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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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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21 公司简称:梅轮电梯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30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客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配套件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整机产品的安装和维保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客梯、货梯、医梯、观光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立体车库及配套件,广泛应用于住宅、商场、酒店、公共设施等诸多领域。

公公司募投项目引进萨瓦尼尼全自动钣金生产线、中厚板生产线、控制系统生产线、机器人焊接生产线、全自动喷涂生产线等十多条世界先进的全自动生产线,使公司产品的质和量有了“智”的飞跃,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具有年产自动扶梯及人行道5000台,电梯15000台以上的能力。

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在获取订单后,根据配套的建筑和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方案,形成“订单式生产”的经营模式。

随着国家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国内电梯行业仍然有较大发展空间,如廉租房、保障房等住宅的建设规模增多,大量的老旧楼房既有建筑改造,大量的公共场所需加装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需求,电梯行业的发展前景依然广阔。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3190.0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26%;营业成本为人民币51674.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3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664.4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42%;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31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期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董事长:钱雪林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3321 股票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18-003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时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中的规定执行。同时,公司将按《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 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此项准则后,公司2017年度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76,644,439.57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0.00元;2016年度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90,615,543.32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0.00元。。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公司对 2017年 1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执行此项准则后,其他收益本年增加 6,086,144.84 元,营业外收入相应减少 6,086,144.84 元。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应企业处置非流动资产的损益。执行此项准则后,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表资产处置收益本年减少 56,667.99 元、上年增加 4,970,394.86 元,营业外收入本年减少0 元、上年减少 5,051,329.22 元,营业外支出本年减少 56,667.99 元、上年减少 80,934.36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18-004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17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2018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4日,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审计费用暨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具体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完成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经评估立信事务所的工作量,公司拟确认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同时,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审计费用暨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并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事务所能恪守客观、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因此,我们同意其2017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立信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同意其2017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并将续聘立信事务所担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18-006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 30,7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700,000.00元。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为76,644,439.5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0,425,910.4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4,042,591.04元,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383,319.40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66,936,942.08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3,320,261.48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议拟以 2017 年末的总股本30,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700,000.00元。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分红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该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18-007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4月14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上午10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雪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总经理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该报告及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0,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700,000.00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并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长钱雪林先生在不违背公司有关制度并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决定自有资金最高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投资理财事项,该授权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张国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国华为公司独立董事,并选举张国华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沈福为公司技术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福为公司技术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按新的会计政策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0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18- 008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4月14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下午14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谈金林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长钱雪林先生在不违背公司有关制度并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决定自有资金最高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投资理财事项,该授权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按新的会计政策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并按新的会计政策施行。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并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18- 009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8日 13 点

召开地点:绍兴市柯桥区齐陶北路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8日

至2018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则分别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18 年 4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相关要求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地址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镇齐陶路888号

3、联系人:郭晓军

4、联系电话:0575-85660183

5、联系传真:0575-85660113

登记时间:2018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镇齐陶路888号

3、联系电话:0575-85660183

4、传真号码:0575-85660113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18-010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4月 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钱雪林先生在不违背公司有关制度并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决定自有资金最高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投资理财事项。公司监事会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且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二、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及控制

1、投资风险

(1)本次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较短,计提坏账的可能性较低,但不排除到期未能收回投资的风险;

(2)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的实际收益尚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

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明确上述额度内资金的投资品种及期限:

上述授权投资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且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在公司内审部核查的基础上,对理财资金情况进行核查。

(5)公司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定期发布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18-012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张国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张国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经认真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国华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张国华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与能力,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张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张国华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关于补选张国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张国华先生独立董事任职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6 日

附件:张国华先生简历

张国华先生,男,1971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曾任浙江四达印染厂副总等职务;现任浙江兴力纺织整理有限公司、绍兴舒美针织有限公司、浙江智的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