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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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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4版)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8-051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2015)192号文批准,于2015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7.2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327.10万元。

截至2015年2月16日止,募集资金49,152.00万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110905230510102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541766175334账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325601000018170544562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1102021119000720758账号、中信银行苏州城中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7324310182600116463账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0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如下: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见附件一。

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除柯利达设计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外,其他募投项目由于受到建筑行业市场的影响,项目投资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具体差异分析如下:

(1)建筑幕墙投资项目:

公司变更了该募投项目实施的地点(相关募投项目地点变更的说明见本报告十),主要系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我国西部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带动了我国西部建筑装饰行业快速发展。公司为紧抓西部建筑装饰市场的发展机遇,开拓西南市场,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并收购了四川域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公司拟打造成都幕墙生产基地,以降低施工成本,提高本公司在西南地区的综合竞争优势。因项目投资主体及实施地点发生改变,以致项目进度延迟。目前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生产厂房正在建设中,后续投资将在厂房建成后逐步有序投入。

(2)建筑装饰用木制品工厂化生产项目:

建筑装饰用木制品工厂化生产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①建筑行业的市场变化,公司根据实际需求推迟募投项目的建设;②募投项目所在地被纳入当地政府拆迁计划,对公司新增投资有一定影响。

(3)柯利达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柯利达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该项目使用了前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金额所致。

(4)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信息化系统构架和实施方案主要为实现公司新研发大楼的信息管理功能,需与研发大楼配套。因研发大楼尚未竣工,导致信息化建设进度相应延迟。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未进行变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3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6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3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6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3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0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投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1,843.70万元。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情况

2015年3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本公司在额度不超过2.20亿元人民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2016年3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本公司在额度不超过2.20亿元人民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2017年3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本公司在额度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如下: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15,000.00万元,累计取得收益1,406.30万元。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47,327.10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765.21万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8,561.8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60.35%。

尚未使用的原因:按照募投项目分步投入资金。

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根据募投项目分步投入资金。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由于建筑行业市场的变化,募投项目进度推迟,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现效益。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单位:万元

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一致。

十、其他事项

2017年4月18日,本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的由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18号变更为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五、十组。打造成都幕墙生产基地,降低施工成本,提高本公司在西南地区的综合竞争优势。

特别说明:本报告中对部分数据进行了四舍五入处理,可能导致有关数据计算结果产生尾数差异。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1)建筑幕墙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大于资金的投入进度,主要系该项目有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所致。

(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原因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二、2

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系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之七。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18-052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

激励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281.0025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102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5年6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5年6月23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议案。

3、2015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6月25日,向10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计划》中的378.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44元/股。

4、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办理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变更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15年8月29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工商变更登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变更为12,378.50万元。

5、2016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78.1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109人。

6、2016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6年6月24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41.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2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2016年7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本次股票回购涉及109名激励对象,其中离职的激励对象4人,对应予以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万股;解锁条件未达到要求的激励对象105人,对应予以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1万股,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因故暂时无法处理回购事宜,其应予回购的0.4万股限制性股票暂缓回购。上述限制性股票77.7万股已于2016年7月14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23,785,000元减少为123,008,000元。

8、2016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451.2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4.87元;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62.25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0.10元,各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6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3.6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1人。

10、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办理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变更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17年4月14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11、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162.2625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105人。

12、2017年6月2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本次股票回购涉及1名激励对象,对应予以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3.6万股已于2017年6月2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85,134,500元减少为185,098,500元。

13、2017年8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本次股票回购涉及105名激励对象,对应予以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2.2625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162.2625万股已于2017年8月8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85,098,500元减少为183,475,875元。

14、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547.2225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8.21元;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78.4350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5.56元,各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2.97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2人。

16、2017年11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本次股票回购涉及2名激励对象,对应予以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7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2.97万股已于2017年11月27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30,256,575元减少为330,226,875元。

17、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51),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281.0025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102人。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中关于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的相关规定,如若公司业绩未达到以下表格中规定的解锁条件,则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授权价格加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按日计算)。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以上“收入”指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根据公司2012-2017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2017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035,009,614.87元,较2012-2014年三年营业收入的平均值1,562,396,546.67元,增长低于90%,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未达标,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将已授出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本次股票回购涉及102名解锁条件未达到要求的激励对象,对应予以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1.0025万股。(期间如遇新增离职人员,回购股数、回购资金额度按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相应调整)。

3、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的规定,若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已解锁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锁股票作废,由公司对未解锁部分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未达到,则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按日计算)。

2016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同意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451.2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4.87元;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62.25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0.10元。

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同意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547.2225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8.21元;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78.4350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5.56元。

据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所涉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未达标人员,首次授予部分人员的回购价格为8.21元/股加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日计算),预留授予部分人员的回购价格为5.56元/股加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日计算)。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

本次注销的实际限制性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确认数为准。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为102人,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1.6850万股。

五、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之(三)“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相应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该年度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我们同意由公司将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81.0025万股,以授予价格加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日计算)进行回购注销。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我们对此无异议。

八、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原因,根据公司《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10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1.0025万股全部予以回购并注销。

九、律师意见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股权激励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履行了公司内部的批准程序,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办理减资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十、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18-05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和《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281.0025万股;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30,226,8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27元(含税),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报江苏省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22.6875万元。

修订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564.1905万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3,022.687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修订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42,564.190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原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修订为: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其余条款无变化。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18-054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柯依迪”),主要从事整体智能家居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本次对外投资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将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注入。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后续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苏州市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整体智能家居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装配式装饰系统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与安装;钢木结构建筑设计、研发、制造、配送、施工、维护等。(具体根据工商核准及相关部门批准后确定)

三、对外投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的主要目的是打造自己的智能家居品牌“柯依迪”,在满足自给的情况下,进军智能家居市场,涵盖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等全产业链环节,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将进一步拓宽公司的业务领域,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业绩。

四、风险提示

柯依迪的设立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其未来盈利能力受国家政策、宏观经济、市场竞争及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将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机制,适应市场变化,促使该公司稳健发展。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18-055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2、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通知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放映。

(二)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开始执行,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实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中的规定执行,并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和《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来调整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在利润表中新增“持续经营损益”、“终止经营损益”、“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行项目,相应的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调整。

由于“资产处置收益”项目的追溯调整,对2016年的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元

除上述变更外,本次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其他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发表如下意见:变更后,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规定,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不会产生实质影响;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8-056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资者

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2:00-3: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柯利达”)将于2018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司将于2018年5月8日召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利润分配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8日【下午2:00-3: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董事会秘书何利民先生、财务总监孙振华先生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8年5月7日17: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魏星、高晋虹

2、电话:0512-68257827

3、传真:0512-68257827

4、邮箱:zqb@kldzs.com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