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俐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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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7年实施2016年利润分配的送股及公积金转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的相关要求,按照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2017年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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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经营业绩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01亿元,同比增长6.59%,其中出口营业收入 13.42 亿元,占总营业收入比重为 55.91%,同比提升 4.45 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11亿元,同比下降8.74%;实现扣非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05亿元,同比下降9.20%。
●营业收入的变化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①报告期内,公司发动机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37亿元,同比下降4.22%,其中:
道路用发动机实现销售收入2.97亿元,同比下降17.62%。其中,用于四轮低速电动车混合动力的增程式混合动力发动机实现销量3,389台,同比增长4.25倍。
公司生产的宝马850CC大排量双缸发动机实现批量供货1,266台。
非道路用发动机实现销售收入3.36亿元,同比增长10.11%。其中,400cc 排量以上商用机动力产品收入增长22.56%。
②报告期内,公司摩托车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83亿元,同比下降8.05%。摩托车出口实现销售收入 6.42 亿元,同比增长3.37%,其中三轮车出口销量达到 2.07 万台,同比增长51.09%。
公司宝马大排量踏板车项目目前处于工艺样车(PS2)阶段。
③报告期内,公司发电机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47亿元,同比增长41.09%。其中:
小型家用发电机组业务实现销量14.33万台,同比增长59.21%,实现营业收入2.90亿元,同比增长76.28%。其中,变频发电机组销量达到3.73万台,同比增长6.58倍。
大型商用发电机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57亿元,同比增长3.14%。主要表现为国内的通信金融系统、高端制造系统市场的业务增长。今年一季度系统大客户新增中标项目的合计金额为人民币约1.5亿元,项目主要集中在商业地产、数据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畜牧养殖、信息服务等领域。
④报告期内,公司四轮低速电动车业务实现销量1.07万辆,同比增长14.32%,实现营业收入2.41亿元,同比增长24.87%。公司首推的串联式混合动力式四轮低速电动车产品,2018年一季度实现销售3,230辆。
⑤报告期内,公司轻量化汽车发动机关键零部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3亿元,同比增长51.51%。其中,重庆莱特威和南京隆尼公司实现收入0.94亿元,同比增长149.15%。
报告期内,长安福特Dragon GTDI发动机缸体加工项目完成样件交付。
●归属于母公司的利润变化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①由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值影响,形成汇兑损失4,473.31万元,使财务费用中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527.22万元。
②公司今年在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890.22万元。
③受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值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的综合影响,实现业务综合毛利率为18.46%,同比下降了2.47个百分点。但公司通过采取与出口客户逐步建立汇率波动分摊机制、对部分出口客户采用人民币结算,以及调整产品结构等多种措施,本期综合毛利率较2017年第四季度上升了1.2个百分点。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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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①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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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损益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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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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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意大利CMD项目的进展公告》,CMD公司于2018年1月中旬收到了欧洲航空安全局(以下简称“EASA”)颁发的CMD22系列航空汽油发动机《型号认证证书》(即“TC认证”),完成了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CMD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前获得EASA颁发的CMD22航空汽油发动机的TC认证”相关条款(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临2018-002)。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8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法定代表人:高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超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俐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8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法定代表人:高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超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俐娟
合并利润表
2018年1—3月
编制单位: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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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法定代表人:高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超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俐娟
母公司利润表
2018年1—3月
编制单位: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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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高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超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俐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8年1—3月
编制单位: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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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高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超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俐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3月
编制单位: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高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超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俐娟
4.2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66 证券简称:隆鑫通用 公告编号:2018-025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一楼多媒体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高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涂建华先生、涂建敏女士、杨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张国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兼常务副总经理黄经雨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王建超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公司与普通关联企业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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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议案名称:公司与子公司少数股东相关企业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款及理财业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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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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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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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7.01和议案8涉及的关联股东为隆鑫控股有限公司,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数1,042,160,878股,对议案7.01和议案8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皆军 韦微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8-026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9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8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01亿元,同比增长6.59%,其中出口营业收入 13.42 亿元,占总营业收入比重为 55.91%,同比提升 4.45 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11亿元,同比下降8.74%;实现扣非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05亿元,同比下降9.20%。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广州威能的经营发展,补充流动资金,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广州威能总经理邵剑梁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超能投资有限公司将为公司该项担保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本次担保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担保期限不超过威能机电根据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具体融资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8-027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威能”)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广州威能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保证担保金额;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广州威能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威能的业务拓展,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广州威能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保证担保(含公司于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所确定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番禹区丽骏路25号
法定代表人:邵剑梁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5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3月8日
信用等级:A
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经营范围: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备的零件制造;内燃机及配件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金属密封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炉除外);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电气设备批发;金属制品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股东及持股比例:广州威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75%、广东超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能投资”)持股6%、邵剑梁持股9%、邵剑钊持股5%、黎柏荣持股5%。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广州威能总资产89,331.19万元,净资产38,268.07万元,负债总额51,063.12万元,其中银行借款总额1,892.1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0,778.56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102,803.49万元,实现净利润10,195.60万元(前述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3月31日,广州威能总资产88,777.46万元,净资产39,752.36万元,负债总额49,025.10万元,其中银行借款总额669.0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8,772.25万元;2018年1月-3月实现营业收入15,716.21万元,净利润1,532.43万元(前述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公司
被担保方: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担保内容:为广州威能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国内贸易融资、国际贸易融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等业务。
是否提供反担保:是
由广州威能股东邵剑梁先生、超能投资为公司该项担保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广州威能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由广州威能股东邵剑梁先生、超能投资为该项担保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足以保证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为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控股子公司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下属子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偿债能力和经营业绩良好,公司对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3.02%,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3.02%。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广州威能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8-028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通知,通知情况如下:
隆鑫控股将公司8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质押给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为3个月,已于2018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隆鑫控股持有公司1,042,160,878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2%,其中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1,006,242,08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6.55%,占公司总股本的47.62%。
本次股权质押主要用于隆鑫控股补充流动资金,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所得等。隆鑫控股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隆鑫控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6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766 公司简称:隆鑫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