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公告编号:2018-008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268号文)的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4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392,4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50,15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2,250,0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于2017年3月14日出具了《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10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98,794,354.03元,其中198,794,354.03元投入项目建设(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163,723,837.18元)。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也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另外,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3,015,916.27元,自有资金存入2,371,125.00元。综合以上,募集资金余额共计148,842,687.24元,与募集资金的账户期末余额一致。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的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4年10月17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2017年3月23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银行专户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7年5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163,723,837.18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33号专项鉴证报告。2017年6月1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3,723,837.1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2017年6月20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公告编号:2018-010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3号长城科技大厦2号楼13楼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3.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5月16日下午14:00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星期五)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8年5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3号长城科技大厦2号楼13楼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如下:

1. 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7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上述提案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细请见2018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8年5月15日下午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18年5月15日9:00—11:30、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3号长城科技大厦2号楼13楼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65968

传真:0755-25865538

邮箱:huangrf@chitwing.com

邮编:518000

联系人:黄蓉芳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5

2、投票简称:捷荣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股东对所有提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公司(本人)进行投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注:1、每个项目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

2、以上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2018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855证券简称:捷荣技术公告编号:2018-017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之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莫尚云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2、 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重庆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法人代表人:刘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经营范围:人造蓝宝石及其晶片、半导体照明材料、半导体光电器件、半导体测试仪器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照明灯具制造及其安装,能源管理技术服务,节能产品研发、制造、改造及相关技术服务,发光二极管应用产品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维修和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不含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规定办理申请),城市及道路照明施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经许可或审批的,未获许可或审批前不得经营)

财务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958,798,051.85元,净资产为1,046,623,061.64元;2017年度的营业收入为297,145,924.15元,净利润为-63,115,962.2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关联关系

重庆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捷荣四联光电有限公司的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重庆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付款及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

(二)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芮晓武

注册资本:1,848,225.199664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9层

经营范围: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2017年6月30日,中国电子总资产2,633.97亿元,净资产799.70亿元;2017年半年度营业收入986.6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电子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特大型集团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前期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靳宏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294406.95万元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硬件、终端及其外部设备、网络系统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及零部件、金融机具、税控机具、计量仪表、安防产品、移动通讯设备、无线电话机(手机)、通信及网络产品、数字音视频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及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和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营登证字第49 号文执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软件、硬件、终端及其外部设备、网络系统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及零部件、金融机具、税控机具、计量仪表、安防产品、移动通讯设备、无线电话机(手机)、通信及网络产品、数字音视频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自行开发的电子出版物、零售各类软件及电子出版物。;

财务情况: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4,774,572,190.34元,净资产为6,796,304,491.66元;营业收入为6,577,807,225.46元,净利润为299,165,403.56元。

2、关联关系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子公司。

3、履约能力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与公司长期的业务协作关系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形成公司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四)公司名称: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文鋕

注册资本:人民币147,125.94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其外部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仪器仪表及其零部件、元器件、接插件和原材料,生产、经营家用商品电脑及电子玩具(以上生产项目均不含限制项目);金融计算机软件模型的制作和设计、精密模具CAD/CAM技术、节能型自动化机电产品和智能自动化控制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激光仪器、光电产品及金卡系统、光通讯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和安装工程。商用机器(含税控设备、税控系统)、机顶盒、表计类产品(水表、气表等)、网络多媒体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金融终端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房屋、设备及固定资产租赁;LED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城市亮化、照明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财务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599,483,730.27元,净资产为5,856,692,553.42元;2017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4,209,778,550.46元,净利润为541,303,018.08元。

2、关联关系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与公司长期的业务协作关系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形成公司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债权人的利益。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本年度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将按照公司具体业务进展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对外发展的需要,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赵绪新先生、傅冠强先生和何志民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允定价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债权人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有利于综合促进公司正常业务的运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东方花旗核查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的公司会议资料、独立董事意见,询问了公司相关经办人员,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18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此外,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对该等关联交易已履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2018年预计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无异议,同意公司实施必要的审议程序后实施。

六、备查文件

1.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