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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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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4版)

截止本公告日,田韶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琪:中国国籍,1973年07月生,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07月至今,任职于郑州大学,于商学院会计系任教,目前担任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陈琪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18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治理结构要求,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魏真丽女士出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魏真丽,女,1986年5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今在公司财务部先后担任销售会计、会计主管、财务管理部副经理;201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魏真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19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已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新一届监事会成员 3 人,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守峰先生、杨成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与另外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拟新聘任的监事,符合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守峰,男,汉族,1967年7月生, 曾就职于西峡县小水小学及中学教员、西峡县冶金材料厂及龙成集团员工;2007年至2012年2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3月至今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日,陈守峰先生持有公司399,960股份,陈守峰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守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成松,男,汉族,1975年7月生,中专。曾就职于西峡县新世界电器公司;2006.8-2012.2担任公司技术支持经理;2012.2至今担任公司售后服务管理部经理;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任路畅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3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杨成松先生持有公司80,010股份,杨成松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成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20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05月02日(周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郭秀梅女士、董事/总经理张宗涛先生、独立董事宋霞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蒋福财先生、财务总监徐静宜女士、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潘青林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2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会成员于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定期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05月21日(星期一)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05月20日-2018年0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5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5月20日15:00-2018年05月21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票简称:路畅科技;股票代码:002813)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软件产业基地5栋C座9楼901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1.00: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 2.00: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 3.00: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提案 4.00: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提案 5.00: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提案 6.00: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案 7.00: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提案 8.00: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提案 9.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选举郭秀梅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选举张宗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选举彭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10.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选举田韶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选举陈琪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11.00: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1.01:选举陈守峰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1.02:选举杨成松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特别提示:

1、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一)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非表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三)其他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均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均已分别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登载的《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专项公告。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05月16日(星期三)9:00-11:30、13: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和《会议回执》(详见附件2),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16日17:00。

4、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信函送达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9楼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函请注明“路畅科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传真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 “路畅科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传真号:0755-29425735。

5、会务常设联系人:赵进萍

电话:0755-26728166

传真:0755-29425735

邮箱:shareholder@roadrover.cn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2、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提前30分钟到达。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附件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3”,投票简称为“路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提案9: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提案10: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提案11: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0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0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0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5月2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名称和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05月16日(星期三)下午17:00之前现场送达公司或以传真、邮寄方式送达公司。

3、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回执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须由股东亲笔签名。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22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18 年 0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本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核定,我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为162,053.68万元,比上年年末122,386.57万元增加32.41%;年末公司负债为95,900.07万元,比上年年末56,037.39万元增加71.14%;年末净资产为66,153.61万元,比上年年末66,349.18万元减少0.03%。

经审计,我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77,393.67万元,比上年同期72,195.67万元上升7.20%;营业利润2,797.76万元,比上年同期2,333.90万元上升19.88%;政府补贴收入849.15万元,比上年同期2,338.24万元减少1,489.09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0万元,比上年同期2,326.31万元减少2,326.31万元;利润总额2,797.76万元,比上年同期4,660.20万元下降39.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566.85万元,非经营性损益886.32万元。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04月26日

关于对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327号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7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该汇总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 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

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7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 编制基础和本专项审计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我们提醒汇总表使用者关注,汇总表是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汇总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专项审计说明仅供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18年4月25日

附件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________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注:1、包含两个以上事项,如有一项不符,请选“否”,并具体说明。

2、逐一说明每名独立董事现场检查的天数及发现的主要问题。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