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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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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97 公司简称:联泰环保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7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213,340,000股计算,向全体股东以派现金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1,334,000.00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城镇(包括城市和乡镇,下同)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业务,目前在广东、湖南等地方政府所授权的特许经营区域内负责城镇污水处理业务。污水处理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污水处理产业发展,改善水环境质量,是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公司整体业务的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整体业务的经营模式为:

2、公司城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BOT、TOT、PPP等项目投资方式。公司通过参与项目公开招投标,以BOT、TOT、PPP等方式取得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设立SPV公司(即项目公司)负责中标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司拥有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根据特许经营合同约定有一定的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内,公司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提供污水收集、输送和/或终端污水处理服务,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约定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收取服务费用(包括污水处理服务费和/或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维护费,下同),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和运营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

3、采购模式

为保障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及运营期内业务顺利实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发改部门核准的关于建设工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及服务采购的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确定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应商和提供相关服务单位等;其他物资及服务,按照公司制定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比质比价等方式进行采购,确保需求物资及服务以合适的价格按时、按质、按量采购到位。

4、销售模式

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依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公司向购买方提供污水收集、输送和/或终端污水处理服务,政府作为唯一购买方,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向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属污水处理行业。公司所处的污水处理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属于“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代码:4620);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划分,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代码:N77)。

污水收集、输送是指利用城镇的市政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含管道和中途提升泵站)将排放的污水(包括居民生活污水、以及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经处理后符合水质相关要求所排放的生产性污水,下同)收集、输送至终端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主要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其中城镇污水处理是指利用设施设备和工艺技术,将通过城镇排水设施所收集的污水中所含的污染物质从水中分离去除,从而实现净化水质目的的过程。

在“十三五”规划的指引下,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固定投资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具体而言,我国拟在36个重点城市初步开展雨水污染治理,新增雨水处理能力831万立方米/日;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拟治理黑臭水体2,026个,涉及河道总长度5,798公里;全国拟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927万立方米/日,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规模4,220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泥处置能力5.60万吨/日,新增再生水处理能力1,504万立方米/日。同时配套新建污水管网9.50万公里,改造老旧管网2.30万公里,改造合流制管网2.90万公里。由此可见,我国污水处理行业投资势头良好,行业发展前景明朗。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万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污水处理结算水量25,779.99万立方米,同比增长4.18%;实现营业收入18,468.16万元,同比下降8.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62.05万元,同比增长1.79%;公司总资产28.3亿元,同比增长2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20亿元,同比增长46.2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①财政部于2017年5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②财政部于2017年4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③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8-023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数213,340,00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21,334,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利润分配时确定的权益登记日的股数如有所变动的,以调整后的股数为基础调整每股获派的现金红利,即每股获派发的红利=21,334,000.00元/调整后权益登记日股本总额。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刘文华、吴必胜、陈小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5”)。

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担任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目前已完成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为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344号的《审计报告》。经公司与立信协商一致,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00万元。

立信自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来,公司董事会对其专业水平、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各方面均表示认可。鉴于此,一致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公司2018年的审计报酬将根据2017年度审计报酬的实际水平和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权限,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独立先行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竞标;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其他方(包括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竞标。

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后续若项目中标,公司将按照《上海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若项目未中标,公司与其他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自动失效。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联董事黄建■、陈健中、彭厚德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薪酬体系,公司在2017年度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作了修订,对薪酬层级、结构作微调设计,进一步完善薪酬结构的合理性。根据修订后的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公司对2018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职工监事薪酬作适用调整,同时独立董事津贴依《独立董事聘任合同》约定执行,拟定了上述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修订)》,审议通过了上述方案。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关联董事张荣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薪酬体系,公司在2017年度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作了修订,对薪酬层级、结构作微调设计,进一步完善薪酬结构的合理性。根据修订后的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公司对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作适用调整并拟定了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修订)》,审议通过了上述方案。

关联董事张荣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18年度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效降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风险,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6,000万元,并授权董事长全权与相关银行签署上述授信事项文件,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障2018年度下属子公司投资实施项目的资金需求,提高子公司获得银行项目贷款资金的效率,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项目融资共计人民币276,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的预计事项,并同意授权董事长与相关银行签署上述融资项目保证担保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关联担保的议案》

2018年度的关联担保预计事项是公司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发生的正常担保行为,不涉及担保费用,也不用公司提供反担保,遵循了自愿的原则,系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度预计由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担保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联董事黄建■、陈健中、彭厚德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十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1”)。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8-024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全体监事现场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魁俊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下综合考虑作出,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且充分考虑到投资者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成员经审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5”)。

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鉴于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18年度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效降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风险,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6,000万元,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全权与相关银行签署上述授信事项文件,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障2018年度下属子公司投资实施项目的资金需求,提高子公司获得银行项目贷款资金的效率,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项目融资共计人民币276,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的预计事项,并同意公司授权董事长与相关银行签署上述融资项目保证担保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关联担保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鉴于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18年度关联担保事项。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十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成员经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8-025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5,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5.96元。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1,790.64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及税金人民币4,060.92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729.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4月7日全部到账。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269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如下: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5,279.17万元人民币,加上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30.89万元人民币后(扣除手续费),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余额2,481.44万元,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等情况。本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大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监管协议”);2017年12月17日,由于更换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其子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重新签订了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7年4月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7年7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8,954.40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44号鉴证报告。

公司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出具了无异议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954.4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7年7月3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4月7日前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8,954.40万元。

公司于2017年8月2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8,954.40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345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公司尚未支付的工程款。

注2: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区)项目为保持与承诺效益计算口径一致,公司实际效益扣除了预先投入的借款资金利息。

证券代码: 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 2018-026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5,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5.96元。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1,790.64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及税金人民币4,060.92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729.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4月7日全部到账。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269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下转198版)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2.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2.3 公司负责人黄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基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万股

2.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下称“湖南城陵矶项目”)与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区)项目(下称“汕头新溪项目”)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部分募投项目”)。由于政府方负责的进水管网和排水管网无法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约定按时提供给上述项目使用,导致上述项目因进入商业运营时间推迟而致项目延期。2018年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进入商业运营期的议案》,一致同意湖南城陵矶项目进入正式商业运营日期延至2018年5月1日;汕头新溪项目进入正式商业运营日期延至2018年1月1日。(公告编号:2018-005)

(2)公司与同一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联泰集团”)控制下的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下称“达濠市政”)和其他第三方组成联合体,中标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8.03亿元。2018年初,完成了项目公司—汕头潮海水务的工商注册登记,中标各方与政府方签订PPP项目合同。(公告编号:2018-001)

(3)2017年11月,公司与同一控股股东联泰集团控制下的达濠市政和其他第三方组成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竞标。2017年12月25日,公司所属联合体中标该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27.71亿元,同时与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签订了PPP项目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2018年初,公司已经完成项目公司—汕头澄海水务工商注册登记。2018年4月,项目公司与政府方签订PPP项目合同及各子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公告编号:2018-009、2018-020)

(4)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子公司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下称“长沙联泰”)增资人民币34,000万元,增资完成后长沙联泰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长沙联泰100%股权。2018年4月12日,经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长沙联泰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营业执照中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贰亿元整变更为叁亿元整,其他信息不变。(公告编号:2018-018、2018-021)

(5)2017年9月,公司披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公司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含3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全额投入岳麓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2017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320号),并于2018年1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反馈材料。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修订。2018年3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依照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和核查,对函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落实并回复。2018年4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58次发审委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审核通过。2018年4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依照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和核查,并于2018年4月20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的回复》。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建■

日期 2018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3797 公司简称:联泰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