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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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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8-27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1元

●相关日期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8年4月13日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7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2018年5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816,316,37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163,163.7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北京华信六合投资有限公司、大连天盛硕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1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1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009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本公司股票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009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1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8321921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8-2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股东北京华信六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六合”)通知,近日华信六合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华信六合于2018年4月2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8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3%)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其中,329万股的购回交易日期为2019年11月22日;414万股的购回交易日期为2019年11月28日;143万股的购回交易日期为2019年12月12日。

截至本公告日,华信六合持有本公司股份877,984,5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88%;进行上述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823,02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3.7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07%。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8-29

债券代码:145482 债券简称:17太证D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7太证D1”短期公司债券

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发行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短期公司债券(第1期)(债券简称:17太证D1),发行总额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5.50%。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发布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太证D1”短期公司债券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21)。

2018年4月23日,“17太证D1”短期公司债券已兑付完成并摘牌。兑付本金总额为2,000,000,000元,兑付利息总额为110,000,000元。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