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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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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海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小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2018年1月,公司收购东莞市宏元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简称“东莞宏元”)100.00%股权,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东莞宏元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由于公司与东莞宏元合并前后均属于同一最终控股股东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对东莞宏元的合并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此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会计政策,对2018年年初及2017年一季度同期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海川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18-02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肖治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于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23)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认为:公司前期收购东莞市宏元化工仓储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次因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22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于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23)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认为:公司前期收购东莞市宏元化工仓储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次因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18-024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2018年12月31日;

5、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本次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及以上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

6、实施方式: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进行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期限不同,获得的收益水平不同。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银行结构性存款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结构性存款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结构性存款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终止该投资。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正常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