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福建省福州港集装箱公司干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工业建设总公司干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计划统计局副局长;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办、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资产管理部部长;共青团福建省委常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书记。现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第十届中共福建省委委员,第十二届省政协委员,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

截至本披露日,宿利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阮加勇先生,汉族,1966年9月出生,公司总经理、博士,高级工程师。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星网物联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德明通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星网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星网信通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先后荣获省优新产品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省优秀产品二等奖、国家电子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国家火炬优秀项目二等奖、“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福建IT行业十大杰出青年”,“中国优秀创新企业家”等荣誉称号,2010年入选“福建十大经济风云人物”、“海西软件业杰出人才”、“福建经济年度十大杰出人物”。

截至本披露日,阮加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爱武先生,汉族,1973年5月出生,福建福州人,中共党员,1996年7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本科),2005年12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工程师。199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产业处科员;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经办、综合办公室主办、董事会干事、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兼董事会干事、资产管理部部长兼综合办公室副主任;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福建闽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福建省菲格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挂职宁德市经贸委副主任、党组成员;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综合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总经理助理兼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本披露日,黄爱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坚平先生,汉族,1960年5月出生,公司财务总监、大专,助理会计师,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曾任福州市丝绸印染联合厂财务科副科长,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主办会计、处长,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硬件产业财务总监,福建实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

截至本披露日,杨坚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维宏先生,汉族,1967年9月出生,公司网络通讯研究院院长、董事,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通讯研究院院长、董事,福建星网物联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爱伟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获科技部火炬项目奖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和省优秀新产品二等奖,并于1995年荣获“全国电子工业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是“数字福建”专家委员会成员。2011年荣获第二届福州市杰出科技人员奖。著有《Windows终端与瘦客户机/服务器技术》一书(人民邮电出版社,2001年4月出版,第一作者)。

截至本披露日,郑维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腾蛟先生,汉族,1968年4月出生,硕士,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工商联副主席,兴业银行董事,阳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公司董事。

截至本披露日,林腾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任波先生,汉族,1969年1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福建省会计制度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任福建省审计厅处长助理、副所长,福建弘审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本披露日,沈任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沈任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叶东毅先生,汉族,1964年2月出生,博士,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州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福建省信息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福建省计算机学会副理事长等职。企业兼职情况:目前担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从事智能信息处理、数据挖掘等计算机应用技术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主持或参与完成了10余项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曾获得1988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第四), 2000年度福建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独立完成)、2003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三等奖(排名第一)和2009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二等奖(排名第二)。此外,2002年获得福建青年科技奖,2003年获得第十届运盛青年科技奖。

截至本披露日,叶东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叶东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徐军先生,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浙江杭州人,中共党员,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律师、独立董事,福建省律师协会第七至第九副会长,福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福州、厦门、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涉侨案件特邀调解员,福建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员,福建工程学院法学系知识产权专业政学研合作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兼职教授。198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现为民二庭)法官,福建德胜(联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法律顾问,福建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专职律师,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福州分所监委会主任、专职律师。

截至本披露日,徐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徐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童建炫先生,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福建莆田人,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律师,独立董事。历任福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福建省企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现任福建博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福建农林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福州、厦门、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省律师协会理事兼教育及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共福州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福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兼考核与奖励委员会主任,福建省国际法协会理事,福建省企业法律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法律顾问团成员,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协会理事。曾任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36)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97)独立董事。擅长金融保险、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民商事合同及刑事等法律事务。

截至本披露日,童建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童建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8-29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监事会提名黄旭晖女士、林向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情况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30)。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田中敏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新一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旭晖女士,汉族,1971年12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福建省和信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获聘为福建省首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

截至本披露日,黄旭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向晖先生,汉族,1972年7月出生,公司监事,本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采购部总监。曾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生产副总监。

截至本披露日,林向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8-30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8年4月19日在公司培训室召开。会议由工会主席林捷先生主持,应到职工代表97名,实到职工代表97名。会议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会议一致同意选举田中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田中敏先生将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请审议。

附: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田中敏先生,汉族,1969年3月出生,籍贯福建福州,现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田中敏1991年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毕业,进入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从事研发工作,1995-2000年任研发部经理,2001年任研究院院长助理,2005年任技术中心主任,他参与了多项国家、省市科技项目,主持开发完成了终端,机顶盒和路由器等产品,在软件、网络通讯和终端领域的具有多年产品研发及管理经验,曾获一项国家火炬优秀项目二等奖,二项省福建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截至本披露日,田中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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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兹定于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5月17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5:00 至2018年5月17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下转1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